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周慧心採訪報導)伊利再陷舉報風波。2011年曾因舉報伊利現任董事長潘剛被判刑的姜林表示,七年來,相關部門沒有調查證實舉報信內容是否屬實,他想知道當時自己是否真的被人利用。
2018年舉報風波 兩人被扣「尋釁滋事」罪
今年3月26日,自媒體「光祥財經」發表文章《公司聚焦:伊利股份董事長潘剛或「失聯」》。當天,伊利市值蒸發60億元(人民幣,下同),跌幅超過9%。隨後兩位自媒體人鄒光祥、劉成昆被抓。10月24日,兩人被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一年和八個月有期徒刑。但二人均當庭表示上訴。
2011年舉報風波 四人被扣影響證券交易罪
2011年6月13日,伊利的股票也一度跌停。大跌原因來自署名為伊利原董事長助理張三林的舉報信,稱潘剛妻子及相關親屬成立公司,騙取、侵吞國有資產,利用內部消息炒作伊利股票,並稱潘剛與內蒙古原區黨委書記的兒子儲惠斌聯手非法獲得伊利股權。而那次舉報案,有四個人被判刑。
舉報信以「六宗罪」的方式,直指伊利現任董事長潘剛「採用侵吞、竊取、騙取、受賄等非法手段,占有國家和人民財產」,並逐一列舉了每筆贓款數額、流入銀行帳號、姓名、地址。舉報信被中共中宣部以維穩等理由禁止媒體繼續報道此事。
內蒙古官以罕見的證券罪名將傳播舉報信的這四人推上法庭。雖然辯護律師說,「李希曉等人傳播的材料,屬於實名舉報材料,與證券交易信息無關。」但是,最終四人被判有罪。
這四個人分別是《內蒙古商報》社長李希曉、「澳門商報網」網站的總裁張海軍、以及他的友人周訊、重慶的網絡推手姜林。
獲刑者姜林:七年了 當局未調查舉報材料
其中一位當事人向大紀元記者講述了事件經過,他叫姜林,他說七年來,他一直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調查伊利舉報案,但至今都沒有。這次伊利再次陷入舉報風波,不管是否因伊利前董事長鄭俊懷和現任董事長潘剛的個人恩怨互相舉報,他只想知道,舉報材料裡的內容是否屬實。
姜林自述2011年舉報案的經過
姜林告訴大紀元記者:
「那是2011年6月的時候,我是天涯網上的寫手,經常發一些稿子。一天我看到了張三林的舉報信,是舉報伊利董事長潘剛的。
「那個舉報信也是一萬多字,而且非常詳細,當時我看到之後感到很震驚,這麼大的一件事情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我就聯繫了發帖的人,他在深圳,我在網上聯繫上他。他說張三林是一位70多歲的老人,他在網上發了兩年都沒能引起關注,也沒有人理睬。
幫70多歲的老人實名舉報
「為了確認,他把張三林的身分證發給了我,也把張三林律師的電話發給了我,而且告訴我這是張三林本人的意思,他願意實名舉報。
「他說他給我3,000塊錢,讓我幫一下忙。當時我還不敢幫,因為伊利太大了,就怕出事,給自己惹麻煩。
「他求我一定要幫忙,我說我只能給你點建議,我建議他把標題改一下,當時的標題是「伊利就這樣被掏空」,我當時說標題加六個字,醒目一點,那六個字也是我看了文章的感觸,標題就變成「內幕慘不忍睹,伊利就這樣被掏空」。
「另外我給他寫了一段話,用張三林的口氣寫的,因為要實名舉報,就要把個人信息寫出來了,希望相關部門重視、調查。
伊利股票跌停 內蒙警察跨省抓人
「後來他自己登陸天涯網站,按照我的建議發到了天涯網的經濟板塊。這個文章發了十個小時不到,第二天上午九點,伊利的股票就跌停。
