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25日訊】曾涉嫌詐騙的汪某,經湖北省崇陽縣公安机關取保候審后不出兩個月,竟再次被起用擔任要職。結果,汪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資金77.9万元。日前,汪某已被縣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武漢晚報消息,汪某于1997年11月因涉嫌詐騙被崇陽縣警方予以刑事拘留,后因證据不足,于1998年1月16日被取保候審。
出來后不到兩個月,汪某竟被委任以崇陽縣天城鎮基金會七星辦事處主任要職,掌管巨額財產。
汪某在任職一年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243万余元。他還挪用資金77.9万余元,致使此款均無法挽回。該縣法院已于日前以盜竊罪、非法吸收公眾款罪、挪用資金罪等罪名判處汪有期徒刑17年。(https://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