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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將禁重刑犯出獄後從事兒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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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鄭煦婷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在數十名維州罪犯通過上訴獲准從事體育教練和照料護理工作後,州政府推出新法案,禁止殺人犯、性犯罪者和其他危險的罪犯在出獄後從事兒童工作。

本週,維州政府向議會提交了法案。

自2014年以來,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批准了39%最初被禁止從事兒童工作的前罪犯的上訴申請。

《太陽先驅報》獲得的數據顯示,在過去5年中,維州律政廳拒絕了2932份兒童工作許可證申請,其中230位申請人上訴到民事及行政法庭。

在這些上訴案件中,189件已有了判決結果,其中74個申請人面臨的禁令被推翻。這些人中包括戀童癖、性犯罪者和殺人犯,他們獲准從事體育裁判員、護士和護工等工作。

根據現行法律,所有的違法者(除了那些受制於性犯罪法規的罪犯外)都有權向民事及行政法庭上訴,試圖獲得兒童工作許可證。

但州政府提出的新法案規定,任何被指控或判定犯下一級罪行(category A)的人都無權上訴,這些罪行包括謀殺、謀殺未遂、強姦、強姦未遂、針對兒童的性犯罪以及兒童色情犯罪。

律政廳長軒尼詩(Jill Hennessy)說:「我們在盡一切努力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收緊《2005年兒童工作法》(Working with Children Act 2005),限制一級罪犯的上訴權利。」

維州反對黨法律事務發言人奧當納修(Edward O’Donohue)也表示:「孩子們的安全和保護社區永遠是我們的首要任務。」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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