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就刑期上訴 香港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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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家熙香港綜合報導)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襲警及暴動罪成,被判囚6年。他與同案另外兩名被告盧建民和黃家駒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9日開庭處理,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代表梁天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詞時表示,原審時梁天琦只有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被裁定有罪,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在重審時,陪審團未能達成共識,但原審法官卻將砵蘭街的暴動列入梁天琦的判刑考慮,認為做法不恰當。

駱應淦又指,原審將案發時人群都戴口罩及頭盔等,認定事件是「有規模、有組織及有預謀」,駱質疑相關工具不可用來攻擊,只是用來保護自己或防止被人認出,質疑原審忽略了突發的可能性。他續說,判詞也曾形容,各人是「無故」衝出馬路,認為有預謀衝擊防線的說法並不準確。原審又將有人在旺角縱火納入梁天琦的判刑考慮,但並無證據證明梁天琦與事件有關。

代表盧建民的律師說,原審法官引用的案例,控罪內容較被告所犯的嚴重,而原審法官認為有一群人戴口罩就是有預謀犯案,過度推論。

代表黃家駒的律師說,案發時被告只是向警方投擲發泡膠,案發位置沒有人掟磚及玻璃樽,被告也沒有料到被捕後,其他人有更激烈行為,加上被告認罪,認為原審時量刑過高。

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強調,暴動罪不只視乎犯案者自身行為,也要考慮有沒有事前策劃、案件有多少人參與、暴力程度和規模等。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頒書面裁決。

另外,數百名身穿黑衣的人士及學生一早到到庭外聲援,當載着梁天琦等人的囚車進入高等法院,他們高叫口號支持。中午時份法院外聲援的人越來越多,他們伸出五指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又高唱梁天琦於電影《地厚天高》中唱過的歌曲《十八》。◇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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