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曉鵬:最難風雨故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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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05日訊】(蔡曉鵬,1978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82年分配到商業部,後任職中央農研室、農業部,杜潤生門下弟子,89後受迫害。現為北京金百瑞集團董事長。)

回顧畢業三十年的風風雨雨,與幾位校友和老師或許無意中的結緣,竟成為促成我人生軌跡轉折和在大災大難時死裡逃生的必要因素。聯想到留下千古名句”虎嘯深谷底,雞鳴高樹巔”的西晉大詩人陸機,被時稱”二十四友”的同窗王粹等人誣告”謀反”,43歲就被冤殺的典故,更感到人生幸事,莫過於斯。

幸入九號院

距中南海西門僅300米的西皇城根九號院,1980年代曾有”小國務院”之稱。先後住在大院內的政要有華國鋒、李先念、朱鎔基、宋平、張勁夫。駐院機關有國家經委、國家農委(1981年改為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暨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兩大部委實際主管著全國的工業、農業兩大產業。在1989年6月以前,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由杜潤生領銜,實際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最高改革智囊機構。

我從人大法律系分配在商業部辦公廳法律處,主要工作是參與起草涉商經濟法規。雖然多次代表商業部進中南海參加國務院副祕書長顧明主持的經濟法規討論會,但與九號院沒有直接關聯。與農口代表唯一的一次會議衝突,是關於開放農貿市後市場管轄權的三家之爭:商業部(當時統管供銷總社、糧食總局),工商總局和農口都要部門壟斷管轄權。或許是會後農口向杜潤生匯報時,曾提及作為商業部代表的我,給杜老留下了較深印象。但幸入九號院,則主要緣於另一個因素。

我畢業後住在西便門10號樓,恰與七八政經的姜漁家一路之隔,見面和走動的機會就多一些。我認識姜漁是在1981年競選時,共同成為首屆競選產生的學生會成員。我在那屆學生會分管學術、勤工儉學、文體等部門。學術部部長是七八哲學的王憶會,副部長肖捷、任淮秀。工作主體是學術委員會,姜漁和姜洪、羅小朋、肖捷、白南生、白南風為六大金剛。

在學生會工作期間,學術部和學術委員會的活動很出色,我和姜x漁、姜洪兄弟在工作上配合默契,私人關係也很密切。姜洪、姜漁在校外的結交很廣泛,是”西單民主牆”時期民刊”春潮”的核心人物,與後來”學潮”的領軍人物陳子明、王軍濤是好友,與四中的李三友、馬凱等老兵們也關係非凡。

1982年秋冬之交,掛靠團中央的”青年就業組”(後青年就業組改名國情研究組)負責人姜洪、姜漁、陳子明和唐若昕(當時在團中央工作)到我家清聊,說起團中央宣傳部授權唐若昕發起組織社會調研活動,由團中央和社科院聯辦的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提供場地、經費補貼,成果報團中央、宣傳部。調研重點是當時社會關注的熱點。三位動員我找個課題,共同參與。

我開始很猶豫,找了78級校友、在讀研究生李振寧、張學軍(社科院經濟所)商量。他們當時有空閒,想對中國經濟改革獻計獻策,就鼓動我牽頭參與:”你牽頭掛名就行,具體工作由我們來干。就當是給兄弟們搭個台階吧”。”農村就業研究組”就這樣在不經意中,糊裡糊塗的開張了。

我牽頭,李振寧,張學軍、盧邁(北京經濟學院教師)為副組長,陸陸續續團聚了社科院、北大、人大、武大、經濟學院的研究生,有社科院張彥生、高梁、張少傑、華生、孟天(齊永貴)、曹務奇、樊剛、李曉西、何家成、魏本華、劉志強、曹勇、鞏文波、汪向東、劉歷魯;北大厲莉、聶莉莉;人大蔡昉、曹遠征、郝建民(人大貿經)、程衛平(人大計統);國家部委栗明(商業部糧食綜合局)、王德成(商業部計劃司)、周曉紅(商業部供銷指導局)、張松濤(外經貿部綜計局);還有北京經濟院研究生劉雄、刁新申、馬義暢、張帆、吳洪、胡學明、顯一林、溫厲等,一水的77級、78級畢業生,最多時有50多人。

每個週六、週日和寒假, 大夥在中央團校聚會神侃、自由務虛,海闊天空、通霄達旦。我對經濟領域的基礎認知,就是從這批青年經濟學者的神侃、碰撞中起步的。侃了幾個月,大夥兒又不滿足了,總覺得泛泛空議,難切中國改革的實踐。何況團中央、社科院在改革決策中的份量太輕。

我們小組曾報團中央宣傳部和社科院的調研報告,從調查票證、分配製、戶籍制、住房制、雇工制等等計劃分配體制下限制勞動力流動等生產要素市場配置、嚴重阻礙、輕工、餐飲服務業發展的現實開始,引出以下悲觀結論:不解決體制、產業結構、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流動等重大問題,不改變”大鍋飯”的就業制度,勞動力充分就業就沒有前提。

