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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兢業:人吃與吃人(二)

—— 中國大饑荒的劫因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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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26日訊】

22、老奶奶吊在褲襠裡的穀子麵也被搜走

依娃記述:通渭縣大牛溝有一個叫王秋娥的老奶奶有一點穀子麵,就裝在一個小袋子裡,紮口的繩子拴在褲腰帶上,麵袋懸在大褲襠裡。儘管藏的這樣秘密,還是被名叫苟世元的隊長搜走了。

23、逼糧鬥死社員後批判畫像

余習廣記述:1960年6月18日,中共澧縣縣委整風上報檔中稱:在「反偷風」運動中,全縣範圍內普遍打人。摧殘群眾手段非常毒辣。如:吃屎喝尿、『吊半邊豬』、針穿嘴巴、棍穿陰部、坐水牢、火燒、打後賽跑、拔牙齒、潑冷水、滾雪球、逼女人赤身裸體、男女互咬生殖器、拔鬍子、扯頭髮、吊『鴨兒水』、抬『穿心杠』、脖子上掛屎桶、跪碎瓦渣、剁指頭等酷刑40餘種。

全縣各地普遍發生了非法抄家現象。全縣有267個大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大隊搞了抄家。更嚴重的是有的地方在抄家中還普遍採取了連抄家帶拆屋、抄後封門、掃地出門等惡劣手法。

據初步統計,公社化以來,先後體罰群眾90,268人,被扣飯68,868人,因打致死的384人,因打自殺301人,因扣飯餓死的350人,因打致殘廢的有1813人,因幹部作風問題外逃的有15,996人。

最多的一個人打過340多人,打死過15人,兩年多來扣群眾飯的有扣到160多次的。在這些食堂管理員以上幹部中,貪污多佔的有8,932人,亂搞男女關係的有2,829人,共搞了女人4,480人,最多的一人搞了20多個。

澧陽公社荷塘大隊幹部潘啟才,曾經規定打死人後「三不准」:不准死者家屬收屍、不准哭靈、不准買棺材,甚至還要死者家屬笑。該隊社員李紹雲被潘打死後,不但不准收屍哭靈,並且還要畫像鬥爭,叫別人代他受鬥。夢溪公社又新大隊幹部傅紹發為了強姦一個貧農的女兒,竟敢當面通知女方的父母要和他女兒睡覺。女方不答應,就採取罰重工、扣糧等辦法,以遂其獸慾。

24、逼糧吊殘婦女拇指

依娃記述:甘肅省和政縣新營鄉河沿村王尕法老太太坐在炕上,伸出變形的拇指向依娃哭訴當年政府逼糧時自己的遭遇:吃著吃著什麼都沒有了,草根都吃上了。到地裡挖草根,五穀一點都沒有。沒有吃的還要打人,往死裡打。你看看,我的大拇指,他們把我的兩個指頭用繩子綁上,吊起來。 你看,這是吊過的。把我吊到粱上。人家就問:「你們的糧食到哪裡去了?你們怎麼沒有糧食?」農業社的糧食都拿去了,哪裡還有糧食。我的指頭都吊的變形了。 沒有糧食就打,好多人都被打壞了,好多。人家不管,男人女人都吊起來打。

公公婆婆和四個兒女都餓死了,掩埋的屍體被人挖出來吃了。村上有個四口之家,爺爺、兒子、媳婦、孫子。兒子出門要飯去了,媳婦餓死在炕上。村裡人幫忙埋了媳婦,餓極的爺爺就把孫子殺吃了。

25、看著糧食挨餓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王北致:有糧食不讓吃,一級逼一級。那個老廟裡有一房子糧食,那個廟大得很,裡面都是糧食。裡面全是穀子,沒有裝袋子,就那麼散著。就是不給人吃嘛。

26、「七姐妹搜糧團」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許堡張錫珍:雞川鎮大搜查組織的都是一幫子青年人。我們村上有個「七姐妹搜糧團」,七個丫頭都是積極份子,搜查家家戶戶。七個丫頭鬥地主、富農、中農,打著要陳糧。把人家的家人都趕出來,到處挖著找糧食。人家積極,還能吃飽飯哩。搜著了糧食交上一部分,一部分個人能吃上些。吃飽了能去搜,吃不飽搜不動。許堡莊子,「七姐妹」中有個木匠的女兒,她六親不認,把父親藏在罐子裡的一點點麵上交了,拿出去表現積極了。失去保命糧的木匠氣不過,就喝了一碗苦杏仁水把自己毒死了。苦杏核是有毒的。那個木匠叫根子。

