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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盡管拿到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已經整整3個月,但濟南火車站67歲的退休老工人王秀均師傅和家人的心依然難以平靜。這倒不是因為官司的輸贏,也不在於是老漢一輩子頭回打官司。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這個芝麻粒兒大點事都能被炒翻天的年月,對王秀均老漢的官司,泉城傳媒幾乎波瀾不驚。
無人喝彩的背後,恐怕隻能說明一個事實:王老漢的對手––以生產腦白金聞名的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太強大了。
經濟參考報報道﹐應該承認,腦白金廣告的策劃是成功的。2001年中國電視廣告市場腦白金風頭大出,一枝獨秀。坊間百姓戲言,電視金鷹獎如果包括廣告,那非腦白金莫屬。
上篇:兩場官司
■一、亞細亞輸了官司
廣告大“火”,信者千萬,卻也有例外。和康奇公司生產同類產品的濟南亞細亞藥業有限公司即是其一。2000年3月,亞細亞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濟南市中院受理後,於同年4月18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亞細亞公司的理由是:自己和康奇公司都生產經衛生部批準的褪黑素類產品,不同的是自己的產品叫“眠爾康”,而康奇公司的產品叫“腦白金”,功能均為改善睡眠。然而康奇公司在宣傳材料中卻宣稱腦白金產品的主要成份是“腦白金”,並稱天然腦白金是人體內“腦白金體”所分泌的激素。事實上,從醫學定義上講,人腦內被康奇公司稱為“腦白金體”的腺體叫松果體(松果腺),被康奇公司稱為“腦白金”的物質歷來叫“褪黑素”。康奇公司的宣傳足以使消費者造成這樣一種認識––“人腦內有腦白金體,它分泌腦白金。珠海康奇公司能生產腦白金,別的廠家生產的是褪黑素產品,與腦白金是完全不同的產品。”康奇公司利用這種改變人體器官名稱的方法,偷換概念,誤導消費者以擴大其產品的銷量,其行為屬於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所列的以虛假廣告的方法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給亞細亞公司及同類產品生產企業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因此訴請法院判令康奇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新聞媒體上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由此看來,問題的關鍵在於腦白金究竟是一個產品名稱,還是一個醫學名詞。經查,在2000年1月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繫統解剖學》(第四版)和1998年8月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人體解剖學》(第二版)等出版物中,對松果體(pinealbody,pinealgland)及位置和機能等作了介紹:它位於丘腦的上後方,以柄附於第三腦室頂的後部、為一橢圓形小體,形似松果,顏色灰紅。松果體在兒童期比較發達,成年後部分鈣化形成鈣斑。松果體可以合成和分泌褪黑素melatonin(中文譯作”美樂托寧”)等多種活性物質。其化學名稱為:N-Z 基-S-甲氧基-色胺。
