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公安官員落馬 被指干預司法及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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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13日訊】繼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前副局長馮文後,該局黨委委員兼鹽湖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磊日前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李磊被指以權謀私、干預司法、受賄等。

山西省紀委網3月7日公布了李磊被查的消息,並公布了上述對李磊的處分。李磊被指「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長期「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習八條」,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和下屬禮金;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辦理;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提拔、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取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磊還被指「目無黨紀國法」,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等。

現年43歲的李磊長期在運城公安領域任職,曾任運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局長,新絳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4年1月任鹽湖區政府黨組成員、運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2014年2月起任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6年8月後兼任運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鹽湖區政府副區長。

約一年前, 2018年4月,李磊的同事、時任運城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兼副局長馮文落馬,兩人曾共事多年。同年9月,馮文被「雙開」。與李磊一樣,馮文也被指干預和插手案件處理,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受賄,違反「習八條」。另外,馮文還被指參與賭博等。

近年來被查的中共公安系統官員中,除了李磊和馮文,還有多名官員也涉干預司法,包括湖南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周符波、合肥市公安局原局長程瀚、雲南省公安廳技術偵查總隊前總隊長梁正軍等。

其中,程瀚被指插手干預案件,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而使其不受到追訴等,並已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獲刑17年半。程瀚還因對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多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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