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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參考台灣市場做法研究買股票先付錢

【大紀元8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六日電)據報導,有證券業代表在本月中向香港交易所建議,本地應效法台灣及中國大陸市場的做法,立法強制股民買股票時必須「先付款、後買貨」,減低證券行所承受的風險,以及杜絕詐騙行為。

星島日報今天在報導中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本月中,港交所主席李業廣、行政總裁鄺其志及副營運總裁霍廣文曾與數名證券業代表會面。在會上,港交所對近日「金融老鼠」四出行騙的情況極表關注,主動要求業界代表提出加強保障證券行的建議。

消息人士指出,當時有證券業代表向港交所高層提出,本地可以效法台灣或者大陸,立法強制股民買股票時必須「先付款、後買貨」,把證券行所承受的風險減到最低。港交所對有關建議並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且表示會作詳細考慮。

  上述建議如果落實,將推翻目前香港買賣股票的「T+2」模式。現時,香港股民一般在買入股票後兩天才付款,這就是所謂的「T+2」。

 據報導,近期不少金融不法份子以偽造身分證及空頭支票詐騙證券行,證券行往往替他們買入股票後才發現支票不能兌現,而這些不法份子則已趁機在另一家證券行沽貨,套現後逃之夭夭。僅是去年初至今,已有二十家證券行被不法份子以上述手法騙去總共二千三百萬港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