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兆平北京七日電)中共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八日揭幕,按照中共黨章,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是中共的最高領導機關,黨代會每五年舉行一次,職權包括選舉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修改黨章等。
根據現行中共黨章規定,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有六: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四、修改黨的章程;五、選舉中央委員會;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如無非正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體會議由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在黨代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黨代會的決議,領導中共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共。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總書記必須從政治局常委中產生。
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中央書記處是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總書記負責召集政治局會議和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每屆中央委員會產生的領導機構和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黨的經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為止。
此外,中共黨章還訂有「全國代表會議」,其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代表會議所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代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