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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合理待遇 台科技部刪助理敘薪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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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市面上徵求研究助理,大部分起薪以學歷年資為主,公私立學研機構及政府機關聘用專任助理,薪資待遇比照科技部專任助理標準,出現不同工卻同酬現象。科技部長陳良基5日宣布,修正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以及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限制,1年約影響專任研究助理七千人及博士後約兩千人。

陳良基指出,技職教育對台灣社會很重要,但經過科技部調查,技職畢業後的薪資起薪跟大學畢業差一大截,因此,工作的薪資給付應該是依據能力,而非學歷,不同的工作型態,應有不同的薪資。

對於科技部廢除「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改為由執行機構依照專業能力等自行訂定薪資標準。社會民主黨表示,科技部沒有在辦法中訂定薪資最低標準,可能變成為大學慣老闆設想的惡法。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指出,按照過去的薪資標準,學士級專任助理第一年月薪是31,520元,碩士級第一年是36,650元。而根據2016年的勞動統計,學士初任薪資是28,116元,研究所初任薪資是33,313元,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市場行情」認定的專業能力標準去給,專任助理平均會被減薪3,000元,科技部未設定最低薪資標準,就任由各大學自訂薪資標準的作法令人憂心。◇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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