餓死的多了,東坡生產隊更嚴重,人基本上餓死光了。人餓死在院子裡沒人埋,到了六二年人去院子裡割草,草都從骨頭堆裡長出來了,院子裡都是死人。

27、「查產鬥爭」鬥死村幹部

依娃受訪者酒泉市三墩鄉臨水鎮紅泉村趙殿祥:我一直當隊長,小隊、大隊都幹過。五八年「查產鬥爭」,把我和好多幹部關在那個一中學校裡,讓我們承認藏下了多少糧食,不說白話就不放人。關的目的就是查產,你鬥我,我鬥你嘛。有的幹部都自殺了,用刮鬍子刀子劃自己脖子。鬥得厲害,受不了。我們雙塔的李新華說飼養室埋了多少多少斤,就派上人去挖,翻的底朝天,一顆糧食都沒有。人被整的說白話。有個會計上吊死在裡面了。那就是讓人說白話,讓人承認藏了多少糧食。

28、拿著步槍馬刀搜糧搶糧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司家川溫炳智:那一年大搜查,我記得清楚得很。人家一來,就把我們的隊長吊在房梁上要糧食。那是殺雞給猴看。然後讓家家戶戶開會。我們就把洋芋這裡埋幾個,那裡埋幾個。我記得把我們家穀子都搜去了。來的都是積極份子,拿著步槍,還有馬刀。不知道搜了多少趟,天天來。看誰家冒煙,就把鍋提走了。搜查團拿著三尺長的鐵棍,牆上一戳,廁所一戳。可疑的地方都搜,挖地三尺。我們村上三十多戶人,兩家沒有餓死人,其他家家都有餓死一個兩個。

29、逼糧大會上抬走屍體接著開會

丁抒先生在《慘絕人寰的信陽事件》中寫道:在潢川縣委召開的萬人大會上,縣委第一書記梁德柱親自動手打人。六千名到會代表都已餓得衰弱不堪,有個農民代表當場死亡,抬走屍後接著開會。會議結束,又有十幾人死在回家的路上。

30、一女幹部逼糧割掉四個社員的耳朵

丁抒先生寫道:為了追逼糧食,許多幹部成了人性滅絕的禽獸。息縣防胡公社婦聯主任黃秀蓮割了四個社員的耳朵,其中一人死去。光山縣用罰凍的刑罰逼迫農民交出糧食,槐樹店公社有十三個孤兒活活被凍死在山上。羅山縣彭新公社有十七名預備黨員,十六名在反瞞產中打了人的都光榮地轉了正,只剩一個不得轉正,因為他沒打人,「反瞞產」不積極。在「反瞞產」過程中,信陽地區逮捕了一萬多人,其中七百多人死在拘留所和監獄。在反瞞產私分中,對幹部和群眾採取了種種刑罰,僅光山縣就有2,241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被撤職幹部526人,在反瞞產後期打死人更多。

31、婦女被鋤把捅陰道戳死

杜治中先生在《左禍肆虐的年代 ——1959年我們生產隊大饑荒記實》中寫道:我家在四川省滎徑縣城邊一個叫官田壩的村子裡。是「滎徑慘案」的重災區。59年冬天,公共食堂斷炊了!家家都開始死人了,我在縣城上六年級,我們班也餓死了五位同學。

還有好些人是沒餓死前被打死的。那時村裡都豢養著幾個打手,他們吃飽了就背著槍到處巡查,發現哪家房子上冒煙了,便衝上門去砸鍋砸灶。上院子的幾個社員因為扯了點油菜來充饑便遭到吊、跪、打,受過毒打的也較普遍。一種刑法是吊「鴨兒子浮水」,才15歲的王富清被打手用細麻繩將他吊起後,還在背上加一個百十斤重的石頭;有個婦女吊起後,還被脫下褲子,用蕁麻抽下身,用極其下流的手段摧殘淩辱人。五隊的婦女周國勳,當時才三十歲,就是被一個姓丁的打手用鋤把捅進陰道戳死的。婦女死後,女兒艾雲華淪為孤兒。

還有一種刑法就是把偷牛的人代替牛來耖田,大冬天,脫光了身子拉上犁頭耖田,走不動就打。我們隊被打死的人有徐明忠、宋金選、楊升安、王華劍。全縣饑餓又挨打死的就不知多少了。

