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岳告《壹週刊》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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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1月17日訊】麗新發展主席林建岳,不滿日前出版的最新一期《壹週刊》封面報道,指稱他身為麗展主席,不理會麗展瀕臨破產照樣風流快活,林建岳認為有關報道誤導失實,對他及麗展均構成嚴重誹謗,昨日入稟法院控告《壹週刊》誹謗,要求撤回有關報道及刊登道歉啟事,並要就事件作出賠償。

聲明無拖欠貸款

據太陽報11月16日報導﹐林建岳早前已透過名下上市公司麗新發展有限公司,發律師信給《壹週刊》,澄清麗展並無拖欠任何欠債,要求對方撤回有關報道、在麗展指定的一份中文及英文日報上刊登道歉啟事,並賠償麗展一筆合理款項,以及支付一切麗展的訟費。

律師信指出,涉案之封面報道在本月十三日出版的《壹週刊》刊登,內容指稱麗展經營不善,瀕臨破產邊緣,麗展的主要債權人及其他往來銀行有可能就數項拖欠之貸款,向麗展採取行動,報道又形容麗展主席林建岳,與一名曾在麗展主要債權人中國銀行集團任高級行政人員保持不當關係。

麗展鄭重聲明,該集團現時並無拖欠任何貸款,亦沒有拖欠中國銀行任何款項,麗展之管理層與中銀任何僱員或前僱員亦沒有保持任何不當關係。

律師信指出,麗展認為《壹週刊》的報道已對該集團構成嚴重誹謗,並令麗展的名譽及商譽蒙受損失,亦可能損害麗展的業務。除非《壹週刊》按麗展的要求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上述補救行動,否則麗展將提出法律訴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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