據資料記載,褪黑素在1958年由美國耶魯大學的阿隆‧勒內(Aaronb‧Lernet)博士分離提取並命名為melatonin。
山東大學化學院教授、藥物化學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王建武博士,1993年至1996年在美國紐約大學讀博士後,專門從事天然化合物合成及開發新藥的研究。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告訴記者,褪黑素(melatonin)從來未被翻譯成腦白金,它1995年前後在美國確曾風靡了一陣,主要作用是改善睡眠,特別是跨時區後用來調整時差效果不錯。當然,也有文獻記載(僅僅是文獻記載的個案)它有抗氧化–抗衰老、改善更年期綜合癥、增強性功能甚至抗癌的作用,但對睡眠的調節是最明顯的。1998年、1999年前後,加拿大曾有報紙報道過其有副作用。目前熱勁兒早過去了。
據記者了解,我國自1994年開始對褪黑素的生產工藝進行研究,並在1996年取得成功。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我國的某種同類產品原粉的純度可達99﹒99%,比美國的國家標準98﹒5%高出1﹒49個百分點。到目前為止,我國獲得衛生部審批的含有褪黑素的產品共有63個,”腦白金”是其中之一。
與其他60餘種同類產品不同的是,康奇公司的腦白金是由膠囊和口服液兩部分組成。膠囊由MeLatonin(褪黑素)加澱粉組成,口服液由低聚糖、山楂、茯苓、水組成。因為低聚糖有助於雙歧因子生長從而改善腸道環境,所以康奇公司的腦白金兼有潤腸通便的功能。
1997年12月12日國家衛生部發給康奇公司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上,也標明了腦白金由膠囊、口服液兩部分組成,功效成分(或主要原料)為褪黑素和低聚糖。
然而置這些明證於不顧,康奇公司在產品說明書和隨腦白金贈送的宣傳品中卻是另一副面孔。記者在采訪中找到一份2000年9月18日出廠的腦白金產品說明書,其中寫道:人體的司令部是大腦,其分泌的物質為腦白金,它控制著人體的老化程度。有一本隨腦白金贈送的《(腦白金)席卷全球》,全書共89頁,作者維虹,由嶺南美術出版社出版。書中把腦白金與克隆技術並稱為本世紀生命科學領域的兩大突破。全書共九章。第一章叫“美國人的瘋狂”,稱腦白金的價格竟然是白金的1026倍。實際上,有關專家告訴記者,褪黑素目前國內每公斤纔賣5000元,一粒膠囊按康奇公司自己標注的含褪黑素3mg,也就是0﹒015元。一板10粒纔0﹒15元。再加上澱粉和由低聚糖(主要由大豆或玉米芯制成,每噸約10500元)、茯苓、山楂、水制成的口服液,再加上盒錢瓶錢,一盒市價60元左右的腦白金,原材料成本不過四五元錢,腦白金的利潤實在豐厚,難怪其廣告投入如此雄厚。第二章名為“人體司令部”,其中稱,人腦的核心是位於大腦正中央僅有黃豆粒大小的腦白金體。腦白金體分泌出的物質為腦白金,它是腦白金體的信息傳遞者,腦白金體為人體內天然存在的小分子化合物,從低等動物到高等的人類,每一種生物都能產生腦白金,這種神奇的物質已在自然界存在了30億年。書的第三章第四章分別為“九十歲的中年人”和“姑娘、少婦和老太太從根本美麗”,說的什麼,並不難猜。第五章名為“安眠藥將進入歷史垃圾堆”,這倒沾了點邊。第六章為“增強免疫、抵抗疾病”。第七章談“人生‘性’福八十年”,似也不難理解,但文末“腦白金的弊端”倒真讓讀者開了眼:腦白金的唯一“不足”就是有可能導致社會性犯罪的增加,而且性犯罪的年齡也會增大。因為一個長期服用腦白金的老年人,其性能力和年輕人幾乎沒有差別!第八章名為“腦白金第二次革命”,強調解毒和排毒,為推出膠囊+口服液奠定理論根據。第九章“中國人與腦白金”,預言(腦白金在)中國將要火爆。
書讀完了,腦子也亂了。腦白金到底是什麼?
