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費違法?德國法院5月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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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亦笑德國報導)自2013年起,德國每個住宅都需交一份廣播電視費,每月17.98歐元。無論是否收聽廣播、收看電視或是使用電腦,都要交錢。而以前的收費標準與家裡是否使用電視、廣播等設備有很大關係。2015年4月,這個數額調整為17.50歐元。

德國廣播電視費的強制收取方式,讓很多個人和企業感到不滿。甚至有很多反對者認為這項收費根本是違法的,而且費用的最終去向也很不透明。因此,最近反對者通過網絡徵簽形式,使聯邦憲法法院對這筆收費的合法性進行討論。

變相稅收?收費合法性被質疑

在德國居住的居民,都會收到「電視廣播收費服務」寄來的信件,詢問是否已經登記繳費。如果還沒繳納廣播電視費,就必須要登記交錢。「必須」的意思是,你不能對該信件置之不理,或者以自己家沒有電視、電腦等理由不繳費,否則你會多次收到提醒信,然後是警告信,最後就可能是法院傳票了。今年5月16日和17日,聯邦憲法法院將針對廣播電視費是否合法的問題進行討論。

這項強制徵收的費用被很多個人和企業認為是不合理的,甚至之前也有不少個人和企業拒絕繳納這一費用,不過最終即便是上訴到法院,也還是不得不繳納這筆費用。但是該收費的合理性一直備受質疑,這次反對者在網站www.abgeordneten-check.de進行了網上徵集簽名活動,反對廣播電視費。反對者還認為,這項收費違背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它已經演變成一項稅收。據統計,目前已經有將近150萬參與者。

德國的政治家、選項黨(AfD)聯邦議院黨團副主席Beatrix von Storch在接受電視一台採訪時曾表示,廣播電視費不應是強制每戶交錢,而應是自願繳納的方式。她還認為,目前這項收費缺少透明度,人們無法了解這筆費用的最終去向。

收費風波從2013年就已開始

自2013年開始,德國廣播電視費實行新的收費標準:每個住宅都需交一份廣播電視費(Rundfundbeitrag,也稱為GEZ-Beitrag),月費一律是17.98歐元。無論是否收聽廣播、收看電視或是使用電腦,都要交錢。而以前的收費標準與家裡是否使用電視、廣播等設備有很大關係。2015年4月,這個數額調整為17.50歐元。

這樣的收費方式對於個人而言,或許影響還有限,但是對某些企業則會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因為企業、機構、協會和政府部門等都要繳納廣播電視費,所交金額與辦公和經營地點的多少、公司用車以及員工的數量有關,所以越是大企業繳費越高。

比如連鎖日用品商店Rossmann,2013年時有將近1600家分店,470多輛公司用車,按照新的收費標準,該公司這筆稅額將從之前每年3.5萬歐元猛增到40萬歐元以上,漲幅高達1300%。

而且任何一個機構,無論是否有廣播、電視或電腦,都需要上交廣播電視費,就連垃圾車、幼兒園或墓地等這種通常與電視不搭界的地方也不例外。另外,例如麵包房這些企業還需要額外上報各自分店數量、雇員情況以及公司用車例如運貨車數量等信息。

這種新的收費標準從開始實施起就不斷遇到抗議,科隆等城市及很多大企業還曾帶頭拒繳該費用,一度引發拒繳廣播電視費風波,但是最終對這種收費方式並沒有什麼改變。

責任編輯: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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