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軍隊公檢法司人員控告江澤民案例

大陸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綜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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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05日訊】2015年,中國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的新規定後,法輪功學員利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紛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對江澤民犯罪集團等,實施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罪惡的控告,掀起了風起雲湧的訴江大潮。

據統計,已有超過20萬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元凶江澤民等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大陸明白真相的民眾也紛紛聲援法輪功學員反迫害,要求懲治迫害元凶江澤民。

在走入訴江大潮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為被迫害致死的親人訴江的,有身為政法系統、公檢法司系統、軍隊系統、政府機構、教育系統人員因自身遭受迫害而訴江的,有高學歷人才、高管、白領、老闆控告江澤民的。以下分別舉例概述。

接上文:遭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參與訴江案例

政法系統、公檢法司人員參與訴江案例

山東東營勝利油田原三級警督起訴江澤民

山東東營勝利油田原三級警督張愛泉於2015年6月11日,通過郵政快遞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訴狀。

張愛泉在勝利油田濱海公安局交管中心工作,在1999年已經是三級警督;其妻王明雲在勝利油田東辛採油廠監測大隊工作。1995年,修煉法輪功以後,張愛泉按照法輪功的要求做一個好人,其為人處世在單位和親朋好友中口碑極好。

2005年5月13日,張愛泉被綁架到洗腦班、刑訊逼供九天,期間被強制坐三根三角鐵的鐵椅子,並被戴手銬腳鐐,不讓睡覺,多次被電棍電擊。5月20日,張愛泉被非法刑拘。在桓台縣看守所,他被超期關押1年6個月後,遭冤判8年。

其妻同時被冤判7年6個月。夫妻二人分別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監獄、山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家中留下還在上學的女兒孤苦度日。張愛泉的父親遭受多年痛苦的精神打擊後,於2012年8月離世。

在監獄,張愛泉受到多種酷刑折磨:坐飛機、蹲木板、打耳光、不讓睡覺、摳肛門、棍棒擊打關節、兩肋和敏感部位。有八人輪番對他實施暴力迫害,曾在兩天內致他休克兩次,他大半月不能走路,兩肋大面積瘀血,右腿大胯筋和右臂受到嚴重損傷。出獄幾年至今,腿部、腰部仍沒有完全恢復。在被關押期間,張愛泉被限制通訊、信件、會見親人的權利。

歷經7年6個月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王明雲於2012年11月19日冤獄期滿回家,於2013年2月11日含冤離世,年僅52歲。十幾年裡,張愛泉原本幸福的家庭遭受重創,已是家破人亡。

2013年至今,張愛泉沒有任何生活來源和最低保障,多年來經濟上蒙受很大損失。

大連一級檢察官控告江澤民

現年65歲的劉慧君曾是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檢察院國家一級檢察官,因為修煉法輪功,多年來遭受精神、肉體、經濟上的迫害。劉慧君已於2015年8月24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一級法官控告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孫靈華原是遼寧省錦州市義縣法院幹部,擔任過行政審判庭庭長、經濟審判庭庭長、一級法官,2003年在殘酷迫害中被非法開除公職。2015年6月8日,她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軍隊系統人員參與訴江

原南京軍區司令部作戰處長控告江澤民

原南京軍區司令部作戰處長方志文因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被強制轉業,並遭受非法關押、勞教折磨等迫害。他曾控告了惡首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並賠償其背負冤案,飽嚐拘禁、勞教之苦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精神損失。

方志文,1957年3月出生,1976年高中畢業後參軍,提幹後,經過軍隊院校受訓,歷任團、師參謀和南京軍區司令部作戰部參謀,至任作戰處長、上校軍銜,因修煉法輪功受到江澤民的迫害和受其所控軍隊的不公對待,於2000年被無端安排轉業、復員,之後一直在江蘇星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方志文從沒有利用過崗位權力和便利條件謀取私利;沒有利用崗位和其它條件去拉關係、搞交易或為親朋撈好處;無論是在大軍區機關任處長、還是被不公對待而轉業復員,無論是到企業升職、還是遭到迫害後降職降薪等,他在所經歷的各個崗位上,任勞任怨,對工作盡心盡責,不挑不揀、不分內外,由於所做的工作和完成的任務出色,贏得各方肯定,先後受到過軍區、總部多次嘉獎。

2001年9月30日晚,方志文在由軍區機關大院去清溪花園新房的途中,被南京市後宰門派出所警察等監視跟蹤,要他去派出所,他不從。在他返回後、剛進機關大院門內時,一下躥上來三四個警察,對他拳打腳踢、拽頭髮,硬將他塞進警車。

綁架到派出所後,警察指使協警打他嘴巴,逼迫他寫「不煉功保證書」;次日早晨又將他劫持到南京市玄武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就強迫他脫衣作所謂入所檢查,之後又逼迫他穿囚服、拍囚照、摁手印等,並逼迫他進行無償勞役,對他的人格造成極大侮辱。

2007年8月底,方志文被南京市勞教委非法勞教,戴指銬被劫持到江蘇方強勞教所,遭受多種嚴酷的體罰虐待迫害,遭非人性的「大劈叉」侮辱、折磨,即將方志文按坐在地上,一人(體重有一百四十斤左右,只穿了件褲衩)坐到他的雙肩上、按他的頭,另兩人強行將方志文雙腿向兩側分開後拉(180度「一字形」),還用手頂摳雙肋,壓得他佝著背、出不了氣、兩腿像撕裂似的劇痛,疼得臉上直冒汗珠、苦不堪言。在此後的幾個月時間裡,方志文的頸部、兩肋下、雙腿(尤其是大腿胯部)等部位都很疼痛。

此外,方志文的妻子、女兒、母親,近親屬,也直接或間接地遭受了傷害和影響。

原瀋陽軍區軍官控告元凶江澤民

瀋陽軍區年輕的營職軍官、法輪功學員崔德軍,曾經是瀋陽軍區39軍343團後勤處運輸股的一名上尉助理員。因為他修煉法輪功,被迫離開軍隊,曾先後被非法判刑5年並勞教3年(勞教兩年加期一年);妻子也被非法判刑3年並勞教2年。他們遭受種種殘忍折磨,2015年8月,崔德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中校軍官身陷冤獄 家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原中校軍官楊萬明,曾被非法判刑7年,2014年再遭非法關押、誣判6年。2015年6月,楊萬明的母親張玉解、妹妹楊萬梅及獄中的他,對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提出控告,要求對江澤民繩之以法。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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