有一天,曾在人大前身華北聯大學習的我的前老丈人去姚依林家敘舊,無意中和姚家子女聊起我不務正業的種種劣行;聽者有意,王岐山追問了個底朝天,也就知其大概。當時杜老正在考慮”改革物價、開放城鄉市場、取消統購統銷”的大課題,曾叮囑王岐山再組織一支類似”農村發展研究組”的編外課題組。岐山覺得收編”就業組”是捷徑。他向兩位摯友翁永曦、唐欣打聽我,偏巧這兩位大哥的父輩都是新四軍的,算是我的世交,對我知根知底。

另一個巧合是1981年冬,翁永曦把我推薦的人大學生優秀論文轉給杜老後,不久杜老曾約見我談過一次。幾處了解下來,大概覺得我政治上還可靠、可用。就由杜老拍板,翁永曦(時任農研室副主任)、王岐山(時任農研室聯絡室副主任)出面和我正式商洽,把”就業組”改編為”農村市場與流通改革研究組”。自此,直接受命於杜老,有了參與與農村改革調研和建議的合法權。

這個組活動了兩年多(1983年-1985年),參加了1984、1985兩個中央一號文件的起草準備調研工作。隨著主要班底被抽調參與組建體改所、農發所,成員們編外變編內,就完成橋梁使命,自行消散了。副組長張學軍調國務院政策研究室任宏觀經濟室副主任;副組長盧邁調農村發展研究所任常務副所長,輔佐所長王岐山;副組長李振寧調體改所任研究室主任;骨幹張少傑,刁新申、程曉農等也調入體改所任室主任。

進入九號院,有幸直接受教於杜老,結識一批後來的改革中堅,或許是我最重要的人生積累。從1981年參與對促使中央下決心、肯定”聯產承包”有直接影響的、由杜老親自布置的安徽定鳳嘉”百村查”,至1989年北京風波後、中央決定撤消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杜老被實際賦閒為止的九年期間,受杜老人格、智慧和開放、民主作風感召,在”發展組”和”流通組”組織下,有一批矢志富民強國的人大學子先後集聚在九號院,毫無報酬地為中華掘起、為推動中國農村改革和全面經濟改革,履行了人大人”位卑不敢忘憂國”的社會責任。其中絕大多數人的人生軌跡,也因此改變;無論今日處境如何,誰都無怨無悔。

這批人大校友,包括(以長為序):張曉山、陳錫文、周其仁、杜曉山、羅小朋、杜鷹、孫方明、孫孔文、崔鶴鳴、溫鐵軍、朱剛、許小年、姚剛、馬小琳、郭凡生、白南生、白南風、蔡昉、李振寧、張學軍、張阿妹、黃曉京、高小蒙、胡啟新、王洪濤、蔣躍、郭凡生、陶華、聶莉莉、段永捷、吉小明、朱剛以及中農信的鄧崗、王躍華、許徐、浙江農委的顧永康等。分別來自計統、政經、黨史、新聞、哲學、農經、商經、金融等十來個專業,形成多學科協同研究的群體。

“轉仕為商”之緣

1984年11月,國務院領導批准我從農牧漁業部”停薪留職”,出任中國鄉鎮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成為八十年代國務院部委系統主動”下海”第一人。這個公司出生在那個年頭,不能不是個怪胎。批准部門:農牧漁業部;企業性質:集體所有制;資金來源:自籌;黨組織關係:農牧漁業部鄉鎮企業局;上級代管部門:鄉鎮企業局;企業法定代表人任免:上級主管部門農牧漁業部。

我轉仕為商,實為被動選擇。而迫使我不得不選擇的始因,確源於校友羅小朋的一份提議。1984年初夏的一天,杜老在九號院召集兩組(農村發展組、流通組)聯席調研匯報會。臨散會時,羅小朋向杜老提議:應該發起搞兩個公司,一個為鄉鎮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實體企業;一個面向農村提供金融投資服務的信託投資型企業。以利打破城鄉、工農、計劃與市場的壁壘,促進鄉鎮企業發展。

杜老說可以,寫個報告,我來批吧。會後,發展組的羅小朋、周其仁,宋國青等一行人起草了個報告,又找”流通組”的張學軍、盧邁、刁新申,張少傑等人聯名,我也聯簽了。當時,根本沒有想到這一無意之舉,會導致我”被下海”。老杜很快就批示下來,大意先搞一個實體企業,但必須是集體所有制;金融服務企業緩一步,把錢落實再搞(後來成立了中農信)。

王岐山召集兩組代表傳達杜老指示,商量下一步怎麼辦?關鍵是誰牽頭去幹這件從來沒人干過的事。結果會議中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登高一呼”,誰都有充分理由不接碴。又是校友羅小朋夥同宋國青,提名由我牽頭最合適:”老蔡是商業部的,又是流通組的,你不誰去”?大夥兒一起鬨,就把我逼到”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份兒了。王岐山又將一軍”就當是老杜下達的任務,總要有人接吧”。我就這麼在無奈中接招。表態同意”認真考慮”。

老實說,我對”轉仕為商”毫無思想準備,況且我唯一的從商經歷就是1974年曾為插隊所在縣政府,從上海特批了2000噸日本尿素。關於市場經濟、企業管理,只有一些”形而上”的概念。完全不知大海里的魚在哪、怎麼抓?

