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法官偷情賭博疑遭報復 湖南商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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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湖南益陽商人吳正戈舉報益陽市赫山區法院院長謝德清等人聚眾賭博,該院副院長王茂華、行政庭庭長曹德欽與女人偷情後,被判處4年,陸媒體質疑他是遭到報復。

據《中國青年報》7月17日報導,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法院一審判決,僱傭私家偵探跟蹤偷拍,並舉報多名法官的湖南益陽商人吳正戈,因「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3萬元罰金。同案的私家偵探張李理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2015年至2016年期間,吳正戈僱傭私家偵探跟蹤偷拍了益陽市赫山區法院副院長王茂華與相關女子赴海口、三亞、廣州等開房、旅遊等行為;該院行政庭庭長曹德欽與一有夫之婦在酒店開房;該院院長謝德清、益陽市中院執行局局長夏小鷹等人在一處會所參與賭博等。

王茂華、曹德欽等人2015年4月被舉報當月,分別被免職和停職。

2015年6月,赫山區法院前法院院長謝德清、副院長王茂華,因牽涉益陽原市委書記馬勇干預司法系列腐敗案,被調查。

同年6月至7月,謝德清從2013年至2015年4月任益陽市赫山區法院期間的「三公」經費及會議費被審查:該院「三公」經費共約202.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3.2萬元,車輛運行費42.9萬元,會議費96.7萬元。

同時,該院應當上繳財政的資產處置收入147萬元未繳財政,滯留本單位帳戶,違規發放津補貼105萬元,超標準多列支工會經費20.9萬元。

2016年7月,謝德清、王茂華被控徇私枉法罪,同年8月他們分別被判2年、1年6個月。

2016年6月,益陽市地產商吳正戈及其妻賀軍等人,先後被當地警方抓捕,罪名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騙取貸款罪」。

對於舉報人吳正戈被判刑的問題,吳正戈及其辯護人、及陸媒等都提出質疑,認為吳正戈沒有違反中共法律。

陸媒《新京報》質疑吳正戈遭重判,不免會引來他遭「報復」的猜想,文章還列舉了多條理由予以說明:

一,官員的個人信息安全和官員聚賭、通姦等涉個人隱私的行為是兩個概念。相關法官出沒高檔消費場所,在娛樂場所、麻將房包間等公共場所裡從事黃賭毒行為,不屬於隱私權的範圍,相反是應該受到公眾監督的。而且「偷拍」行為本身就是在酒店、娛樂場所裡公共空間進行的。

二,權力必須被關進籠子裡,必須要給民眾監督留下必要的渠道,更要防止在一些個案中官方以隱私權為藉口抗拒民眾監督。

三,2013年上海商人偷拍法官集體嫖娼,到之前浙江黃岩警察偷拍上級領導車庫裡偷情,再到這次湖南商人因為偷拍法官聚賭、通姦被判刑,偷拍行為卻有著不同的處理結果,這也頗值得深思。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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