32、對不積極的社員「抽三筋」

《墓碑》記述:《關於南雄縣始興公社嚴重違法違紀和大量死人事件的調查報告》:始興公社幹部打罵刑罰群眾成風。上至公社黨委,下至生產隊,上級打下級,幹部打群眾,處罰的形式無奇不有,殘忍至極,如:捆綁、罰跪、罰立正、吊打、電刑、上雷公尖、削手指、灌屎尿、潑冷水、拔鬍子、扯眼皮、假槍斃、戴高帽遊街示眾、設勞改隊、罰勞役、罰款、沒收財產等。

據6月下旬南雄縣委召開的始興公社三級幹部會上揭發,打罵群眾的幹部,1959年有508人。受捆綁吊打等惡刑折磨的群眾1118人;1960年1-5月違法亂紀幹部有725人,受捆綁吊打的群眾2038人,當場打死的1 人,被打傷後死的有53人,被迫自殺的20人,被連續扣糧食指標而餓死的21人,共95人。

毀民房,建新村。1959年10月,以朱某為首的公社黨委決定拆除縣城內的上圍街建新村。共拆民房105戶、932間、糧倉一座、大祠堂18座。上圍是始興縣城最好的房子,大部分是火磚、石牆。朱某要求群眾一天搬完,四天拆完,沒搬完的封閉門戶不准再搬。他們用180斤炸藥、360個雷管爆炸堅固的圍牆。被拆掉住房的群眾,有的住牛欄,有的住糞寮,有的住爛屋。在建新村的過程中,規定每天評出下游隊。下游隊的人被罰做通宵,派民兵看守。評不出下游隊就由隊長頂替。不下班不准社員回家,不開工的不開飯,不積極的扣飯。病號不准請病假,只吃二兩米。吃飯只准五分鐘,吃不完的不准吃。對不積極的社員「抽三筋」:打瞌睡的抽眼筋,不賣力氣的抽腰筋,聽報告不站起來的抽腳筋。公社黨委書記鄧某公開號召:「懶婆懶漢,不積極不聽話的,可以罰跪,可以打,打死由我負責,打死他當掉了一片樹葉。」他親手打了14人。

在始興公社,社員餓死,幹部卻大吃大喝。上至公社黨委書記,下至小隊幹部,走到哪裡吃到哪裡。公社和大隊食堂都為幹部設小灶,白天吃,晚上吃,公社書記、委員、大隊幹部要魚,要肉,要油,隨便掛上某某書記的名字就可以拿。餓死人最多的石下大隊,專門指定幾個最好的魚塘為幹部吃魚之用。公社黨委書記魏某在深水渡工作,餐餐要通訊員端飯,還嫌牛肉煮魚不好吃,罵社員不尊重領導。

33、「完不成糧食任務,提頭來見」

《墓碑》記述:通渭在甘肅省東南部,屬定西地區。縣裡向公社下達命令:「完不成糧食任務,提頭來見!」 縣裡成立了「萬人整社團」,到各生產小隊和農民家裡搜糧食,挨門挨戶,翻箱倒櫃,普遍搜查,斤兩不留,有的地方挖地三尺。在搜糧食過程中,對群眾採用各種殘酷的刑罰。當時的口號是:「寧欠血債,不欠糧食。完成糧食任務就是血的鬥爭」,「決心要大,刀子要快,哪裡擋住,哪裡開刀」,「向小隊長要糧食,向資本主義要糧,為全縣爭光,為公社爭光」。為了搜糧、逼糧,把會場當成對敵鬥爭的戰場。有的公社開萬人鬥爭大會,民兵帶上機槍、步槍、馬刀警戒助威。在這些鬥爭中,對被鬥的幹部和社員實施各種酷刑:竹簽子插指頭、站冰塊、雪埋人、打夯、拔鬍子、戴紙帽子遊街、男女脫褲子互相戴在頭上、用包穀棒子和先麻(一種毒草)塞陰道、用繩子來回拉陰戶等120多種。在全縣歷時40多天的大搜查中,打死、逼死1,300多人。

1959年11月3日,通渭縣委第一書記席道隆向各公社發佈指示:「凡被批鬥的人,一個也不准回家,編入勞教隊,配備幹部民兵持槍看管」。全縣以公社為單位,組織了14個勞教隊,集中勞教1,637人。這些人白天勞動,晚上鬥爭逼審,遭受到種種折磨。