1984年, 中國的市場經濟、私營企業普遍還沒有合法地位,只在深圳、海南等經濟特區在試水。廣東率先開放了,但北京連開個個體小餐館,都要由有關領導特批,當重大社會新聞報道。中科院大氣物理所研究員陳春先是中關村下海第一人,沒有胡耀邦特批,早就夭折了。此前,鍾家倫(郵電部長鍾夫翔之子)搞了個貿易公司做點小生意,開個小餃子館,就被定為”投機倒把罪”,整得死去活來。

在市場高度封閉的條件下,新企業生存發展主要一靠搞計劃指標;二靠走私。”康華”有搞指標的本事;”四通”有走私電子產品的通路(和海軍航空部隊合作),才能搞得風聲水起。企業經營最大的風險不是來自市場需求不旺——當時尚處於短缺經濟階段,商品匱乏,商機無限——而是來自工商、公安部門和各地政府對”投機倒把罪”的濫用。現在看起來荒謬的事,當時則為常態。

我在商業部期間,經常與全國工商總局協商處理商業部門和地方工商的法律糾紛:廣東市場開放了,農民把稻田改為魚塘,口糧不夠了,就高價從廣西、湖南購買,於是有了糧食跨省界長販運業的興起;隨之棉、油、茶、特產、豬、禽、蛋的滾滾洪流,從封閉的低價省區向東南沿海開放的高價市場奔涌而去。

為遏制農產品省際流動,周邊諸省派重兵剿殺,調百萬軍、警、民兵、工商、公安、交通聯合行動,嚴守各交通要道和山間小路、水路。以嚴打”投機倒把”為由,輕則罰沒貨品、沒收錢財;重則抓人、判刑。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矛盾空前激化。聰明的民間商販,很快就學會了”以錢開道”,從而成功粉碎了層層封鎖線;國營商企不善變通,反倒紛紛淪為落網大魚。

我的任務就是為這些落網大魚開一條生路。當時,鑑定是否構成”投機倒把”的複雜程度,實在令人頭痛,全憑當地執法者的利益取向。比如,國家法律規定不按規定主體、渠道買賣計劃內物資是非法,什麼是計劃內物資?生豬、豬肉是統購統銷計劃內產品,但豬頭、豬尾巴、豬毛、豬血、豬下水是不是?各地各部門均可自由解釋。

又如當時國家允許自產的農副產品和手工業品、輕工業品(必須有大隊開的自產證明)就近進入農貿市場,若長途販運就屬投機倒把。但長途是個什麼標準?30里、50里還是100里以外還是500里以外?皆可由各地執法者們自由心定。再如進銷差價,在市場和物價嚴格管制條件下,各類產品批零、差價都有嚴格界定,違反了就是投機倒把。

在計劃體制內,倉儲、人工、運輸、損耗、資金成本、稅收都可以不予核算;但依市場規律,這些都是要計入成本。如從內蒙批點羊肉,販到廣州,國家規定進銷差價僅為8%,連運費都不夠,何以盈利?所以當年每一筆能實現的市場交易,依當時法規可能都是違法的。交易者隨時會被”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被搞的家破人亡,其風險之大,毫不亞於今日的販毒、販槍。

另一個重大風險是,所謂”集體所有制”,並沒有解決產權界定這個根本問題。當時工商法規企業登記批准要求,凡集體企業必須有上級主管單位,主管單位是政府、街道、國企、工商聯、共青團、婦聯、工會等,投資經營者由所掛靠的主管單位任免,有隨時被下崗,被剝奪財產權益的巨大風險。

在這兩大政治法律風險制約下的民營集體企業,最終結果不是被官有化(共產),就是被私有化(個人侵占)。由於當時不允許興辦私營公司(只限於個體戶),更不允許私人雇工,興辦”假集體實私有”的企業,就成為私人投資創業唯一的選擇項。

儘管顧慮重重,王岐山會後還是說服了我,”改革就是要勇於探索,我們這批人來中總要有人實踐。老實說,這也是個千載難逢、百年一遇的機會。老杜這麼支持你,還怕什麼?”當年9月,在杭州莫干山首屆中青年經濟論壇期間,徵求校友李湘魯意見,他說,大家都擠在”仕途”這個獨木橋,不是好事。早晚要分流。自己也準備去”中信” 。

我深知自己經濟學根基甚淺,又沒有當官的城府,連李湘魯(時任紫陽祕書)都準備離開中南海,不如藉此先換一個活法再說,大不了再”上山下鄉”,回歸山野。就這樣,告別了宦海,開始了在商海飄零沉浮的生涯。

離開九號院前,杜老專門請農牧漁業部何康部長到家,當面推薦我並請他支持。辭別時,杜老執意送我到電梯,慈祥地緊握著我的手叮囑:”有困難找我……。”

破陣三騎士

1987年11月,中國第一家以全套引進全美式現代半球型木結構房屋為主體的低密度花園別墅式公寓(北京華鄉公寓)在東郊高碑店(距四惠站東北300米,現已改為高層白領公寓)試營業。美國商業部、全美建築業協會派了代表,駐華大使洛德和陳昊蘇副市長到場祝賀。杜老以私人名義送了花籃賀聯。

