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裡真的悶壞了!」我在內心嘀咕著。
凜冽的寒流來襲,風捲起陰雲,早晚下起淅瀝的冷雨。
「這種天氣不要出門了!」丈夫提醒我。
「我想去賣場逛逛。」我自顧自的穿起棉質上衣、毛衣、刷毛外褲、羽絨外套,毛靴和毛帽、毛手套還有口罩,準備出門了。
一開門,大風呼一下從玄關灌進房內,我打了一個冷顫。
「這一陣風真是刺骨,老天爺沒在開玩笑的!」我快速跑進車內,用力搓揉手掌和摩擦雙腳,身體有點回溫。
「我真的太怕冷了!但是不儲糧,家裡沒有常備菜、肉類,營養不均衡更容易覺得餓。」我又自喃自語起來。
這一季 我清理了很多衣服
衣物,扣除設計的成分,主要的功用是禦寒、遮蔽,保護皮膚和軀體。在氣候高、低溫的輪轉中,選擇衣物更需要保暖、透氣,減緩身體對溫差的不適應。
曾經,我在衣物間迷失自己,單純追求設計、時尚來展現自信。別人擁有,我也想擁有;無形中產生趨眾心理,家裡的衣櫥更是堆疊不同款式、色調的上衣、下著、外套、帽子等各樣配件,無論是OL上班族、美式休閒風、韓國甜美風、日式可愛風、歐美復古風,我都想要嘗試。
我也曾經思考,每季花費在治裝費,少說也有上萬元,因為時裝會過時、退流行,穿過的衣服轉眼間穿在身上就是不對勁,更何況現在有經濟能力,「真得要對自己好一點」!
寵愛自己的後果,就是造成生活空間的狹小,荷包的縮水,還有丈夫的抱怨,他總是叨唸:家裡雜物太多會影響情緒,每天都不太想回家。
但是,我執迷不悟,一直到上個月有一位遠房親戚過世,帶給我一個省思。這一位嬸婆到七十歲都是一身亮麗,她的衣服都是設計師品牌,因為保存的很好,她的兒女問親戚們要不要接收這些衣物,但是都沒有人有意願。當我知道消息時,內心有點震撼:
「如果有一天,我將要離開人世,這些漂亮的衣物對我重要嗎?如果不重要,那麼為什麼我現在這麼在意?」
那一刻,我才明白自己一點都不在意衣物是否時尚、美醜。我只是長久以來在環境的氛圍中,認為「自己這樣的穿著」是被社會肯定、被人群讚賞。或許,有時候我們也活在自己的想像當中,而且沒有為真正的自己活過,重視外表的本身是為了取得他人認同。
記憶猶新,有一次和丈夫出遊,他為了給我驚喜,訂了一間有各種健身設施的五星級飯店,而且有免費的電影、鄰近有小吃和百貨公司,十足取悅我貪玩的童心。然而,那一天我們大吵一架,因為他很喜歡左顧右盼,對於飯店內穿著打扮亮麗的女性,他都會多看幾眼。
可能是新鮮感,或是好奇心。在熙熙攘攘的人潮裡,看到穿著奇異的人,我們的眼光難免會多停駐幾秒,裸露、混搭、撞色、不規則在當代各類衣著樣式都會出現。如果又有明星的吹捧、代言就容易產生潮流。但是也有不追隨時尚的人,比方: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他永遠是一條牛仔褲和白襯衫,他曾說:「衣服因為有人穿上而有意義。」(Clothes mean nothing until someone lives in them.)
亮麗、整潔的穿著應該是帶給生活美好,而不是心理負擔。
以前,每次出門前,我在化妝台的「前置作業」常常過於冗長,丈夫會揶揄說道:
「拜託,你也三十好幾了,真的沒有人會打聽是哪家美女了!」
「曬黑一點就看不到斑了!」
「紅色、綠色、黃色到底要穿哪一件?不就都是毛衣,隨便選一件穿了就行。」
丈夫是難以理解女人對衣服顏色的選色障礙,對衣服質料的莫名堅持,以及對面容潔白無暇的追求,因此,他看我的怪異行為就像外星人看地球人的生活吧。
「你很奇怪耶!你老媽把你生得白白淨淨,你又號稱野生金城武,你不懂啦!我天生就輸人一截,不能打扮得像村姑。」我按捺不住性子對他吼了起來。
「幹嘛生氣,生氣又長皺紋了。誰說你醜,不要小看自己了!」丈夫說。
因為自己對於外在不夠自信,所以在打扮上投注很多心力,而且相當重視周圍的人對自己外表的評價。隨著年紀漸長,身形也稍微走樣,當我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喃喃自語:「沒有衣服可以穿…。」,這時丈夫卻說:
「明天出去逛街吧!買大件一點就不用擔心沒有衣服穿了!」
我不由得笑了起來:「不用買了,很夠穿!這個冬天就那幾件輪流穿就好。」
隔天,我把放在收納箱好久的衣物,不合身、不時宜、衣料染色、款式走型的紛紛進行分類,回收或捐贈,趁著丈夫不在的時間處理了將近五大包。
我和「時尚陰霾」徹底分手了!
服裝設計師Yves Saint Laurent曾說:「時尚易逝,風格永存。」(Fashions fade, style is eternal.)。原來,內心的知足達到百分百是要精神上的昇華和轉念,透過物質的填補永遠是缺口。在日常生活中,穿著適合自己的服飾,即使同一種風格也能展現個人自信。
真正的自信應該是由內心散發出來的自我肯定,而不是透過外在的華麗包裝。我體悟到:偽裝的美,永遠帶有缺陷,做真正的自己吧!
責任編輯: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