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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华家属状告消防局 意外坠楼谁之过?

廖爱玲、孔根棣
2002-11-18 12:5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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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1月18日讯】日前,中央电视台《夕阳红》主持人沈旭华家属状告北京市消防局给张生记酒楼发放消防证一案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消防局拿出多份证据,当庭答辩称其所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是合法有效的。

  今年8月1日晚8时左右,央视《夕阳红》节目女主持人沈旭华与朋友到位于安贞桥旁边的张生记酒楼12号包间吃饭,距该房两米处有一紧邻消防通道门。席间,沈旭华因包间较嘈杂,就走出包间接听电话,来到了消防通道门旁,并推门进去,不料尚未完工的消防通道既无护栏,又无灯光警示,沈旭华从消防通道直接摔到了楼下,经抢救无效于8月20日最终离开了人世。

  生活时报报道﹐沈旭华家属认为,由于消防局违法发放了消防合格证,纵容张生记酒楼不顾消费者利益,将未完工的建筑投入使用,最终导致了沈旭华意外坠楼惨案的发生,因此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消防局发给张生记酒楼消防合格证的行政行为。

  而消防局则认为,他们依规定的时间,按程序对张生记酒楼所在的浙江大厦裙房进行了局部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防火规范要求。消防局的防火验收与沈旭华死亡事故没有关系。

  由于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存在着较大分歧,西城法院表示将择日再予以宣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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