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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悟:依法治國法在哪

──問中共政法系郭周曹孟(注1)

2017-07-21 09:53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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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21日訊】

新聞出版總署令,二零一一已施行。
大法書籍被解禁,出版發行得正名。(注2)
時至今日六年半,舊規廢止竄鬼影。
依然收繳大法書,罪惡行徑仍不停。
更甚兩高強釋法,違法違憲惡絕頂。
查抄資料多與少,迫害法徒依量刑。(注3)
請問政法各惡首,你家法令等於零?
理由何在敢逆法,敢對天下解釋清?
依法治國法在哪?無法無天各逞橫。
有法不依爾老大,政法稱霸江家兵。
江鬼幫兇馬前卒,迫害大法競猙獰。
執法犯法不知悔,罪大惡極加一等。
為何上天滅中共?中共己患絕症病。
迫害大法不遺力,不擇手段逆天行。
正告中共公檢法,小心惡極遭報應。
黨媽容你胡亂為,天網恢恢罩無情。

注1:指中共政法系頭目公安部長郭聲琨、最高法院長周強、最高檢察長曹建明、政法委書記孟建柱。

注2:【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佈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佈《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佈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上面的兩個文件和中共歷次害人運動的文件一樣,是顛倒黑白的罪惡文件。法輪功書籍沒有任何非法之處,相反,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發行才是真正的非法。

附:(新聞出版總署令 第50號 2011-03-01)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 柳斌傑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新聞出版法治政府建設,新聞出版總署組織了第五批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決定廢止161件規範性文件。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注3:今年初,為殘酷打壓法輪功找法律依據,最高法和最檢聯合出台了「兩高司法解釋」,於2017年2月1日實行,其中一條規定,把查抄法輪功學員的大法書籍、大法資料的多少做為量刑的證據。

責任編輯: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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