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特稿】胡平:爭取民主首先要爭取言論自由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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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6日訊】 女士們先生們:

首先,請允許我代表《北京之春》雜誌社全體同仁,向民主教育基金會表達由衷的感謝。

這次,民主教育基金會給《北京之春》雜誌頒獎,是對《北京之春》雜誌的肯定和鼓勵。在這樣的時刻,我們尤其懷念民主教育基金會的創辦人黃雨川先生,在此,我謹向蔣亨蘭女士表達我們對黃雨川先生深切的敬意。

《北京之春》雜誌自創刊以來,在海內外廣大讀者和作者的熱情支援與積極參與下,爲中國的民主事業作出了自己的一點應有的貢獻。在這中間,也有《北京之春》編輯顧問們的一份心血,他們在百忙中抽出時間對雜誌表示關心,提出建議,給予支援。在此,我也要表達對他們的由衷感謝。

中國的民主運動經歷了漫長而崎嶇的路程。經驗告訴我們,在共産專制下爭取自由民主,首先是要爭取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第一人權,言論自由是摧毀共産專制的突破口。

中共當局宣稱,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在誇耀中國人權的巨大改善時,中共總是強調它養活了十三億人口。這種說法不值一駁。畢竟,政府是一個權力機構而不是生産機構,因此說政府給了人民飯吃是說不通的。不是政府養活人民,而是人民養活了政府。共產黨造就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大政府。在明代,官與民之比是1:400,清代是1:300,今天,在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官與民之比是1:36。這表明,今天的中國人,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供養更多的官員。

中共聲稱,一定的自由民主是和一定的經濟發展程度相關聯的,由於中國的經濟還不夠發展,因此中國首先要發展經濟,要把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第一位。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以言論自由爲例。如何實現言論自由?那就是取消因言治罪。別人發表了什么不同政見,政府不要去抓,不要去鎮壓,這就夠了。我們要求言論自由,不是要政府去做什么,而是要政府不去做什么,這不是花錢花力之事,而是省錢省力之事。怎么能說這只有富國才做得到而窮國就做不到呢?事情倒是反過來的。衆所周知,爲了鎮壓異議,專制者不知豢養了幾多鷹犬,耗費了幾多錢財。這對於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勞民傷財,是巨大的、無謂的、而且有害的人力浪費物力浪費。若化劍爲犁,豈不兩全齊美。

以生存權、發展權的名義排斥自由民主一類權利還暗含有一層意思,那就是把自由民主看成是妨害生存、妨害發展的東西,似乎是有了自由民主,國家就亂了,人們成天爭吵不休,就不能全力以赴地發展經濟了。這是十足的謬論。

衆所周知,在1959-1961年間,中國發生了人類歷史上空前嚴重的大饑荒,餓死者“低限值也在四千萬人”。造成大饑荒的根本原因還不在於錯誤的經濟決策。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獎得主阿馬蒂亞?#26862;(Amartya Sen)證明:“人類饑荒史的一個重要事實是,沒有一次大饑荒是發生在有民主政府和出版自由的國家。饑荒發生在古代的王國,發生在當代的專制社會,發生在原始部落,發生在現代技術官僚獨裁的國家,發生在帝國主義者統治的殖民地經濟,發生在專制統治或一黨專制的新興獨立國家。但是,在那些獨立的,實行定期選舉的,有反對黨發出批評聲音的,允許報紙自由報導的和能夠對政府決策的正確性提出質疑的,沒有實行書報檢查的國家,從來沒有一個發生過饑荒”。

事實證明,言論自由權利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各種權利的保障,是最重要的保障,也是最起碼的保障。假如在當年,中國人民享有最起碼的個人權利,首先是言論自由權利,挨餓了可以大聲喊餓,大聲批評,大聲抗議,我們的四千萬同胞還會被活活餓死嗎?