這是北京民營企業首次涉足涉外房地產業,第一次向國人全方位展示了純美式家居生活形式。”物以稀為貴”,招惹得駐華文化參贊、澳洲駐華經濟參贊、美國大豆協會駐華首代、日本石油公團、三菱公司駐華首代、德國克魯伯公司駐華首代,摩托羅拉駐華首代、法國核能公司駐華首代等重量級外藉政、商人士成為首批常住戶。

國家主席楊尚昆、最高法院鄭天翔院長、最高檢察院劉復之檢察長、新四軍元老葉飛、彭沖、張勁夫、洪學智、張震、唐克,總參謀長楊德志、副總參謀長劉震、軍科院長肖克、政委李德生、中共元老王首道、林乎加、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商業部長劉毅,農業部長何康、廣東省委書記任仲夷、武警政委李振軍和夫人賀捷生將軍(賀龍長女)、輕工部陳士能、建設部林一雄等一批批黨政軍要員紛紛前來視察、體驗指導、休閒。

當年,這個僅占地3.3萬平方米,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的中小型項目,因生逢其時,每年可創匯250萬美元,員工人均創匯高達5萬美元;成為公司的核心資產、主要盈利增長點。藉此之力,公司一舉躍居北京民營企業的前三甲,為因一無計劃指標可倒賣;二不掌握高科技產品;三無進出口權;四不會走私;五資金短缺而處於經營困境的公司,打了個翻身仗。這個項目能夠成功,有三位人大78級校友,在項目籌建期受阻的關鍵時刻,像傳說中的白馬騎士從天而降,三次援手,助我突圍,居功至偉。

一位是當時剛調入中信集團海外部的吳克同學(工經系78級,留校讀研)。一個房地產項目的立項審批,需先過企業省部級主管部門、市、區計委、市、區建委、市、區土地局、市、區市政、市、區環保、市、區電訊、市、區供電、市、區交通、市、區公安(旅店、外事、消防),市、區環保、建行及地方政府等多道關卡。有兩份報告必不可少:立項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兩份報告的質量,直接關聯項目能否獲批,必由高人執筆,才可靠。

正為難之際,恰好吳克來找我談出國私事,需要我在出境人事手續上幫個忙。聊天時,吳克知我正為”報告”發愁,就主動”請戰”。一個月後,兩份當時可能是全北京最規範、嚴謹的報告呈到市計委。分管處長劉曉光(現首創董事長),後來跟我說:”老蔡,憑良心說,你們的報告是我工作以來所看過的最棒報告!堪稱範本。”

一位是當時在中信集團銀行部租賃處的師秋明同學。在確定從美國成套引進木結構房屋項目後,又遇到兩個難題:一是沒有外匯和外匯指標,二是引進資金缺口高達60%。在中信法律事務所的張炳昆(法律系78級)同學告訴我,中信銀行部正在搞融資租賃試點,帥秋明在具體負責,你可以去諮詢一下,說不定有機會。我和吳克一起去找了師秋明,師又找了主管處長,銀行部老總一起認真聽了我們的項目陳述,第三天就批准立項,並指定師秋明具體考察商洽、跟蹤項目。這個項目確定後,兩大難題迎刃而解。

還有一位是當時張百發副市長(人大80級函授校友)的祕書邢益農(哲學系77級)。1987年春,正當項目籌建工作緊張進展之時,突然市規劃局口頭通知”規劃有變、暫停”。我已孤注一擲,箭在弦上,偌若項目中途下馬,嚴重後果不堪設想!從內線打聽到,是市規劃某副局長橫插一槓,想把這塊地轉給他老婆的台灣親戚搞玩具廠。此公在規劃口勢力很大,除了張百發,誰也不買帳。

怎麼能找到張百發,並且說服他為我掃除障礙呢?我去找市政研室副主任朱曉群(杜潤生二女婿,現居美國)求教。曉群說,我帶你去見百發祕書老邢,先聽聽他的意見。到百發辦公室後,小祕書說,老邢下工地了,先電話聯繫一下吧。那邊回話,”我正忙呢,要急就讓他來工地見我吧!我等著。”

十分鐘後,我坐著一輛黃河牌摩托車風塵僕僕趕到人民大會堂西側的大坑工地(原規劃搞議會大廈,後改為國家大劇院)。老邢正在門口等著,雙方一見面瞅著眼熟,不約而同驚呼:”是你呵!”。這次意外重逢,成為項目轉危為安的轉折。一個星期後,規劃局又通知:”規劃不變”。

這個項目還有兩家股東:中關村民營科技企業創業第一人陳春先的科技公司和央企天津中鋼公司(總經理陳小津,陳丕顯之子,葉飛之婿)。

設計獨白:民企好比籠中鳥,展翅……

智破萬重關

1989年12月——1991年4月,我被中央政法委、中紀委領導批示,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公安分局和北京人民檢察院,北京市第二檢察分院,北京朝陽區檢察院等多家單位組成的”專案組”合圍,以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的不確定罪名,先後關押在東城、朝陽看守所長達476天。後以”查無實據”由,無罪釋放。