隴陽公社黨委書記李生榮打過53人,打死逼死12人。馬營公社書記張學聖主持召開了千人鬥爭大會,民兵架起輕機槍12挺,步槍和土槍50多枝助威。他在會場主持鬥爭、拷打群眾160多人,其中,當場被縛送勞教的66人當中因傷致死4人。

農民正在大批死亡的時候,定西地委書記竇明海僅1960年就從商業、糧食部門要去肉339.7斤,油23斤,雞蛋260多個,糧食473斤,糖及糕點62斤,紅棗320斤,還有火腿、雞、罐頭、粉條、茶葉、水果等。

34、大隊書記對轄下的姑娘、新娘擁有初夜權

依娃記述:通渭縣大牛溝大隊黨支部書記對他管轄下的姑娘、新娘擁有初夜權。一個十八、九歲,兩個只有十六歲的姑娘還沒有結婚,他就非要拉人家睡覺,人家不願意,他就把這三個姑娘抓起來,扒光衣服吊在房梁上,用擀麵杖撐開姑娘的兩條腿,往叉開的下體塞粗草繩。塞進去猛然拉出來,拉出來再塞進去,把陰道拉的血肉模糊,活活折磨死。

35、「瞞產私分」槍斃活埋點天燈

《墓碑》記述:貴州「湄潭事件」,指的是1959年冬至1960年發生在貴州省湄潭縣大量餓死人的事件。當時全縣總人口60.5萬人,事件主要發生在農村,從1959年11月到1960年4月初,全縣共餓死12.451萬人。事件中,全縣死亡絕戶達2,938戶,遺下的孤兒寡崽4,737人,外出逃生的農民4,737人。最為慘絕、目不忍睹的是出現了人吃人的事件,殺人而食者達16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無法統計。

「湄潭事件」發生在反瞞產私分運動展開以後。動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

1960年4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組到湄潭調查,縣裡捂蓋子。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與工作組接觸,又把嚴重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裡就關死36人,又組織人力把屍體丟在土坑消洞裡。該社背後兩個大消洞裡面,丟了幾百具屍體,還有還未斷氣就往裡面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

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全縣被活活打死的群眾1,324人,打傷致殘的175人,關押死的200餘人,被戴上「右傾機會主義」帽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撤銷一切職務的1,680人。

36、十二歲學生偷糧被槍殺

《墓碑》記述:廣西環江縣1958年9月,放出水稻畝產13萬多斤的「糧食衛星王」,10月,又放出日產萬噸的「鋼鐵衛星王」。在環江反右傾反瞞產運動中,武裝收糧隊荷槍實彈,衝進一家抄一家。沒糧,先把人捆起來。吊在屋樑上嚴刑拷打。打人的手法五花八門:反手背吊:雙手反過背去五花大綁,吊上屋樑;倒掛金鐘:用繩子捆緊兩腳大拇趾,掛上房;吊死豬:稱鉤穿進肩胛骨,吊在樹上;用馬刀在人身上一塊塊割肉,問一句割一刀;傷口中搓鹽;耳朵中塞炮仗,不交糧,點燃引線……

全縣因斷糧,扒倉庫、偷糧食而被打死的有幾十人。

龍岩公社糧管所幹部抓到一個餓急偷糧的學生,決定把他就地槍斃,以殺一儆百。於是,幹部下令把這個只有12歲的小孩按倒在他偷糧的地方,開槍射擊。小學生在槍口下苦苦哀求饒命,哭喊聲撕心裂膽,催人淚下。因槍老打不響,殺人兇手換了三次子彈,扣了八次槍機才把槍打響。小孩被一槍打中,倒在地上,鮮血四濺。三天後終於不治死去,成為高徵購和反瞞產的牲祭。

吉祥公社北宗大隊大隊長,捉到一個偷糧的小孩,毒打一頓後,竟慘無人道地把他關進密不透風的倉庫裡。待父母和其他群眾聞訊趕來時,這個餓得皮包骨,打得血肉橫飛的小孩,早已被活活悶死了。

37、「大躍進」大饑荒時期商城縣酷刑錄

信陽商城縣檔案館館藏中共商城縣委整風辦公室一份「敵人殘害廣大人民的主要刑罰、手段彙集」中記載——

1、鋤頭砸大腦:上石橋公社馮寨大隊中隊長蔡文清,把因沒飯吃而殺豬的社員蔡德宇弄到大隊,用鋤頭在腦門上猛打,打的頭破血流,當場喪命。

2、剁手指頭:達權店公社副社長陶幼卿,去冬到小店大隊看見社員柯子文拿食堂一點東西,便逼柯自已用斧頭將手指剁掉兩個。

3、火剪夾耳朵:余巢公社馬糟大隊長X瑞江,前冬逼迫社員雷顯生投資,雷說沒錢,當即剝光衣服,抬起來摔摜,並用火剪把耳朵夾掉,以後死去。

4、鐵絲串耳朵:鐘鋪公社觀店管理區婦聯主任易守青,前冬進城開會時,社員陳開元拿了她兩件小東西,回去後即把陳關起來,用燒紅的粗鐵絲把雙耳打通,又用細鐵絲拴在XX上,後傷殘。