按照衛生部批文和康奇公司產品外包裝說明,腦白金由膠囊(褪黑素+澱粉)和口服液(低聚糖、山楂、茯苓、水)組成。然而按其宣傳材料上所稱腦白金是大腦中腦白金體分泌出來的說法推論,人腦的”腦白金體”似乎還能分泌出澱粉、低聚糖、山楂、茯苓和水。
針對亞細亞公司的指責,康奇公司則避開腦白金褪黑素之爭,辯稱自己所產的腦白金產品與眠爾康並非同一類產品,兩者不存在不正當競爭的前提,原告訴訟邏輯錯誤。康奇公司在生產銷售腦白金及廣告宣傳時,亞細亞公司還沒取得衛生部批文,腦白金產品在時間上先於眠爾康的客觀事實,充分說明康奇公司主觀上沒有過錯。再次,作為知名產品的腦白金在客觀上也不可能同一般產品眠爾康去實施競爭,亞細亞公司起訴沒有依據。
經過了3個多月的審理,濟南市中法於2000年8月10日作出判決。
中院認為,被告康奇公司腦白金產品包裝盒上對該產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配料、功效成分及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所作標注與其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所載內容相同,在主觀上無侵害原告合法權益的過錯,客觀上也沒有直接或間接地涉及或詆毀原告及其眠爾康產品和其他經營者同類產品的行為。康奇公司作為以褪黑素(melatonin)為原料的”改善睡眠”功能產品–腦白金膠囊的生產經營者,雖然在其宣傳材料中出現”人腦中有腦白金體,分泌物質為腦白金”具體情節不真實的宣傳,屬於對人體解剖學醫學術語”松果腺(體)”及其分泌物質”褪黑素(melatonin)”的不規範名稱解釋,僅根據這一點並不能認定被告康奇公司對產品的介紹是虛假廣告,對社會產生危害。對於了解或不了解松果腺(體)及其分泌物質知識的普通消費者來說,亦不足以引起對被告康奇公司商品產生有別於其他褪黑素類商品的誤解而導致誤購。且被告在其商品中具體情節不真實的介紹不是形成其商品市場競爭優勢的唯一決定因素。原告訴稱被告在宣傳材料中稱其產品的主要成分是腦白金,被告康奇公司未能舉證證明並作出合理解釋。但原告堅持被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構成以虛假廣告進行了不正當競爭的主張證據不足。其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亞細亞公司輸了。當然,亞細亞不服氣:明明是康奇公司用商品名稱偷換人體器官及分泌物名稱的方法誤導消費者,以擴大其產品銷量,這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就因為你公司注冊在先,並多了一味口服液我就不能告你?明明有具體情節不真實的宣傳和不規範的名稱解釋,為什麼卻不構成虛假廣告?於是亞細亞公司上訴到山東省高院。
省高院經過審理後決定維持原判。
這一來,亞細亞公司沒了脾氣。但不等於別人不能發脾氣。
■二、王老漢沒想明白自己是贏還是輸
2001年11月5日,濟南火車站退休老工人王秀均花了68元錢在濟南市歷下區廣濟堂藥店買了一盒腦白金。
“吹得太過分,喫了根本不管用。”記者日前在濟南采訪時老人這樣對記者說。
眼見著與說明書說得不一樣,老漢認為自己作為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一怒之下,將康奇公司告上了法庭。說來也巧,就在山東省高院對亞細亞公司上訴作出終審判決的同一天,2001年1月3日,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受理了王老漢的狀子。並於同年2月16日開庭審理。
王老漢認為,康奇公司在出售的腦白金附帶的宣傳材料中進行了大量的虛假宣傳,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原告最基本的知悉產品真實情況的權利。他要求康奇公司立即停止虛假宣傳侵權行為並作出書面道歉,雙倍賠償經濟損失136元。
康奇公司則辯稱從未做虛假廣告,更不存在欺詐蒙蔽消費者的行為。雙方為證實自己的觀點均提供了大量的證據。
經過4個多月的審理,歷下區法院於去年7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中稱,原告王秀均指責被告康奇公司將人腦中存在的松果體偷換概念稱為”腦白金體”,將松果體分泌的褪黑素稱為”腦白金”,通過虛假宣傳以迷惑消費者。法院認為,康奇公司在說明書及宣傳材料中,以產品名稱腦白金代替醫學意義上的人腦組織名稱,屬於對人體解剖學醫學術語的不規範解釋,達不到引人誤解的程度,對消費者來說不會產生有關腦白金成分及功效的誤解,構不成欺詐。根據原告所舉證據,被告在宣傳材料中稱其生產的腦白金具有延緩衰老的功能。根據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衛生部核準的腦白金功能為”改善睡眠,潤腸通便”,雖然廣東省食品衛生評審委員會出具評審報告證明,腦白金經實驗具有延緩衰老功能,但國家工商局《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規定,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和標簽為準,不得任意擴大範圍。被告在未經衛生部終審認定之前就公開宣傳該產品具有此功能,其行為違背了上述規定。