這一案件,由於規格之高,中央和北京市領導批覆之多,政治因素之複雜、參與偵察辦案的部門和人數之多(50餘人,超過企業員工總數),調查之深細(企業每一筆可疑往來都有專人到全國查證)、聲勢之浩大、辦案差旅費用之巨和結果之虛無,在系統內造成重大影響。這一”冤假錯案”能夠形成有四大背景因素:

一、當時的刑事訴訟奉行的指導思想是”有罪推定”,和蔣介石”寧錯殺一千,不輕縱一人”同出一轍。也就是說,公安、檢察、政法委只要懷疑、假定你有罪,無須證據,就可先拘後審。公權力無限制地侵犯公民個人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益被視為天經地義,誰也無需對冤假錯案承擔失職之責。

二、1989年北京風波後,中央和社會輿論導向一度把改革後掘起的新生經濟勢力(個體、民營經濟)視為動亂之源和社會基礎,必欲剷除。坊間傳說,時任總書記曾有”要整得(私企)這些烏龜王八蛋們傾家蕩產”的批示講話。全國掀起以民營集體經濟領頭人為主要專政對象的圍剿狂潮:全國有300多萬剛剛冒頭的民營企業家被關、被殺,財產被公權掠奪,再轉移給有公權力背景的私人占有。

北京的個體、民營集體企業,1990年比1989年銳減80%以上。連秀水街的小攤販,也被迫向東歐轉移;大紅門的浙江村被市政府多次強制拆移。這股充滿血腥、暴力、陰謀的”新共產風”,造成無數無辜公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悲劇,大約持續了三、四年之久。

三、中央高層有股”極左”反改革勢力,企圖從刑事上把杜潤生等一批胡趙時期受重用的黨內改革派徹底打倒、搞臭。

在我印象中,杜老是”海納百川”的大智者,具有能從紛繁複雜的現象中,刪繁就簡、敏銳洞悉事物本質的”超能力”,尤其善於從不同觀點中找出最大公約數,在對立中找到平衡和改革突破口。杜老極其善於汲取各類新知識,特別喜歡和有才華才見識的青年學子們平等交流。當年翁永曦、王岐山、林毅夫、周其仁、王小強、溫鐵軍、陳錫文等我們一大幫年輕人,都是杜老欣賞的和關愛的席下弟子。

杜老以待人寬厚、謙和、仁愛、大度、溫文爾雅贏得幾乎所有人的敬重。無論在辦公室和家裡,無論客人身分、地位、年齡有多大懸殊,杜老都要親自送客到樓梯口,這一習慣一直保持到98歲高齡,因喪失吞食機能被迫住院治療之前。

在黨內高層,杜老也是善於團結絕大多數的模範。在9號院,我親眼目睹杜老無論和被貶的胡耀邦、華國鋒、紀登奎、張平化、朱厚澤,還是在位的宋平、張勁夫,都多年保持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同志友情。

杜老本質上是真正的”大儒”,有為捍衛真理不畏強權的錚錚傲骨,不懼”死諫”的罕見氣節,1990年代中期,山西出版社給杜老出”文選”,送審時,中央有關部門要求刪去趙紫陽、胡耀邦的名字,否則不能出,杜老的答覆是:”歷史就是歷史,必須真實”,一字不讓改。

杜老的高層政治生涯中,共有兩次震驚黨內高層的”忤逆”。一次是1955年,時任中央農村工作部祕書長的杜潤生,因和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農工部長鄧子恢聯手抵制毛澤東發起的”激進的合作化運動”,在一次中央工作會議上,鄧、杜被毛澤東點名批評。杜潤生當場據理力爭,頂得毛澤東龍顏大怒。不久被貶到中科院當祕書長,和張勁夫搭檔。

第二次就是1989年北京風波前後。八八風波前,杜老曾聯合中顧委一批老同志,上書中央,表態支持趙某某對學潮以”疏融”為主的政策方略,反對動用軍隊暴力鎮壓,並提出推進政治改革的”十條”建議(史稱”杜十條”)。

北京風波後,中央指令中顧委副主任薄一波、許世友負責”幫助”杜老認識錯誤。許世友推病不出;薄一波和杜老關係非比尋常,都是山西人、太行山的老戰友,也苦勸未遂。杜老不認錯、不檢討、不合作的倔強,直接導致被免職賦閒、不予黨員重新登記的政治後果。中央對杜老的不公正處理,在黨內高層反映強烈。上有萬里、田紀雲、張勁夫等,下有廣東、江、浙、山西一些省市的主要領導,都以各種方式表示質疑。

有人想從由九號院源發的”三所兩會”(體改所、農發所、中信國際經濟所、中青年經濟研討會、政改研究會)突破,找到趙紫陽、杜潤生與學潮的組織聯繫。無奈體改所的所長陳一咨、副所長王小強、農發所所長盧邁、國經所所長李湘魯,中青會祕書長張鋼已紛紛出走美國,抓不著。

在這種複雜的政治背景下,我這個遠離政治權力的局外小人物,就糊裡糊塗成為高層反杜勢力的關注焦點和敲山震虎的”替罪羊”。

四、謠言殺人。華鄉公寓建成後,一時外商、高官、美女、明星雲集,關於我”左擁金山、右抱女星”的不實傳言已沸沸揚揚。1990年代初期,王岐山當中國建設銀行行長時,他還開玩笑說:我是有天早上刷牙時,聽廣播早新聞,才知道你徹底平反了,原來傳說你家牆裡都砌滿金磚。