5、臉上刻字:伏山公社月塘大隊貧農社員高少銀於60年 6月份摘了幾個豌豆角,被大隊長陳德珍知道後,先吊起來打,後用小針在臉上紮「小偷」二字,血跡內塗上黑墨。

6、縫嘴:伏山公社連二塘大隊副支書,前冬把貧農社員范守琴的嘴用大針粗線縫起來,縫的鮮血直流,傷重而死。

7、嘴上拉弓:何店公社四顧墩大隊有個孕婦落月時,因沒飯吃罵了一句,大隊支書王克幹聽見後,馬上在竹園裡砍一根竹子,弄成彎弓形,插在孕婦的嘴裡,當即把孕婦的嘴撕成兩半。

8、大針扎嘴:何店公社官X大隊生產隊長塗族榮,把一個因為沒飯吃而拔幾個蘿蔔的婦女拉到管理區,用大針把嘴扎一圈子,以後死去。

9、割嘴唇:上石橋公社崔樓大隊副支書汪守興,於60年 2月份審訊貧農社員李世有時,用小刀將李的上、下唇割開,鮮血直流。

10、稱鉤子勾嘴:鐘鋪公社三教河大隊支書阮永安,前冬把雇農余培X的兒子(15歲),用稱鉤子從嘴裡勾進去,從鼻孔裡兜出來,當場被鉤死。

11、鐵銑鏟頸脖:上石橋公社周寨大隊治保股長張X芝,前冬將社員申利海的母親捆綁起來,先毒打,後用鐵銑在頸脖上狠鏟,被鏟得鮮血直流,當場昏死。

12、鐵絲烙肛門:何店公社四顧墩大隊支書王克幹,前冬把作業組長梁祖海吊起來,用燒紅的鐵絲向肛門裡捅,當即捅死。

13、松枝扎陰道:何店公社宮畈大隊生產隊長塗X榮,前冬把一個婦女衣服、褲子扒掉,用松枝扎陰道,扎開後撒上青灰,再扎再撒,以後死去。

14、捅肛門:上石橋公社張畈大隊中農社員傅萬江,於1959年11月份挑了一擔稻回家,這情況被駐隊幹部彭幫後知道了,用一尺五寸長的鐵條,對準傅萬江的肛門捅進去,當場捅死。

15、踢陰道口:上石橋公社馮寨大隊生產隊長蔡文清,前冬逼迫社員左右珍說出殺牛人的姓名,左說不知道,蔡即對準左的陰道口踢幾腳,當即踢得鮮血直流。

16、柴油燒:鐘鋪公社王平塘大隊幹部丁祖琴,前冬把貧農社員徐正清,先弄到大隊打,打死後抬到山上,蓋上稻草,澆上二斤柴油,點火焚燒。

17、乾柴焚燒:鐘鋪公社三教洞大隊治保主任彭啟民,把社員陳祖更、徐正舟二人拉到大隊部,硬說殺死了耕牛,把衣服扒光,用濕繩綁起來,架上乾柴,點燃焚燒,活活燒死。

18、火燒幼兒:余集公社楊灣大隊中隊長楊國和,在鍋灶裡煮了一罐飯,社員胡月英三歲的小孩抓了一點吃,楊看見即把小孩摔在院子裡摜,後又將小孩塞在鍋灶裡燒,活活燒死。

19、火鍋烙:上石橋公社前山坎大隊生產隊長吳昌龍,前冬「蓋大鍋」時在食堂烙饃吃,被貧農社員劉保山的六歲小女兒看見,吳當即把小孩按在燒紅的火鍋裡烙,腳、腿、臀都被烙傷,後又摔在雪坑裡凍餓而死。

