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破柙記 (84)

作者:柳岸

老虎。(雅惠翻攝/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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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歟? ……」《論語.季氏》

四十六 戈進軍的處境

就現時情況而言,戈進軍的日子比魏雲英還要難過!

一場精心策劃、反覆排練的「歡迎戲」被三個橫蠻無知的「聯防隊員」攪了個亂七八糟。

「國際人權觀察團」的四位成員國籍不同,信仰、政治觀點也不盡相同,雖共處一團卻立場獨立。但卻共見一個事實:中國的「準公安」人員橫行無忌。尤其那接受禮品的老婦,從自己的明信片中,居然發現一張女子在光天化日下被「準公安」剝衣污辱和一張血書的照片。她的態度突變,感染了整個團。從此,對主人方面的任何「接待戲」都持懷疑態度。以致連參觀二道壩的日程也借口天氣寒冷而取消。成員中本有一些是鐵心要為主人說好話的,至此也不願再討無趣。雖然還沒有公開批評、「詆毀」,但大家鉗口鎖舌,少言寡語。直到離開中國除了「謝謝」之外再無嘉許之詞。

「這些混蛋!」戈進軍在吉普車裡捶著車門,朝著對講機大罵。

三個「混蛋」從此在市面上失蹤,被投入劉家花園地牢裡。戈進軍放狠話:這幾個人永遠不會再有重見天日的一天。並通知公安局刑偵大隊:一定查出那個以相機、膠卷招搖撞騙的「老不死」!

但,解恨而已。戈進軍的處境並沒改變多少。

三個月過去了。在瑞士的日內瓦一個「國際人權論壇」即將召開。在中國代表團到達的前一天,一家刊物登出了六張照片:一是三名「聯防隊員」圍著一名上身裸露的女子。附帶說明是:中國「準公安」以當眾剝衣的手段,對付一名女子;第二張是一份密密麻麻血書,解說是:華僑青年黃永祥被秘密拘押,以血為筆傳出的信;第三張是斷指照片,說明是:該青年以自斷拇指的手段幫助同獄者逃獄,帶出血書和實物;第四張是同樣的「聯防隊員」在教堂內,態度驕橫,這顯然是「國際友人」自己拍照的。最後的兩張是一年前在本省首府慶州市郊區發生的回族群眾大示威及與武警對峙的鏡頭。

無獨有偶,黃永祥父母在馬來西亞華文報紙上刊登廣告,揭露中國政府秘密拘押黃永祥,並要求:「歸還我的兒子!」

中國代表團發言人在記者招待會上被問及這些事件時,回答的是「標準答案」:「照片偽造的痕跡很明顯!……不知有黃永祥其人!……」

但,畢竟黃永祥保住了性命。半年後在馬國政府干預下,經香港方面雙方友人的斡旋,黃在一份「因在戈壁探險而失蹤的聲明」文件上簽字,被釋放回國,並承擔義務終生不得說出真情。這當然是後話了。

汴州市一連串的失誤引起中央的重視,不久中央經省委轉來對汴州市的指示中有一項「建議」:「汴州市委應對此次接待工作做一次總結,評出得失,找出經驗、教訓。對照片事件必須做出切實的調查和相應的處理。」這無異是對戈氏父子發了一張不信任狀。

上級的壓力,輿論的不滿,使得即使在市委內部也有了「雜音」。有人吞吞吐吐地抱怨:新市委工作不力,用人不當。一部分被視為是老書記羅國夫「餘黨」的說得明顯:「是用人唯親的結果!」

市委書記戈承志再也不能無動於衷。只好壯士斷腕把兒子的四項職務徹掉三項,只保留其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一職,以示從嚴儆戒。但內行人卻說,此職從表面看在四項職務中是最低的,但卻是最關鍵的。因為這是佔政府編制的公職,而且是「實權」。戈書記其實是滴水不漏。

戈進軍卻不肯買父親的賬,陪著省電視台主持人黃逸芳小姐到嵩山療養院「養病」去了。

可是也不輕鬆,剛住了兩天,只來得及瞻仰完中嶽廟,當晚親信下屬徐大姐便打來長途電話:

「小田寫了一封信!」一向深藏不露的徐大姐也著急起來。

「哪個小田,……幹什麼的?」戈進軍摸不著頭腦。

「小田,田守芬,你怎能不知道?就是老纏著市委王秘書要結婚的那個,……劉家花園的服務員!……」

「她寫信做什麼,寫的什麼信?」戈進軍猶自漫不經心。

「那三個被押起來的聯防隊員,其中的田守志是她的親弟弟!」

「唔!」他有些明白了。

當田守志被押之後,王秘書曾向他求情。請求給一個「過得去的處分也就可以了」,可正在氣頭上的他,不但斷然拒絕,反而惡狠狠地說:「死有餘辜!」這當然惹惱了作為親姐姐的田守芬。

「那麽…她是給誰寫的信,都寫了些什麼?」

「……省裡來人說……」徐大姐壓低聲音,使得戈進軍聽起來很吃力:「是給中央紀委的信,信已經轉下來了,要求省委徹查。」

「查什麼?」

「……說:劉家花園是專為省、市高幹而經營的淫窟!……」

「什麼,……隱……酷……?」

「你怎麼還聽不出來?」徐大姐急了:「是淫窟,妓女院!」

「這!」戈進軍像吞了一個電燈泡,上不來,下不去。

「……老爺子意思…是讓你趕緊回來!」徐大姐又壓低聲音。

「這個小田!……她現在哪裡?」戈進軍咬著牙問。

「你不拿主意,誰敢動她?」徐大姐暗示。

「……請你們家大哥採取措施,把她先『保護』起來!!」戈進軍堅決地說。

「大哥」指的是徐大姐丈夫,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政委吳良新。「保護」一詞不言而喻。

