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WTO透明化 美歐日提案嚴懲未遵循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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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綜合報導)美國及歐日等其他會員國11月1日向世貿組織(WTO)共同提出「強化WTO透明化程序及通知要求」文件,依其內容,未來不履行通知義務的WTO會員,將受到嚴厲懲罰。

美國去年10月30日曾單獨提案強化WTO通知義務,要求WTO會員履行各項協定的通知規定,並建議對怠於通知的會員,予以懲罰。當時在WTO貨品貿易理事會的討論,包括中國、瑞士在內的多數WTO會員國出席代表說,應以鼓勵取代懲罰會員國的方式提高WTO透明化,並應考慮開發中會員能力有限的情況。

經過一年的溝通,美國捲土重來再次提案,並且獲得歐盟、日本、阿根廷、哥斯達黎加的加盟支持,以共同提案的形式提交WTO,預料將對中國、印度等履被點名疏於通知的國家構成相當的壓力。

WTO各項協定要求會員在採行貿易措施(例如農業/工業補貼、國有事業貿易、產品技術標準等)前通知WTO,以利外國政府及廠商了解相關措施,減少不必要的市場進入障礙及成本。不過,WTO協定對於未通知的會員國,沒有任何懲罰條款,也因此部分WTO會員(如中國)長期以來疏於通知。

美國在去年的提案中說,以WTO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ASCM)為例,僅不及五成的WTO會員國依規定完成2015年補貼措施的通知;另外1995年到2015年間,至少有三分之一的WTO會員國沒有履行農業協定通知義務;2016年,僅23%的WTO會員國依輸入許可程序協定完成通知。

對照美國去年提案及今年的更新版本,後者新增了對發展中國家的特別待遇。依其內容,若發展中國家沒有履行通知義務能力,且要求WTO秘書處提供協助者,可以免受處罰。

另外,更新版本刪除了WTO秘書長阿澤維多(Roberto Azevedo)直接聯繫未能履行通知義務WTO會員國經貿部長的內容。

WTO會員不履行通知義務 將受到懲罰

依今年的提案,會員國在通知期限屆滿後一年仍未通知,將自第二年開始受到以下懲罰:

不能派代表擔任WTO委員會及小組等的主席;
對於其他國家貿易政策審查的提問,會被置之不理;
負擔更高的WTO會費,增幅暫訂為5%;
WTO秘書處每年向貨品貿易理事會報告該會員的通知情形;
向總理事會提出具體報告。

如果會員國在通知期限屆滿後二年內仍未通知,將自第三年開始,除了上述懲罰外,受到以下更嚴重的處罰:

被指定為是「不積極會員」(Inactive Member);
在WTO所有正式會議的發言,必須在所有會員都發言完畢後始得為之;
在WTO總理事會發言時,會被點名為「不積極會員」。

消息人士告訴Inside US Trade,加拿大日前召集的WTO改革會議,雖然沒有邀請美國參加,但是會中討論了這份提案。

出席這次改革會議的13個國家發表了聯合公報,列出需要「緊急考慮」的三個項目,第一項即是「提高世貿組織監視職能的效率和有效性」,要求WTO會員國遵守WTO有關透明化的規定,向WTO秘書處通知相關貿易措施。

過去,部分WTO會員國關注某些國家(如中國)未履行WTO有關通知及透明化的規定。歐盟曾提案呼籲會員國討論,如果會員國沒有通知補貼和其它貿易措施,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加拿大及其它國家在今年9月提出一份報告稱,某些國家特別是中國沒有通知農業境內支持的措施,這是造成WTO在農業議題談判陷入僵局的原因。

美國曾在2014年在WTO秘書處提出「反通知」(Counter-notification),列出153家中國國有公司,稱北京應向WTO通知這些國有公司清單。去年,美國再提出「反通知」,列出更多中國國有公司清單。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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