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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尼之戰換中泰之戰 遵義球迷狀告足協討公道

2002-05-16 11:3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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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16日訊】中泰之戰的比賽結束已有數日,但圍繞比賽的話題并沒有結束。昨日記者從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得到惊人消息:由于對中國足協以及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公司在5月11日中國隊与尼日利亞隊比賽變更球隊以及退票方式的不滿,遵義市好朋友娛樂有限公司的賀獻民等球迷將起訴中國足協以及福特寶足球產業公司。

  在得知這一消息后,昨日記者在第一時電話采訪了原告遵義市好朋友娛樂有限公司的賀獻民,在電話中,賀獻民告訴記者,他在5月初在昆旅游時得到了中國隊將与尼日利亞隊在昆明比賽的消息,為了能夠給國家隊助威,5月5日便購買了中尼比賽特等票10張,共計1800元,并在5月6日返回遵義組織球迷前來觀看,但在不久就得知尼日利亞取消与中國隊比賽的消息,并改為中國隊對泰國隊,准備赴昆的球迷大失所望,決定取消昆明之行,同時賀獻民立即在5月9日用特快專遞將10張球票寄到昆明朋友處以便退票,11日中午2點,當賀獻民在昆的朋友拿著剛剛到手的退票特快專遞赶往原購票地點綠洲大酒店退票時,卻被組委會有關人員告之,退票時間已過(退票時間截止為中午11點)不予辦理退票。對此,賀獻民球迷認為,被告方中國足協以及福特寶足球產業公司在先違約的情況下,處理善后事宜方式簡單,侵犯了購票球迷的合法權利,決定委托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通過法律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在与原告取得聯系后,昨日記者又与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取得了聯系,并得到了賀獻民《民事起訴書》傳真件,在這份《民事起訴書》中,中國足協被列為了第一被告,負責承辦比賽的云南省足協被列為第二被告,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則是第三被告。在訴訟請求中,原告要求判定三被告退還球票款1800元,同時三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并承擔本案的一切訴訟費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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