20、火灰灌腸:長竹園公社武畈大隊油廠會計張澤迪將外隊逃來的貧農社員周某某吊起來,身壓青磚用火灰灌在周嘴裡,並把嘴捂住不准吐出,當場致死。

21、大椒面參煙薰:長竹園公社岳卜大隊支書張之友,前冬把貧農社員汪晉亭吊在餐廳裡,用燃著的紙煙撒上大椒面對鼻孔裡薰,當場薰死。

22、吊大拇指:上石橋公社一姓潘的社員前冬沒飯吃捏死一條小牛,被該大隊支書劉炳榮知道後,即將潘的兩個大拇指拴在一起,吊了一天一夜,連吊帶打而死。

23、稀飯缸裡燙:達權店公社前灣大隊隊長石大喜前冬打飯時,12歲的小學生吳長先扒在缸邊拾了幾粒飯吃,石即將小學生兩腿提起來,頭朝下,塞在稀飯缸裡,當場燙死。

24、大拇指和大腳趾捆在一起吊:余集公社文橋大隊幹部余良方,前冬將社員余前責的大拇指和大腳趾捆在一起,吊起來進行毒打,打後死去。

25、吊起來用石頭壓:上石橋公社崔寨大隊支書胡力,前冬強迫貧農社員林殿雲承認偷稻,林不承認,即將林雙手反綁吊在梁上,剝光衣服,身潑冷水,頸脖上掛兩張約60斤的鐵犁,身壓一塊40餘斤大石頭,當場即死。

26、兩頭吊,中間騎人:上石橋公社XX大隊副支書劉道立,把因沒飯吃而殺牛的姓毛的社員雙手綁在一起吊在屋樑上,雙腳綁在一起吊在窗戶上,在腰上騎個人亂顛,嘴裡塞生牛肉吃。

27、鐵棍吊打:上石橋公社一生產隊長X發龍,前冬把因饑餓而吃死人肉的傅姓社員的衣服扒光,吊在梁上,讓十六個社員用鐵棍打 200多棍,當場打昏死,次日死去。

28、身壓石條,再上人踩:何店公社四顧孜管理區總支書記劉乃發,前冬把社員候傳軒捆起來,綁在凳上,身壓一塊百餘斤石條,再上人踩,當即壓得口吐鮮血,三天後死去。

29、跪磁瓦礫:何店公社下店大隊治保股長王培玉,前冬把一個婦女衣服扒光,先毒打一頓,後拉到大路邊,跪磁瓦礫。
30、頭朝下摜:城關公社新華大隊婦女主任梁秀英,前冬把社員拉到大隊鬥爭,逼迫兩個人抬起,頭朝下使勁摜,腦袋摜破,當即死去。
31、從高坎往下摔:伏山水庫民工隊長趙承鼇,前冬把民工陳某從五尺高的土坎子上往下面摔,當場被摔死。

32、灌大糞:達權店公社九曲河大隊隊長吳宜學,去春把貧農社員劉瑞成拉到大隊部,先進行吊打,後把劉摔倒,弄一碗大糞灌在嘴裡,當即嘔吐不止。
33、逼迫吃屎:鐘鋪公社三教洞大隊支書徐榮品,前冬硬叫社員謝昌玉投資銀元六百元,謝拿出四十五元,徐說不老實,把謝拉到廁所,逼迫吃屎,不吃就打,謝被迫吃了一堆屎,次日即死去。
34、逼迫社員裝狗吃食:何店公社峽口大隊支書蘆永民,前冬把十個因沒飯吃而拔菜拔蘿蔔的社員,拉到大隊部,每人給一碗稀飯,強迫社員跪在地下,裝著狗吃食的模樣吃飯,不這樣就毒打。
35、戴「狗頭」遊鄉:何店公社蔔店大隊治保股長王培玉,前冬把拔了幾棵菜的貧農社員楊允新,捆到大隊部,用紙做個「狗頭」,戴到頭上,到各食堂遊鄉。
36、頭頂方桌,再上人壓:伏山公社七裡衝大隊紅專學校教員高運芳,前冬逼迫社員甘世發頭頂方桌,方桌上又上四個人壓,當場壓倒。

37、結髮抬:上石橋公社五岔塘大隊支書張保鐸,於去年強迫社員余國富、張澤海投資,因無力投資,便將其二人的妻子頭髮結在一起,中間插上抬杠,兩個人抬著跑,邊跑邊摔。

38、手腳捆在一起抬著跑:上石橋公社幹部李長彬,前冬派兩個民兵,把因饑餓而殺牛的老社員胡學信,手腳捆在一起,用杠子抬著跑四裡多路,活活抬死。

39、耳朵扎通拴在牛尾上:余集公社雷沖大隊原治保股長劉義民,於前年過年晚上,把社員花某等三人的耳朵用大針扎通,用麻線串在一起,拴在牛尾巴上,牛尾巴一擺動,三個人即跟著掙扎,當場死去一人。

