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队长儿子肇事逃逸一年多仍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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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5月10日讯】近日,网传广东省广宁县交警队长之子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广宁县当局发通报指去年发生此事后梁某勇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所以不起诉。然而,受害者5月3日死亡。网民对官方的和解说不买账,并说肇事逃逸触犯刑法,不能不追究责任。

5月10日,中共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委宣传部表示,梁某勇为广宁县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的儿子,去年1月11日晚上8时许驾车撞倒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后逃逸。警方次日上午才找到梁某勇,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梁某勇因肇事逃逸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又因程某群为重伤一级,所以梁某勇案被递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院称,梁某勇认罪认罚,也已赔偿受害者医疗等费用,且获受害人家属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所以不进行起诉。

网民对于此通报表示非常不满并质疑两点。首先是警方为何是次日才找到梁某勇进行检测?

“逃逸了十几个小时,酒精代谢了!难道交通肇事逃逸罪都不用追究了吗?”

“逃逸差不多一天,酒精差不多都代谢完了,而且他们交警的案自己查,疑点太多了!”

其次,网民对于检察院的不起诉表示质疑。

“说实际,疑点太多,而且逃逸问题,是否可以免起诉?酒驾嫌疑未摆脱。这个如果是积极赔偿,可减轻,但是不应当是免起诉吧?”

“获得谅解,检察院就放弃公诉了?撞人逃逸很大条的!这不是个好头。”“获取被害人谅解后,刑事责任就不用追责?”

“撞人重伤,还逃逸,属于刑事案件了吧?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能免于起诉吗?”

上述通报中还指2020年5月3日,受害者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对此,网民更是质疑。“这事现在曝出来,就证明绝没有那么简单。”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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