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前公安高官胡志國案背後的更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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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長沙市公安局前黨委委員兼經偵支隊支隊長胡志國已被判刑十年。近日,胡志國的刑事判決書被公布,其被指與資本大佬「特華系」李光榮關係匪淺。李光榮曾找胡志國打聽項俊波案。

12月13日,胡志國因犯受賄罪被判刑十年。其被指控在長沙公安系統任職期間,在刑事立案、案件處理、變更強制性措施、治安、維穩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案情打探、公安內部車輛牌照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今年12月2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胡志國的判決書,更多案情細節曝光。其中提及大陸「特華系」創始人、華安財險董事長李光榮及項俊波案。

判決書顯示,李光榮曾向胡志國頻頻行賄。胡曾替李光榮打探正在辦理的其它重大案件的相關案情並泄露給李光榮。

李光榮承認,胡志國在其涉嫌虛報註冊資本一案中,給予其關照,該案最終被撤案;找胡志國幫忙,替他任職的北京特華投資公司追償2.5億元債務;胡志國幫其打探中民投董事長董某涉及車某案的相關情況、打探李光榮涉及項俊波案的相關情況。

胡志國供稱,李光榮曾因被杭州的高志寅騙了,為了挽回損失找胡志國幫忙,胡志國派下屬到深圳了解研究案情,最後由湖南的新世界公司替高志寅將錢付了,新世界公司成為受害人,通過虛構管轄權使得該案可以由長沙市經偵管轄,在胡志國的關照下,長沙市經偵對高志寅以合同詐騙罪立案偵查,目前該案還在偵辦中。

李光榮不僅給胡志國送錢,還對他的妻子、女兒關照有加。胡志國的妻子肖某1和女兒胡某3到香港、台灣等地旅遊,李某不僅安排照顧、給旅行社交費,還送上現金供她們購物。

判決書顯示,2007年至2017年,胡志國直接或通過其妻肖某、女兒胡某非法收受、索取李光榮財物和人民幣現金共計價值65.074萬元及港幣10萬元、美元38.67萬元。

除了李光榮外,胡志國還收受李某某、馮某某、李某、陳某等十五個單位和個人的財物及港幣、美元和人民幣現金,共計人民幣861.4餘萬元。

此外,胡志國因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及海外明慧網列入追查名單。

今年4月26日,向胡志國行賄的安徽銅陵精達股份公司前董事長、華安財險董事長李光榮被逮捕。

據《時代週報》報導,作為特華系的創始人,李光榮在資本市場上「長袖善舞」,他是公務員出身,炒股炒成大股東,控制保險公司,進而控制多家上市公司。

據報,李光榮本身是湖南人,與「德隆系」舊部、湘暉股東盧建之過從甚密。此外,李光榮熱衷於「左手倒右手」的遊戲,特華系與海航、湘暉、民生等資本派系關聯密切,曾大玩關聯交易。

今年6月14日,項俊波案在江蘇開庭審理,其被控受賄1,942萬餘元人民幣。

項俊波從2011年10月起調任中共保監會主席期間,保險行業亂象叢生,一大批地產企業包括寶能、恆大等進入保險業,一批民營資本大佬也進入保險業,如肖建華、吳小暉、張峻、劉益謙等,攪得資本市場「腥風血雨」。

接近中南海的消息人士曾向大紀元透露,項俊波還與「明天系」創辦人、大陸金融大鱷肖建華關係密切,而肖建華可調動的2萬億元資金範圍內很大一部分是保險資金。#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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