40、冰田拉犁:上石橋公社阮崗大隊支書楊允年,前冬硬強迫社員王天福、蔡振禮等七人在冰田裡拉犁,楊手持木棍站在田埂上,誰不走就用棍打,結果當場致死三人。

41、雪下凍:縣工會主席朱德田,前冬在上石橋公社張畈大隊,把一個偷了一點菜的小孩衣服扒光,推在雪坑裡,一夜凍死。

42、雨淋:上石橋公社中隊長馬成良,前冬把社員岳德雨衣服剝光,五捆大綁,推在外面淋雨,連淋帶凍而死。

43、摔在塘裡淹死:何店公社高斛山大隊食堂會計黃盛年與其老婆偷烙油饃吃,被貧農社員杜傳金的兒子看見,當即把小孩捆起來,用羅筐蓋著,半夜時摔在塘裡淹死。

44、活埋:伏山公社連二塘大隊副隊長陳恩建,前冬將身患浮腫病的貧農社員萬忠文抬在山上,用鋤頭對頭部猛砸,接著埋掉。鐘鋪公社平塘大隊隊長李奠忠,去春把兩個摘豌豆的小學生,拉到山上挖個坑子活埋掉,幸被人發現得救未死。

45、剝人廳、落魂廳:城關公社黨委副書記戴雲霞、福利廠廠長張青山兩人為主,在機關「收容所」內設立剝人廳、落魂廳,凡被扣押的群眾,都先到剝人廳剝光衣服進行鬥爭,快死的群眾抬到落魂廳進行凍餓,並採取鯉魚扣腮、豬啃蹄、鴨子浮水、大針扎等手段殘害群眾,收容二千九百多人,致死一百二十多人。

中共商城縣委整風辦公室 一九六一年元月十五日

38、光山縣逼糧血案

喬培華女士在《信陽事件》中記錄了光山縣槐店公社大樹大隊發生的逼糧案血——

1959年9月底,汪小灣小隊社員汪平貴被迫交出家裡的一點糧食,還遭到扁擔毒打,因傷勢過重,5天後死去。汪死後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繼餓死;

汪小灣小隊社員羅明珠無糧可交,被捆綁吊起來毒打,並用冷水淋凍,羅第二天死亡;

汪小灣小隊社員王太書因無糧可交,捆綁後用扁擔和大棒毒打,四天後死去,留下14歲的女兒王平榮,也被餓死;

熊灣小隊社員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捆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後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裡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張被打死後留下8歲、10歲兩個小孩先後餓死;

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後又扔到門外用冷水淋凍,陳家父子7天內先後死亡,家裡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

大栗灣小隊隊長劉太來,因家中無糧可交,被捆綁起來毒打,20天後死去;

晏灣小隊社員鄭金厚、羅明英夫婦,在反瞞產中,從家中搜出銀元28枚,遭毒打致死,留下3個小孩無人看管全被餓死;

陳灣小隊社員陳銀厚被誣陷家有存糧,脫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後用冷水淋凍,兩天後死去;

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糧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殘酷毒打,6天後死亡。徐一家6口隨後全部餓死;

晏灣小隊社員鐘行簡因被認為「違抗領導」,被幹部用斧頭砍死;

熊灣小隊社員王其貴,因無糧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傷,10天後死去;

晏灣社員徐林生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兩天後死去;

晏灣小隊社員余文周,因交不出糧食,余文周及其15歲的女兒余來鳳都遭到殘酷毒打,因傷勢過重,10天內父女二人先後死亡;

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這裡的大隊幹部讓飯,被看成瞧不起大隊幹部,就將馮吊在大隊食堂的房梁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6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社員張芝英,因交不出糧食,慘遭毒打後又用冷水淋凍,致使張當場死亡。張的三個小孩也先後餓死;

徐灣社員塗德芝,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到食堂,毒打成重傷,10天後死去;

徐灣小隊社員簡明秀,因交不出糧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凍,10天後死亡;

熊灣小隊社員鄭中林,因無糧上交,遭毒打後不省人事,4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隊長徐志發,因沒有從村裡搜出糧食,被大隊幹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社員塗德懷,因無糧可交,遭毒打,10天後死亡;