中共當局一再聲稱,根據當代中國動蕩不安的的歷史教訓,我們必須把穩定置於首位,穩定壓倒一切,因此需要犧牲個人權利。事實恰好相反。半個世紀來,中國發生的一切動蕩不安都不是由於有了個人權利造成的,而是由於沒有個人權利造成的。當代中國,絕不是人們爲了避免社會動蕩,因而犧牲了個人權利,而是因爲犧牲了個人權利,才導致了社會動蕩。

最突出的例子是文化大革命,連中共官方也承認文革是“十年動亂”。衆所周知,文化革命是從毛澤東下令批判吳晗的劇本《海瑞罷官》開始的,這正是以言治罪的典型案例。劉少奇死無葬身之地,這表明連國家主席也沒有半點人權。文革期間,受害者加上被連累的家人數以億計,歸根到底都是沒有人權造成的。

“人權首先是生存權”這套理論雖然是中共近些年的新發明,不過就是在大饑荒年代,中共也沒有否認過人活著首先要吃飯,但是,幾千萬人沒飯吃活活餓死的慘絕人寰的大悲劇終究還是發生了。可見,肯定人首先要吃飯要生存這一點其實並不重要,因爲它於事無補。你可以說吃飯是人生第一需要,但這並不意味著吃飯就是第一人權。必須懂得,“權利”不等於“需要”。

爲什么人的第一需要不等於第一權利?

首先,我提醒大家注意,其實,吃飯也不是人的第一需要,人的第一需要是呼吸。人可以十天不吃飯,但要是不呼吸連十分鐘都活不了。那么,爲什么很少有人說呼吸是第一需要呢?可見通常所說的需要,不是生物學的概念,而是經濟學的概念。經濟學涉及具有稀缺性的東西。食物有稀缺性,食物不象空氣那樣隨處可得,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正因爲人們自覺不自覺地站在經濟學的立場講話,所以人們一說起人首先要生存,總是說人首先要有飯吃。我們通常只說吃飯是人的第一需要,不說呼吸是第一需要。我們說吃飯是人生頭號大問題,是因爲吃飯本身是個成問題的問題,不象呼吸,因爲呼吸不成其爲問題。不成問題的問題就不算問題,我們通常說的問題總是指那些成問題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把吃飯——而不是把呼吸——當做人生頭號問題。

懂得了我們爲什么把吃飯——而不是把呼吸——當做第一需要的道理,我們就很容易懂得爲什么把言論自由權——而不是把生存權——當做第一權利的道理了。如前所說,我們講的需要,不是生物學的概念,而是經濟學的概念。同樣地,我們講權利,也不是著眼於人的生物性,而是著眼於人的社會性。因爲一個人並不是總能夠憑藉自己的力量解決他的各種需要,因此,問題就在於,當個人陷入某種困境,僅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克服其困境的時候,人不得不求助於他人,求助於社會。這意味著,個人首先要向他人、向社會發出呼籲,也就是首先要有表達自己願望或要求的權利。因此,人首先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言論自由權乃第一權利。不論你有什么需要,除非你能自由地表達,自由地言說,否則,他人、社會無從瞭解你的需要,從而也就無法給你必要的合作、幫助或支援,你的需要就無法得到滿足。

誠然,言論自由不能當飯吃,但是,當你由於天災人禍,特別是由於政府的錯誤決策而沒飯吃時,如果你不能大聲疾呼,從而使得社會知曉,得到衆人的支援援助,迫使政府改正錯誤,你就不可能改變自己的悲慘狀態。在這個問題上,那個推行錯誤政策的政府知道的比誰都清楚。那個政府本能地會竭盡全力去壓制批評,因爲它深知,一旦人們的批評可以自由的表達,它的錯誤政策就不可能再維持下去了。

林語堂說,言論自由就是喊痛權。古人雲:“不平則鳴。”人遇到不平之事,不論是何種不平之事,第一要緊的是“鳴”。在一個社會中,人們能不能進行自由而充分的言語交流,就直接關係到這個社會的品性優劣。古今中外各種專制暴政的第一法寶就是切斷人們的自由的言語交流,就是壓制言論自由。一切關心中國人權民主事業的人必須首先爲言論自由而堅持奮鬥。

(作者爲《北京之春》主編,此文是他5月3日在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2001年度傑出民主人士頒獎典禮上的演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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