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交警隊長兒子肇事逃逸一年多仍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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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10日訊】近日,網傳廣東省廣寧縣交警隊長之子梁某勇駕車肇事逃逸,廣寧縣當局發通報指去年發生此事後梁某勇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所以不起訴。然而,受害者5月3日死亡。網民對官方的和解說不買賬,並說肇事逃逸觸犯刑法,不能不追究責任。

5月10日,中共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委宣傳部表示,梁某勇為廣寧縣交警大隊綜合中隊長的兒子,去年1月11日晚上8時許駕車撞倒過馬路的行人程某群後逃逸。警方次日上午才找到梁某勇,並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梁某勇因肇事逃逸被認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又因程某群為重傷一級,所以梁某勇案被遞交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檢察院稱,梁某勇認罪認罰,也已賠償受害者醫療等費用,且獲受害人家屬諒解並出具諒解書,所以不進行起訴。

網民對於此通報表示非常不滿並質疑兩點。首先是警方為何是次日才找到梁某勇進行檢測?

「逃逸了十幾個小時,酒精代謝了!難道交通肇事逃逸罪都不用追究了嗎?」

「逃逸差不多一天,酒精差不多都代謝完了,而且他們交警的案自己查,疑點太多了!」

其次,網民對於檢察院的不起訴表示質疑。

「說實際,疑點太多,而且逃逸問題,是否可以免起訴?酒駕嫌疑未擺脫。這個如果是積極賠償,可減輕,但是不應當是免起訴吧?」

「獲得諒解,檢察院就放棄公訴了?撞人逃逸很大條的!這不是個好頭。」「獲取被害人諒解後,刑事責任就不用追責?」

「撞人重傷,還逃逸,屬於刑事案件了吧?刑事案件為公訴案件,能免於起訴嗎?」

上述通報中還指2020年5月3日,受害者程某群因白血病惡化死亡。

對此,網民更是質疑。「這事現在曝出來,就證明絕沒有那麼簡單。」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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