羅灣小隊社員李良德,因無糧可交,被連續毒打5次,直至死亡;

陳灣小隊社員陳富厚因無糧可交,被繩子穿耳,並捆綁吊在梁上用扁擔打,冷水淋,當場死亡。為防止其子陳文勝(17歲)聲張,誣陷其宰殺耕牛,捆綁起來毒打致死;

1960年1月8日,陳灣小隊54歲的社員李陳民,在家煮飯被幹部發現,以「糧食來源不明」罪,對其毒打,第二天就死亡。

1960年10月5日,信陽地委監委的一份報告中稱:光山縣縣委書記處書記劉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反瞞產」運動,連續拷打40多個農民,打死4人。光山縣公社一級幹部中親自主持和動手打人者佔93%。斛山公社一個黨委黨員親自拷打農民92人,打死4人。

槐店公社全社有社、大隊、小隊幹部1,510人,打過人的就有628人。被打的有3,528人,當場打死群眾558人,打後致死的636人,致殘的141人,逼死14人,打跑43人。

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簽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乳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槐店公社為了完成徵購任務,窮盡一切手段,把群眾僅有的口糧搜刮一空。食堂普遍停夥,死人現象相繼發生。劉文彩和公社黨委把食堂停夥死人歸於階級敵人的破壞,反瞞產鬥爭持續8個月之久。六七十天內粒米全無,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39、逃荒少年咬住拇指半懸在賓士的火車門外

依娃受訪者甘肅省甘谷縣大莊鄉魏連福:我十歲就出去要飯,我跑到甘谷火車站,車上的人擠得滿滿實實的,一般小站就不開門。我上的那個車要往蘭州去,不開門我就扒在車門上。我要上車,列車員不開門,不一時車就開了,車門上有個把手,我就把胳膊從把手裡伸過去。我還是個小娃娃,害怕得很,胳膊伸過來,用牙把大拇指咬住,害怕掉下去。

車門外有個檯子,我就站在那個檯子上,我就在車門的外面,那個檯子很窄,只能踩個腳尖。我的胳膊就套住把手,死死咬住大拇指頭。車開起來土大的很,風吹沙子吹得呼呼呼。我一直緊緊咬著拇指不敢鬆開嘴巴,車到下一站停下後,我的指頭都咬得流血哩。

40、收容所裡爭著埋餓殍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張錫珍:我在家裡餓得受不了,就到甘穀縣扒火車上新疆去。坐了四天四夜慢車,一下車就被甘肅工作組擋住了,關進哈密收容所。幾天後,一車皮有幾百人先拉到蘭州,再按地區遣送。我從蘭州遣回定西關押在收容所六、七天,每頓飯就給一勺子稀飯。一天兩頓兩勺子稀飯,根本吃不飽,抗不住的就死了,領導呼喝著誰埋死人?就有好幾個人說我去!我去!我就不明白,埋死人還搶著去呢?原來是每個參加埋人的,可額外喝碗稠稀飯。我就眼紅死了。

第二天,裡面又死了一個人,領導又來問「誰要埋死人去?」我第一個喊著「我去!我去!」我進了一個房子,裡面黑黑的,地上鋪著麥草,裡面放著一個死人。我把頭抬住,另外的人抬著腿,就放在架子車上。

我拉著架子車,到定西的火車站後面,看到那溝裡餓死的真是多!讓野獸吃的半截子、胳膊、腿、爛衣服、爛被子,唉呀,那就是一坑,就和電視上演的那個南京大屠殺一樣。

我的車子就在死人上壓著,領導在後面跟著喊著:「往後面拉,往後面拉。」但死人太多了,前面堆的太高了,車子就拉不進來了,只得抬下死人拉起車子就往回走。腳地下就是死人,從溝口子到裡面都是死人,男男女女,滿滿一溝。 那是我見過死人最多的。都是逃荒的人。

41、多次遭「勸阻」,最終被打死

《往事微痕》轉述:1961年春,四川郫縣的一個流浪藝人不肯就地餓死,在一次次出逃,一回回被勸阻站抓住的循環中,終於走向絕境。他最後一次被抓後,公社勸阻站的頭目斥駡手下:一個臭賣唱的,給毛主席給共產黨抹了多少黑!給我們添了多少麻煩!他能一逃再逃,不就是靠兩條狗腿嗎?給我打斷!下屬急於立功補過,不僅打斷了「狗腿」,還打爛了「狗頭」。打死後把他拋屍荒野。(未完待續)

--轉自《縱覽中國》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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