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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華家屬狀告消防局 意外墜樓誰之過?

廖愛玲、孔根棣
2002-11-18 12: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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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1月18日訊】日前,中央電視台《夕陽紅》主持人沈旭華家屬狀告北京市消防局給張生記酒樓發放消防證一案在西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北京市消防局拿出多份證据,當庭答辯稱其所出具的消防驗收意見書是合法有效的。

  今年8月1日晚8時左右,央視《夕陽紅》節目女主持人沈旭華与朋友到位于安貞橋旁邊的張生記酒樓12號包間吃飯,距該房兩米處有一緊鄰消防通道門。席間,沈旭華因包間較嘈雜,就走出包間接听電話,來到了消防通道門旁,并推門進去,不料尚未完工的消防通道既無護欄,又無燈光警示,沈旭華從消防通道直接摔到了樓下,經搶救無效于8月20日最終离開了人世。

  生活時報報道﹐沈旭華家屬認為,由于消防局違法發放了消防合格證,縱容張生記酒樓不顧消費者利益,將未完工的建筑投入使用,最終導致了沈旭華意外墜樓慘案的發生,因此要求法院判決撤銷消防局發給張生記酒樓消防合格證的行政行為。

  而消防局則認為,他們依規定的時間,按程序對張生記酒樓所在的浙江大廈裙房進行了局部驗收,在驗收過程中嚴格依照相關防火規范要求。消防局的防火驗收与沈旭華死亡事故沒有關系。

  由于當事雙方各執一詞,存在著較大分歧,西城法院表示將擇日再予以宣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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