這個電話打了兩多小時,直到夜裡十一點半戈進軍才上床。

「怎麼了?」黃逸芳嗔怪地問:「像隻鬥敗了的鵪鶉!」

「……我在想一件案子。……」他支吾地說:「你先睡!」然後換了一支煙。

可是黃逸芳卻不想就此簡單睡去。她堵氣地翻了個身:「你一根接一根地抽,搞的屋裡烏煙瘴氣!……」

戈進軍無奈地掐掉煙蒂,卻仍在想心思。

「真熱!」黃逸芳仍不耐煩地抱怨:「才十月初就燒暖氣!……」

黃逸芳回頭看看,戈進軍完全沉浸在冥思苦索之中。她忍不住發火了:

「既然心在工作上,那就回你辦公室去!幹什麼非來這嵩山,難道在我面前顯示你的宵旰精勤?我可不是你們的組織部,給你記政績。」

話說到這一步戈進軍再不識相,那結局必定是震撼整個療養院的「獅子吼」了。於是,他款款解釋:

「不是我不解風情,實在是今天爬山太累了。提不起精神。」

戈進軍三十一歲年紀,經歷過的女人就如過江之鯽。在所有女人面前他都是西門慶,獨獨在黃逸芳面前他是武大郎。

黃逸芳的職銜是省電視台主持人,可是全省觀眾誰也沒能夠在屏幕上有幸睹得芳容。所以如此,用內行人的話說是「身體不適」。這話頗有些曖昧,倒是外行人說得直接些,是「牌子不亮」!黃小姐的容貌無法納入她自己製作的節目之中,只能做一個幕後策劃者。

與戈進軍結交的女子雖不能說個個都貌似天仙,但卻無一個是無鹽、漠母之輩。只有黃小姐例此之外。這其中的原因外人難以猜測,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裡明白。

黃逸芳的父親是本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是全省「反貪、反腐」戰線的第一把手。

戈進軍的心裡卻仍被當前棘手的問題所纏繞:「六四」過去四年了。儘管當局對付「六四」人士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但卻也不得不接過「六四」「反貪、反腐」的口號以求穩定人心。以往「階級鬥爭」、「社會穩定」等理論策略已於無形中放棄。從中央到地方一場轟轟烈烈「倡廉反腐」的行動全面展開。各級黨委都把這一口號列入自己最先施政方針之中。儘管戈進軍估計其結果會以雷聲大、雨點小而不了了之。但處在風頭正健的關頭,捉幾隻「老虎」以顯示當局決心的做法是勢在必行的。倘或不幸,自己被置於「老虎」之列,那就萬劫難覆。父親即使想求一個像羅國夫那樣的「平安降落」也不可得。

……要想擺脫困境就必需從蕪雜紛亂的現象中理出一個頭緒。當前困難局面是由「教堂事件」引起的,而「教堂事件」是「順河街事件」的後續,在後一事件中「照片」又是核心。

「照片」中有四個人物。三個「聯防隊員」已在控制之中,隨時可以以「流氓犯罪分子」交付審判以塞市人耳目。那個被剝掉衣衫的女子雖不在掌握之中,但對即將到來的檢查人員來說同樣也無從查找⎯⎯諒她無膽也無臉出面做證人。

寫「控告信」的小田也好解決。她已入地牢,再把劉家花園做一番「徹底改造」,檢查人員到來時可以了無痕跡。

「控告信」已經下達,無法再收回成命。但爭取一個「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則是可以辦到的

但,在現場拍照的魏雲英仍在「法」外,不控制她,「照片事件」就永遠結束不了,「查無實據」就寫不上一個句號……

……要想達到「查無實據」的目標需要一個先決條件:上級對各類控告信都「留中」不發,或至少遲發一個月,以贏得時間。

做到這一點並不難,只要黃逸芳在父親面前說一句話。

「逸芳!我想求你一件事!」戈進軍說。

「什麼,結婚?」她理想地問。

「我們結婚是遲早的事。」他先安定對方情緒,然後深入淺出的解釋:

「在結婚之前我必須先擺脫一些不利的糾纏。」

「什麼!…是不是跟哪個女人舊情未斷?」黃小姐嚴肅了。

「你怎麼盡往那方面想,我對你的心,你還信不過?」

「那究竟為什麼?」

「這其實也是為了你好,總不能在我還揹著黑鍋的時候你嫁給我!」

「什麼事這麼嚴重?」

「我們市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想要栽害我!」

「怎麼!……你是貪官?」她玩笑著。

「那當然不是!」他矢口否認:「那是誤告!我要追究的。」他力辯清白。

「你如果不答應,……咱們的婚期就得推遲了!因為你也絕不會嫁一個有嫌疑在身的丈夫,是不是?」

「你到底要我做什麼?」黃逸芳這才發覺事情的嚴重性。

「只要你辦一件事,請求你們家老爺子,凡是牽涉到我的案件能壓就壓,給我一段時間,我自清門戶!」

「這件事……倒不難辦!可你怎麼感謝我?」

「等這事一了結,咱們馬上結婚!」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濃雲密雨,雙方都告了消乏。

戈進軍嘴中同時唸唸有詞:

「……那個小田按『神經病』處理。……田守志三人是混入公安隊伍的流氓分子!…關鍵是魏雲英……『六四』殘餘,死不悔改,與越獄犯勾結製造血書、斷指,聲援『六四』同黨……沒準這次涉外事件就是她導演的。她得到了照片卻深藏不露,還找一個老混蛋出來混淆視聽……田守志等三個混蛋上當……要抓到她!搜出膠卷毀掉,就是上面要查也沒了證據。…要讓魏雲英就範……須從魏仲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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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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