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02日訊】近日,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大成小區地下車庫「一名公職人員暴力損壞車位地鎖」的監控視頻引發熱議,相關話題衝上熱搜。據官方通報,涉事男子為衡陽市發改委二級機構市社會信用信息中心人員。
監控記錄顯示,涉事男子朱某某駕車駛入小區地下車庫,因公共車位停滿,欲停放至帶有地鎖的私人車位受阻。朱某某下車多次腳踹地鎖,徒手掰扯破壞設施,隨後找來鐵棍準備進一步損毀,被現場人員及時勸阻制止。
據通報,朱某某,系衡陽市發改委二級機構市社會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同時為祁東縣大成商業小區業主委員會副主任。
7月31日下午4時許,朱某某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發現有業主私自在車位上安裝地鎖(此前業主委員會為車位產權與開發商肖某多次發生糾紛),遂用腳踹等方式拆除該地鎖,後被該車位地鎖安裝者歐陽某發現並制止。
8月1日上午10時,原開發商肖某稱該車位為其所有且已租給歐陽某使用。因雙方協商未果,遂報警。
央廣網報導,肖某是車位權屬人,車位長期租賃給商戶使用,地鎖已安裝使用七八個月。朱某某提出賠償、重裝地鎖方案,但產權人拒絕調解,要求按照故意損毀財物處理。經調解後,朱某某與歐陽某達成和解。
公職人員朱某某「暴力損壞車位地鎖」事件引發非議。
微博會員「馬上談」表示,其行為囂張又霸道……停個車都這麼大脾氣,平時工作中得多大官威?
針對這起暴力損壞地鎖事件,湖南金厚律師事務所張利榮律師表示,涉事人朱某某的行為面臨幾項法律責任。首先,在民事與行政責任層面,朱某某腳踹、掰扯地鎖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此類行為可處拘留並罰款;即便雙方達成和解,也不必然免除行政處罰。同時,他需承擔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
其次,本案在刑事責任上存在升級可能。若被損壞的地鎖經鑑定價值超過五千元,則朱某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或將面臨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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