“根據原告所舉證據,被告在宣傳廣告中稱”腦白金有增強免疫力和提高性能力,在臨床上為醫務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輔助治療手段,如果每天飲用 ”以上語言直接宣傳了腦白金的治療作用,違反了國家工商局《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被告在腦白金產品說明書中稱,《新聞周刊》在封面對腦白金作了專題報道,但根據原告所舉證據1995年8月7日《新聞周刊》封面並沒有對腦白金進行專題報道,被告對此亦未舉出反駁證據。被告在腦白金產品說明書中稱,美國聯邦藥物及食品管理局認定腦白金無毒副作用,美國有5000萬人服用,但在庭審過程中,原告對此提出異議,被告未能舉出證據來證明,被告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綜上所述,被告在未經衛生部終審的情況下,對外宣傳其生產的腦白金具有延緩衰老的功能,擴大了宣傳範圍,在宣傳廣告中明示腦白金具有治療作用,均違反了國家有關法規規定。被告稱1995年8月7日《新聞周刊》封面對腦白金進行專題報道及美國FDA對腦白金進行了認定,前者與原告舉證不符,後者被告未舉證予以證實。因此應認為被告對消費者進行了不實宣傳,對消費者構成了誤導。原告依據”消法”規定要求被告雙倍賠償的請求,理由正當,本院予以支持。但其要求被告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的訴訟請求,由於此請求應由有關部門處理,不屬於人民法院處理範圍,故該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書面賠禮道歉的請求,因為被告的行為不是僅指向原告,在已判令其賠償損失的情況下,此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第八條、第四十九條及國家有關民事政策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康奇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雙倍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36元;
二、駁回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的訴訟請求;
三、駁回原告要求被告書面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
面對這樣的結局,王老漢自己也不明白是輸了還是贏了:要說自己輸了,對方卻被判雙倍賠償;要說贏了,但對方的宣傳可照舊,而且不必向自己賠禮道歉。那它(康奇)到底有錯沒有錯!說康奇公司的行為不是僅指向我,但我卻是康奇公司指向中的一員,不向我道歉,向指向的全體道歉行不行?
康奇公司沒上訴,倒是似乎贏了官司的王老漢向濟南市中法提出上訴:1、一審判決對於被上訴人運用以產品概念偷換醫學概念的手段迷惑誤導消費者的欺詐虛假宣傳行為的事實未予認定,有違客觀事實,應予糾正。2、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停止虛假宣傳行為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3、一審判決駁回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作出書面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被上訴人虛假宣傳行為已對上訴人精神造成損害。綜上,請求依法撤銷原審判決第二、三項,判令被上訴人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並向上訴人進行書面賠禮道歉。一、二審案件受理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至於結果,讀者朋友恐怕已經猜到了。
2001年10月18日濟南中院作出二審即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下篇:三盒腦白金、三份外包裝及三份說明
記者手中有三盒腦白金,第一盒是王秀均老漢購買的,生產日期為1999﹒12﹒31;第二盒是一位朋友提供給記者的,生產日期為2000/9/18;第三盒是2002年1月21日上午,記者在濟南醫藥站佛山大藥店花60元買的,出廠日期為2001/11/17日。我們依次稱為一號二號三號產品。
認真研究一下這三盒產品,很有點意思:
■一、內外之別
在三盒產品外包裝的同一側印有以下完全相同的字樣:
經科學研究發現,睡眠質量和腸道功能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本品繫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制成,本品含有的MeLatonin,中年以後隨著人們年齡增長而體內的含量越來越少,適時補充可以調整人體生物節律,達到改善睡眠的作用;本品有利於腸道的正常蠕動,減少有害物質的吸收。經試驗證明,本品具有改善睡眠和潤腸通便的保健作用,無毒副作用。
配料表:膠囊:MeLatonin(褪黑素)澱粉
口服液:低聚糖山楂、茯苓、水
功效成份表:膠囊MeLatonin3mg/粒(mg/粒)低聚糖≧25(g/100ml)
應當說,這是腦白金所有說明書和宣傳材料中最好的一份。特別是它標出了膠囊的功效成份是Melatonin(褪黑素)。這一點很有用。請讀者回顧一下上篇中提到的濟南市中院對亞細亞公司訴康奇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案的判決書,其中明確寫道“被告康奇公司腦白金產品包裝盒上對該產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配料、功效成份及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所作標注與其(國家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所載內容相同。”不過,打開外包裝,裡面是什麼樣的呢?