「雖然舉報的內容很詳細,但沒有經過調查,我也沒說他一定是真實的,因為舉報的東西沒有調查之前都不能作為結論。所以我的公開舉報,就像現在這次伊利發出的公開舉報一樣,目的是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2011年7月4日,我在重慶,內蒙古來了十幾個人,闖進我家,把我抓了,帶到了內蒙古看守所關了起來。
「過幾天就批捕了,逮捕的罪名是「損壞商業信譽罪」。我是最後一個被抓的,當時被抓的還有三個人,一個是《內蒙古商報》社長,還有一個是什麼商報網的總編,另外一個就是跟我發帖的那個網民周訊。
有委託書和免責聲明 依然被抓
「我進去之後才知道,是那個《內蒙古商報》的社長請他(周訊)發帖。他發之前還專門找律師看了那個舉報信,律師都說沒問題,實名舉報是公民的權力。
「那個社長手裡有張三林給他的委託書和免責聲明,聲明張三林承擔所有的責任。但奇怪的是張三林沒有被抓。我們這四個人被抓了。
離奇的罪名 律師:舉報跟股票無關
「然後就起訴,起訴的時候罪名變成了『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這個罪名我從來都沒有聽說過,我不炒股也不知道,他說我們影響證券交易。
「我們請的律師說,過失不構成犯罪,必須是故意的,明知道結果會怎麼樣,還故意為之,就構成的犯罪,就算我們的舉報造成了股票的跌停,那也屬於過失也不是有意的。
「我們不炒股,股票跌停對我們有沒有任何好處,我們的目的是舉報,律師給我們做了無罪辯護。
「開庭的時候,那個報社社長李希曉請的廣州律師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我們的舉報跟股票無關。開庭後就等待判決。李希曉的親人在內蒙古,他們跟法院之間有交涉,說不上訴,判緩刑,讓我們出來過年。我記得判決的時候,離過年只有三天的時間。
認罪 想回家過年
「法院宣判的時候,必需要到法庭裡面,法庭裡是全程監控的,他會問你上不上訴。當時我記得,有一個法院的人,他說他是法院的院長,把我們一個一個地叫到辦公室裡,說如果我們不上訴,就判我們緩刑,回家過年;如果上訴,就得關起來。我們四個都想回家過年,加上親人們都在勸說,伊利勢力太大了,要我們明哲保身,所以當時我們就只能這樣了。
「2012年1月17日,在開庭的時候,我們就表示認罪,法庭判我們緩刑。判刑之後這麼多年,直到現在,舉報潘剛的舉報信內容到現在還沒有調查。
舉報的內容附帶銀行帳號、公司名字、法人代表 當局為何不查?
「對我來說,作為一個網絡寫手,跟他們沒有任何利益關係,我只想知道結果,潘鋼到底有沒有貪腐?那個舉報信到底是不是真實的?
「因為那一萬多字舉報信的內容,比這次伊利舉報鄭俊懷的內容還要詳細。因為那個舉報信裡面還附帶了銀行帳號、公司名字、法人代表,完全是指名道姓的,不像這次的舉報信完全是囫圇吞棗,模棱兩可的。
「當時我們判決的內容,說伊利他們自己認為這個舉報內容是假的,法院就判說這個舉報是假的。當時公安機關找了幾個人去問,做了筆錄,就當成了證據。
想死得明明白白
「我小時流浪的時候,確實犯過罪、坐過牢,但是長大後,我把那段經歷當作恥辱。2005年出獄後,在重慶,我一直在做公益,不想再去做壞事。
「伊利的這件事,我覺得自己是在做好事。我做壞事坐牢被關起來,我還想得通,我做好事也被關起來就有點想不通。
「2011年7月11日我在裡面撞牆自殺,看守所把我送到醫院檢查。
「在監獄裡面我就想把我的感受寫出來,想讓領導人看到我的請願書,希望他們能夠調查這個事情。調查出來確實我被利用了,那我心理,最起碼我知道是怎麼回事呀。我死也死得明明白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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