北京風波後,崔健每週末在華鄉辦演唱會,中外人士混雜;有關部門幾次派人要求”封殺”,被我拒絕,也由此得罪了專政機關。總之,出事前已有樹大招風、其禍不遠的預兆。

這一”黑案”,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奏:1989.12–1990.4)由北京市政法委某領導批示,”戴帽”東城分局經偵分隊,以涉嫌”投機倒把罪”、”經濟詐騙罪”為由,把我和下屬企業的財務經理、商品部經理三人祕密拘捕(收容審查轉刑事拘留),關押在東城公安局看守所。這兩個虛擬的罪名,並沒有絲毫事實和證據可以支持;因此,東城分局三次報東城檢察院批捕,都被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補偵”為由拒批。

依當時法律,法定拘押期為3個月,經有關部門批准,可延長一個月。東城分局某些責任人怕承擔”謊報案情”的責任,急於把這一錯案當”包袱”甩出去,就和某些別有用心的利害關聯人合謀,出了個把案件轉為檢察院自偵案、升格為中央管轄大案的陰招。

第二個階段:(重點審理階段1990.4.10–4.20)
這一陰招的核心一是打政治牌,把案件政治化;二是走上層路線,誤導中央高層領導批示,以使違法辦案有合法保護傘。據悉,向中紀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舉報黑材料,是通過因堅決反對”包產到戶”而從副總理兼農委主任退任政協副主席的某高官近親屬分別送達主要領導人的。舉報我的主要”違法犯罪”事實,大意如下:

(一)新生資產階段分子:生活腐化,涉嫌多起貪污、投機倒把、賄賂、偷稅、漏稅、詐騙,涉案金額巨大,高達7000萬元。

(二)官商勾結:與杜潤生情同父子,公司是杜潤生批的,從商業部調到農業部也是杜一手安排的,啟動資金20萬元是杜潤生支持的。在杜潤生支持、庇護下,大肆投機倒把,非法經營,暴斂財產。多次向杜行賄,數額巨大,證據確鑿。

(三)政治反動,有內通外國、參加暴亂之嫌:手下兩名前助手(四通副總曹務奇、殷克)都是全國通輯的北京風波要犯,和通輯要犯陳一咨、陳子明、萬潤南(四通)往來密切。

北京風波期間,還帶頭捐款,每天早晚兩次派車給學生送水送麵包。八八風波後,為犯有嚴重政治錯誤的杜潤生、吳明渝(國家科學副主任)、劉鴻儒(人總行行長)和于光遠、李昌、李銳等免費提供豪華的祕密聚會據點,每週未陪他們打網球、游泳、吃喝。多次在企業會議上發表對中央平暴不滿的言論。

給杜潤生等人提供的黑窩點,與美國中央情報局的黑據點(指美國大使館文化參贊的住處)僅一牆之隔。北京風波後,有關部門多次要求在公寓內祕設監聽器,蔡都拒絕了,有不可告人的祕密。蔡在北京風波前赴美國考察期間,還拜訪了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芝加哥總部;福特基金會有中央情況局的背景。

從美國回京後,無視中央禁令,三次帶人到胡耀邦家追悼。蔡在北京風波前後還多次招待蘇聯駐華使館人員,出席蘇大使館的招待會。已辦好赴蘇、美簽證,擬攜巨額美金外逃,已被公安部門緊急刑事拘留。趙紫陽-杜潤生-蔡曉鵬-美帝、蘇修-曹務奇、殷克、陳一咨、陳子明、萬潤南-北京風波,黑線一脈相連。

就是這麼經不起查實的假舉報,竟能誤導當時中央主管政法、紀檢的N位要員,作出最高檢對我刑事立案、中紀委對杜老立案調查的重大錯誤決定。1990年4月12日,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訪拔(人大法律系老校友)親自簽發了對我的批捕令(正常程序,應由分管批捕的區檢察院副檢長簽發。只有對全國有特別重大影響的案件或擔任省部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犯罪嫌疑人,如陳希同,才可能由省市一級的檢察長簽發)。

何檢是我尊重的學長,和我私人關係也很好,我被東城分局暗算前三天,還曾在公寓設宴款待何檢一行8人,相談甚歡。何檢當時也面臨不得不為的政治壓力,不能不違心作出違法的簽批。

據我事後調查,何檢的簽發也是在最高檢察院牽頭、由四級檢察院組成的三十五人聯合調查組對我立案偵察半個月,有了初步結論後,在中央兩委壓力下才最終作出的。皆因這一初步結論,雖已排除我有涉嫌叛國、詐騙、倒賣黃金、外匯、私開金礦、走私、貪污、受賄、投機倒把和參與組織北京學潮的犯罪行為,但不排除我有收受下屬員工禮金1000元的嫌疑。

