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台裔美國人陳逸弒親被判三十六年徒刑

2002-12-10 11: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58

【大紀元12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正杰華盛頓九日專電)定居美國維吉尼亞州北部的台灣裔男子陳逸殺害雙親及兄長案今天開庭,兇嫌依事前與檢方的約定坦承不諱,法官隨後宣判陳逸三十六年有期徒刑。

在費爾法克斯郡法院上午這個結合認罪和宣判的開庭程序中,二十七歲的陳逸發言對家人和親友道歉,並說願意為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制裁。

他說,希望藉著認罪而不待開庭審理,能避免女兒和其他家人再次受到傷害。

承辦檢查官賀蘭表示,陳逸至少要到六十歲才能以行為良好的理由提前出獄。

陳逸供稱,他於一九九五年八月在北維州瀑布教堂市的家中槍殺父親陳武宏,母親陳謝月美和哥哥陳磊。他把三名被害人的屍體藏在家中四年之後,再丟棄海中。當時他僅十九歲。

警方是在接獲陳逸前女友密報之後,在今年三月將兇嫌逮捕。在案情爆發之前,外人都不知道陳逸雙親和兄長的真實命運。

他向台灣的親人謊稱雙親及兄長在美國死於車禍,又向在美國關心的人士謊稱他們因故死於台灣。陳武宏夫婦生前平時在台灣從商。陳逸在十一歲時到美國定居。

在殺死親人後,陳逸取得哥哥的駕照,藉以出售陳家在北維州購買的幾幢房子,包括原本用來藏屍的住宅。(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