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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訊】中華民國護照加註台灣英文字樣引發爭議,外界質疑台灣護照若在高雄發放,是否就應以當地地名作為封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詹憲卿今天上午宣示,「ISSUED IN TAIWAN」,比照「兩岸關係人民條例」,意義所指即為「台灣地區」。而他也表示,外交部所採行的「ISSUED」,確為各國護照封面版本的首例。
勁報報導指出,外交部上午舉行記者會,臨時邀請詹憲卿為外交部在護照加註台灣英文字樣的過程做報告。詹憲卿強調護照封面上的TAIWAN所指即為「台灣地區」,雖符合「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的定義,但對外宣示上,卻與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所指涉「領土及於大陸與蒙古」不符。
詹憲卿表示,每個主權國家對國家政務有主權國家的作法,而由總統宣布護照加註台灣文字樣的措施,並未違反行政程序,且護照加註是屬國人關切的重大事件,外交部依正常行政程序呈報。而領務局被授權規劃護照加註措施,主要考量國人與各界反應,並與中國護照進行區隔。領務局去12月間曾將研究中的各種版本送政院討論。
對於「Taiwan」為何加註在封面而非內頁,詹憲卿解釋說,如此將無法明顯辯識護照,只有加註在封面才能一目瞭然。而對外交部決定採用的「ISSUED IN TAIWAN」,他也坦承這是世界首例。
對於加註台灣的必要性,詹憲卿舉例說,歐洲國家管制中國移民,審查中國的旅行證件十分嚴格,「就怕漏了1個」,所以歐洲境管人員一見持有「China」字樣的護照,就要求台灣與中國人另外排隊,讓我國國民變成了「3等公民」。
但對於在台灣發行的護照加註「ISSUED IN TAIWAN」,我駐外館處所發行的護照,是否就要得註明當地,甚至在高雄、台中等地發照,就得冠上當地地名?詹憲卿澄清,護照封面雖加註台灣,但內頁將註明此照為中華民國外交部所發放;而封面的TAIWAN台灣字樣,詹憲卿也強調,比照兩岸關係人民條例,所指的就是「台灣地區」,即為中華民國所統轄的土地。
詹憲卿說,此事關國人權益,當時遂由外交部長田弘茂親向陳水扁總統報告,其後在總統於公開場合做政策性宣示後,外交部再由諸多護照版本中,選出能解決國人問題,而又降低政治爭議的版本,在「國號不變、國徽不變」原則下,昨日呈報行政院,待奉核後即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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