最大成果是:已初步認定我有向杜潤生行賄案值達1萬元以上實物的行賄行為,如取得行賄人口供,就完全可以認定杜潤生犯有受賄罪、我犯有行賄罪。當時賄賂案的刑事立案標準是1萬元。但抓捕杜老證據不充分,就決定先捕我。中央兩委目的是通過我取證,一石雙鳥,既能定我罪,可達到刑加杜老的險惡目的(我至今想不通的是,誰能懷有如此深仇大恨,輕率對一位年近80的老共產黨人,出此陰毒惡招?)。

從我被轉押朝陽分局看守所的第一天夜裡起,被連續夜提10次,這就意味著,主審官們十天十夜不讓我睡覺(白天讓我幹活),企圖以”熬鷹”的方式逼供,取得他們想要的”偽證”。夜提的規律是晚八點–次晨八點,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不讓坐,一站十幾小時;開始幾天,稍一困乏,就有陪審的二、三個惡吏跳出來拳打腳踏,破口大罵。

主審官何某,自稱是北大法律系78級的,一開口極為囂張:”知道不知道我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嗎?知道不知道從來沒有人能從最高檢站著出去嗎?知道不知道你犯了多大事?”答曰:”最高檢審我,不是我的榮幸,是最高檢的恥辱。第一,我不是省部級的高管,不歸最高檢管轄。第二我也沒有什麼犯天大的事。最高檢不執行法律程序,是最高檢的錯。別人怎麼走的我不知道,我堅信終有一天,我能從這個門站著出去。”

幾次下來,我已清楚對方逼誘供我的核心,是想抓到我向杜老行賄的證據。我和杜老的關係是恩師、”精神教父”與愛徒,長輩與晚輩的關係,是一種大愛關係,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摻雜金錢賄賂關係。即使是年節隨禮的常例,那年頭也想不到。我憤怒、無奈、困乏、饑渴交迫,但絕不屈招。最後一天,到凌晨二點時,對方先熬不住了。雙方打賭式的鬥嘴一番後,主審官率先拋出他們自認為鐵證如山的證據(宣讀書證):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蔡派8名員工從辦公室搬了兩大件電器(55吋大彩電、高倍醫用顯微鏡),開車送到杜潤生家。”並”出示”了有10名當事員工簽名的”書證”。”這是不是事實?”是”,”你簽字吧,” “可以。”我乘機先要水、要煙。
喝飽、抽足了,我說:”簽之前,我要先告訴你們另一個事實:這兩大件是馬阿姨(杜老夫人)從泰國買的,委託我從大山子提貨處提的貨,暫存在我辦公室的。難道送個貨也算行賄?”

一言既出,石破天驚似的噎得對方滿臉通紅,面面相噓,10分鐘喘不過氣來——當事實真像徹底粉碎最後一紙偽證後,罪與非罪的結論也就未審先定了。水中撈月全是空,審判者反倒徹底崩潰、絕望了!

纏鬥多夜,我最後發難、一擊致命。這一惡仗,真贏得太爽、太脆、太幽默了!二十餘年過去,當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

第三階段(爭取自由:1990.4.20–1991.4.12日):大約一星期後,突然把我轉到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提審。主審官態度很平和,主要是再核實一下涉杜往來的一些枝節。出乎意料的是,另一位素不相識的檢察官在押送我回看守所的途中,竟然悄悄在”全聚德”包了個單間,請我大吃了一頓。

進屋後他只說了讓我終生難忘的三句話:”老翁和你的人大同學們要你千萬注意保重身體;杜老已經解放,最高檢已撤出,案子轉朝檢了;現在整你的密雲那幫人想奪財害命,鬥爭非常複雜,你要沉住氣。”

隨後,我在看守所的生活待遇有了明顯改善,勞役被免了,還可以外買食品、看電視、看書、聽收音機,榮升”學習號”(小牢頭);偶爾,同情我的獄警,還讓我和家裡通話報平安,有了了解外面信息的微小渠道。令人欣慰的是,不久中紀委撤消了對杜老的專案調查組;鄧小平、陳雲兩位大佬親自出面”糾偏”,為中顧委”四老”(杜潤生、于光遠、李銳、李昌)的黨員重新登記掃除了障礙。

翁永曦代表9號院的兄弟們已在組織”營救”;被解放的杜老夫婦多次請我妻子和小孩在家吃飯,噓寒問暖,還送了1000元(當時受我株連,妻子也失業,靠幫人推銷產品提成,收入微薄),默默表示他的立場。我已從”四面楚歌”、”孤立無援”的困境中擺脫:嚴寒雖依然刺骨,擋不住春風悄然拂面。

這一階段,我的目標是力爭早日恢復自由。此時,密雲縣某實權派(主管政法、紀檢、組織的副書記)乘機指派他的親戚劉某以上級單位代表名義,接管了公司和公寓兩級企業,撤消了我在兩級企業的法人代表職務,開始瘋狂侵吞、轉移企業財產。

為完全實際私人侵吞企業財產(當時房地產評估1億元,現估值15億元左右)解除後顧之憂,必欲置我於死地。在他幕後操控、收買、影響下,以朝陽分管經濟案的副檢察長曹某為首的少數辦案人員,千方百計想揪出我點”經濟問題”,以刑加於我;弄不出真金白銀,就不斷拼湊點新線索、新罪名,美其名曰:”疑似之跡,不可不查”,企圖以”尚未查清”的”莫須有”為由,把我長期”掛”起來。

