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8年 遼寧統計局幹部為何成重點看管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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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06日訊】原遼寧省錦州市凌海統計局幹部、國家公務員金博文遭冤獄八年,於2017年7月回家後,派出所不給其辦身分證、上戶口,使其生活陷入困境。警察告訴他,上面規定他是被重點看管的人物。

明慧網報導,金博文,65歲,在其陷入冤獄期間,他80多歲的老父親及姐姐因想念至親,不堪重荷,悲哀離世。

冤判八年

2009年7月20日上午,凌海市大凌河公安分局外貿街道文化警務室警察闖到金博文的工作的凌海市統計局,企圖綁架他。他當時正在家休假,被騙到單位,被逼迫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上簽字。遭到他拒絕後,警察大怒,將其強行綁架到凌海市公安分局。

大凌河公安分局局長張波親自帶領四個警察開著兩輛車,把金博文拽到車上、拉到他家中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手機、家門鑰匙等,再將他拉回公安分局。在收發室他被兩個警察看守。

警察非法掠奪私人財物,並且沒給蒐查清單,也沒叫金博文簽字。隨後他被押送到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三名國保人員對他進行非法提審。他不配合,他們給他戴上手銬,罵他、掰他手指、砸他手背,硬拽他的手按手印三次。

2009年7月27日,凌海市國保大隊把構陷金博文的所謂案卷送到凌海市檢察院,他被非法批捕。

8月11日,凌海市檢察院將金博文起訴到凌海市法院。

9月10日,凌海市法院對金博文非法庭審。他的辯護律師有理有據地駁回了公訴人的指控。律師說:「我的當事人金博文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他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修煉法輪功無罪,傳遞真相無罪,應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

審判長王欣多次打斷辯護律師的依法辯護,並剝奪了金博文最後陳述的權利,最後非法判處金博文有期徒刑八年。

金博文不服判決,於9月17日向錦州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堅持信仰無罪,做好人不應該被打壓。但錦州中法未開庭審理,維持原判。

在獄中

2009年10月27日,金博文被非法轉押到遼西監獄。在那裡修煉法輪功的人被歸入重刑犯行列。他被八個犯人24小時看管,一切活動都在他們的監視之下。

11月24日,金博文被非法轉押到大連市監獄。

一進大連市監獄,金博文感到一種明顯的「和善」氛圍,有人主動幫他拿行李、拿東西,還主動給買洗漱用具,中隊長林茂國還用他自己的錢給金博文買拖鞋,生活上處處「照顧」。

漸漸地金博文發現「關心」、「幫助」他的人總是那麼幾個人,其他人都不敢接觸他。有一個犯人叫蘇建新每天寸步不離地跟著他,看得非常緊。

每天金博文被迫下車間做奴工十多個小時,出、收工時站隊列都要喊改造口號,唱改造歌曲,晚上要看《新聞聯播》,他被安排到最顯眼的地方,左右前後都有包夾(專門看管法輪功學員的人),就連吃飯、睡覺、上廁所都有人看著。

在監獄,主管獄警「轉化」(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一名法輪功學員能得到很多好處。

據悉,遼寧省「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維穩辦、司法廳和省監管局,利用各市的維穩辦、司法局來向全省的各監獄下令,搞所謂「專項行動」,即利用各種方式,包括酷刑折磨,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迫使他們放棄信仰。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獎勵監獄2萬元,不轉化,一個罰1萬元,年底要跟監獄「算帳」。

大連市監獄的主管中隊長林茂國為了轉化金博文,與監獄簽了一年的合約。

開始林茂國偽善地關心金博文,經常問有沒有誰欺負他等等。金博文給他講法輪功真相、講自己是如何遭到迫害等。一開始林茂國還聽,後來就惡狠狠地說:「到這兒來我就轉化你。不許盤腿、不許單獨行動、不許閉眼睛、不許脫離監管視線⋯⋯ 」

金博文還是樂呵呵地給他講真相,沒有被轉化,林茂國就把他交到了大隊。

主管金博文的大隊長換了三任,仍然轉化不了他。

第三任獄警李連寬不斷逼迫金博文轉化,同時找他的弟弟、孩子,叫他們給金博文施壓,給他的親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

李連寬和教導員劉海英不但親自上陣,還教唆犯人整金博文,傳授整人的經驗,還年年向分監區下達對金博文的「攻堅」計劃。

由於金博文不轉化,金博文被移交到了教育處。

教育處處長找金博文談話,妄圖從意志上摧垮他,他對金博文說,在監獄裡,身體會一天不如一天,人也會一天比一天老,好不如早點出去,願意怎麼煉就怎麼煉。

2015年7月20日,金博文向最高監察院、最高法院和全國人大法制辦寫了申訴材料,同時也抄送凌海市大凌河公安分局一份,委託三分監區中隊長裴凱寄出去。

裴凱如臨大敵,馬上向上級報告,不但沒有寄信,還表現出極大的恐慌和憤怒,將申訴信件扣押、底稿收走,並對看守金博文的犯人逐個詢問,給犯人們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從此,對金博文的看管更加嚴厲,檢查得更緊,不許任何人接近他。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金博文出獄。

2017年7月19日,金博文終於出獄。但出獄時,他的信件等一切有文字的東西全部被獄警王亞男扣下。當他指出這是違法時,王亞男卻說:「對你就得這樣!這是上邊的規定。」

再陷困境

金博文回到家後,到大凌河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時,被告知他的情況特殊,屬於重點管理對象,先得到凌海市公安局大凌河公安分局外貿街道文化警務室去辦理一個手續。

金博文到了外貿街道文化警務室,報上姓名、說明來意,一個警察告訴他,他是被看管的重點人物,必須寫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金博文拒絕。警察說,要想辦身分證、上戶口,就得履行這個手續,這是上邊的規定。

金博文又到他的原工作單位辦理退休、勞保手續。單位同事告訴他,2010年2月27日遼寧省統計局發了一個文件,他已經被行政開除了。

由於金博文現在沒有身分證,什麼也辦不了,年紀大了,打工沒人敢用,沒有退休金、勞保,連基本生活都不能維持了……

而且,更令金博文悲涼的是,他的父親和二姐已不在人世了。#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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