我們知道,盒裝藥品或保健品一般內裝有說明書,腦白金也不例外。但三盒產品的三份內裝說明書,內容可就不一樣了。
先請看三份說明書對腦白金的表述:
一號說明書稱:人體的司令部是大腦,大腦的總司令是大腦中央的PINEALGLAND。其分泌物為腦白金,它控制著人體的衰老程度。
二號說明書稱:人體的司令部是大腦,其分泌的物質為腦白金,它控制著人體的老化程度。
三號說明書稱:大腦是人體的司令部。其腦白金含量的多少,控制著人體的老化程度。
三份說明書每一份說法都不一樣,但關鍵的問題或者說相同之處在於把MeLatonin(褪黑素)的影子鏟除得干干淨淨。這與外包裝的說法大相徑庭,說其表裡不一恐不為過。
讀者恐怕要問,康奇公司為什麼非要用腦白金的概念置換褪黑素呢?待看到了第3號說明書中“謹防假冒”一欄後,似乎纔明白了點什麼。這一欄寫到:
國家主管部門僅批準本企業生產和銷售腦白金。其它自稱”腦白金”或”進口腦白金”者均是假冒產品。提醒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以免將假冒產品喫進肚裡,傷害身體。
當然,按濟南市中院的說法,說明書的確也有改進,如一號說明書中提到的抗衰老、增強免疫力、影響容貌等違規內容,在二號三號說明書中均被刪去。
■二、地址三遷引出的話題
在一號產品外包裝的另一側,廠址注明為:珠海市南坑工業區九棟;事隔九個月,在二號產品的同一位置,廠址後標注的卻是“無錫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南堤路88號”。記者翻來覆去地查看,發現在外包裝底部有一個直徑13毫米的圓形標志,上邊用很小的字號標明公司“地址”:珠海市 洲區南坑工業區九棟;第三號產品的同一位置就熱鬧了:出品: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制造: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廠址:無錫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南堤路88號。
兩年之內地址三變為了什麼?不清楚。
據說腦白金從來就沒有在珠海生產過。記者在濟南采訪時,有知情者告訴記者,亞細亞公司告了康奇公司後,中院的兩位法官按說明書地址送達訴狀,竟沒找到這家公司。至於康奇何以如此,誰也搞不清。但是我們從二號產品的外包裝上發現,“廠址”已改成“公司地址”。而根據有關商品標識標注的法律規定,地址可以不必是產品的生產地。記者關注的是另外一件事。據深圳某刊物報道,《粵港信息報》的記者在2000年2月初追蹤腦黃金(當年巨人集團的產品––編者注)與腦白金的關繫時,按腦白金包裝盒上的地址尋找康奇公司,卻找到了巨人集團的總部。該報記者問:“這是不是九棟?”保安搖頭說“不知道,工業區很多公司的門牌號是亂的”。“這裡沒有康奇公司?”“這裡是巨人集團的總部。”而據附近幾家公司證實,巨人總部的地址就是康奇公司所在的“九棟”。
看來,近來坊間傳聞腦白金是史玉柱的傑作並非空穴來風。
1月23日上午,記者按照三號產品外包裝新標上的“腦白金全國售後服務中心”的電話,花了近1小時,纔撥通了021-53960080這個電話。從區號看,這是上海的電話。果然,一位堅持不透露姓名但態度卻很和氣的女同志告訴記者,“康奇公司早就遷到上海了,好幾年了。”對記者提出的“康奇是不是史玉柱先生巨人集團旗下企業的問題”,這位女士略微猶豫一下肯定地說:是的。(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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