人大法律系78級同學。右起:黃海星,徐孟舟,張琳,李爭平,王洪濤、蔡曉鵬(2014年)。

當年以這種手法拖延案件審理,就幾乎可以無限期關押涉案當事人。”黑著”關個五年、十年,都不稀奇。經檢科三次把案件提交給起訴科,都被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補偵。依正常程序,早就該結案了。分管起訴的副檢察長發現經檢方的異常行為後,決定由起訴科接案;不久起訴科就作出無罪結案的提議,報上級審批。

這一提議,得到上級檢察機關的支持,但遭到曹某的堅決反對。在爭議僵持中,轉眼就到了1990年底,我失去自由整整一年了;想到可能有五年、十年被無辜關押的漫長歲月在等待,對自由的渴望逾加強烈。

關鍵時刻,又是人大法律系多位師生聯手,最終粉碎了某些地方權貴勢力團伙企圖對我無限期關押的陰謀。先是法律系78級留校的韓玉勝、姜偉同學通過各種關係(多為人大法律系歷屆校友)了解案件的起因,進展、癥結、阻力,形成初步的營救方案,又求教於我的任課老師,人大著名刑訴專家王向明教授和刑法專家高銘喧、王作富教授,師生聯手制定了嚴密的營救方案。

這一方案有三大”奇招”:第一奇招:避開從實體法(《刑法》)角度為蔡是否構成犯罪的申辯,轉而把營救的重點放在追究檢察機關是不是依法辦案、辦案程序是否符合《刑訴法》。其高明之處,就是”轉守”為”攻”:我不討論蔡是不是罪犯,這由法院審理決定;我只討論你是否依法辦案,你必須作出回答。

第二奇招:把案件公開化,發揮社會監督機制,以制約違法暗箱操作。當時和現在,大量執法不公現象都是由於黑箱操作;不公開就難以糾正。此招極為高明,逼使案件審理過程在系統內不得不公開化。縱使中央兩委個別人也不能暗中操縱大局。

第三奇招:變”申訴案”(個人向上級檢察機關)為人民代表對檢察機關是否違法辦案的”質詢案”,迫使檢察機關自糾其誤。

方案確定後,兼任北京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的王向明教授親自執筆,起草了向北京市人代會提交的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法制質詢議案一號”,王老師還徵集了人大、北大、政法大學數十名分別擔任兩級(全國和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著名法學家、教授聯署,並於1991年1月正式提交(同期抄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法制委)。在此前後,王向明老師也和相熟的校友何訪拔檢察長有過私人間的交流,基本達成共識。

質詢案僅向何檢長提出切中要害的”四問”:
1.逮捕蔡曉鵬前,有沒有掌握確鑿證據?
2.如果沒掌握,逮捕的依據法律何在?
3.如果已掌握,為何訖今不起訴?原因何在?
4.《刑訴法》規定逮捕期為一年。現已超過8個月。如果屆期既不能定罪、仍超期羈押不放,請檢察長回答:誰給你的權利?

這”四問”代表著人民對法律公平、正義、良知的社會訴求,要求檢察長在”兩會”公開答覆,給檢察機關和中央兩委以巨大精神壓力。

正是人大法律系師生策劃的一紙充滿法律技巧和法學大智慧的”陽光議案”,以智謀法則順利打通了阻礙我恢復自由的萬重難關。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何檢長的高度重視、親自主持下,市高檢排除上下阻力,破格以檢委會名義作出對我無罪釋放的內部決定(對外由朝檢發文)。

在北京市人代會召開的前一天,也是我法定逮捕期限的最後一天,我終於以無罪之身,站著走出看守所大門。我重獲自由了。我也深知,倘沒有人大法律系師生,尤其是各位中國法學界的泰斗級教授們出面聯手社會力量,在恰當時機的整體性法律救援,迫使檢察機關自糾其誤、自行中止徒勞無果的”竹籃子打水”工程,迫使中央兩委抽身默退,這一天必將遙遙無期。

但我自籌資金,沒拿財政一分錢創辦的民營企業和估值15億的房產,卻在冤獄期間,被密雲縣一夥黨政官員公然搶奪,實際竊為己有。而當時的法律縱容這種公權劫搶民產的行為,至使我試圖依法討回財產和公道的一再努力落空(這個公權奪財害命的故事我將擇機披露)。

二十多年來,中國已發生了天翻地復的變化。民營經濟已從可有可無的涓涓細流變為勢不可擋的滾滾洪流。但滯後的政治制度、脆弱的公民權益保護制度、公權力的高度腐敗,黨政商合一的多元化既得利益集團的掘起,已成為導致社會矛盾激化、不穩定因素增長的主要原因。

新人大人仍肩負著為實現民主、富強的中華而努力奮鬥的艱巨使命。每當想起和人大人的不解之緣,都使我倍加感恩:衷心感謝母校,衷心感謝人大人,衷心感謝我曾際遇和今後還會際遇的校友們、老師們。

(2012年6月15日,首發於人大七七八八校友論壇,入編紀念人大77級、78級畢業三十周年文集,蔡晓鹏曾上傳至自己的微博,但被刪除。)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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