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綠卡身分應申領失業救濟? 律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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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洛杉磯報導)自3月進入居家防疫階段後,加州的失業率不斷創紀錄,超過百萬加州人申請了失業救濟及各種政府補助。不過在疫情期間申請的補助是否會被視為「公共負擔」 (Public Charge),也成了很多非綠卡身分居民的另一個擔憂。

2月底,美國 「公共負擔」新規正式生效後,移民局開始對申請綠卡和簽證以及在美國境內提交簽證更新的案子進行「公共負擔」測試和考核。

對此,洛杉磯移民律師張聖恩說,公共負擔新規並不適用於所有移民。而失業救濟金理論上也不算是公共負擔,尤其在此次疫情期間,都是屬於緊急救濟金(Emergency Fund)的範疇。

但她提醒民眾在申請類似補助時仍要當心,尤其是有些拿著臨時工卡的非公民/綠卡移民,要考慮到是否會影響自己日後的移民申請。另外持有H1-B等工作簽證的人,一旦申請失業補助就可能面臨身分失效的風險。

拿工卡、工作簽是否該申請救濟金?

張聖恩說,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是根據過去工作的情況,「申請者過去要有正當的工作,申請過程時也要有工卡或持有隨時可工作的文件,才可以申請。」

但持有H-1B等工作簽證的民眾,一旦失業,就意味著其合法居留美國的簽證隨之失效,如果不能在60天的寬限期內找到新雇主、遞交H-1B transfer申請或轉換身分,就要離開美國,所以嚴格說不符合申請資格。

對於申請庇護、有工卡的移民,她表示通常申請失業救濟是沒有問題的,但由於現在陸續出現曾提交「模板」的庇護案爆出了問題,她說:「如果最終案子被移民局拒絕,所有之前拿過的補助或福利,都難免會變成一個麻煩。」

她說,有很多人申請庇護時找了無律師執照的仲介幫忙遞交,而這些仲介使用了一個「模板」,套用的內容都差不多,不是申請者親身的經歷。「現在很多這類被批准的案子,都被移民局重新打開來看,甚至有人已經拿到綠卡,案子都被推翻或需要重新補件。」

所以她建議,每一位遞交了庇護申請的移民,都要了解自己案子的情況,如果是真實的案件就不用擔心。

對於初來乍到申請庇護的移民,張聖恩律師也給予建議:「誠信」在美國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向移民局提交申請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有人申請庇護被移民局拒絕後找到我,我都會問其是根據什麼提交申請?結果對方什麼都不知道,就說按照仲介給了的一個模板,寫了後就簽名交上去了,這樣的案子我不會接手的。」

另外她說:「申請者所有送出去的文件,必須要複印一份,要知道自己寫了什麼,簽了什麼。無論是(案子)已經順利過了也好,還是正在等待中,都要儘快拿到所有之前送去文件的影印本,知道誰是你的代表律師。如果不懂英文,可以找個信得過的朋友,或花點錢請個翻譯幫忙。」

她說,如果案子出了問題,只有申請人手上有文件,「其他律師才能接手去處理。否則就算律師可以向移民局要你之前所遞交的文件,移民局可以拒絕或只給一部分,這都會造成下一位律師處理起來非常棘手。」

而在美國新的「公共負擔」政策下,她也建議移民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不要去申請補助金(SSI)、糧食券(SNAP)、聯邦醫療補助(Medicaid,也稱白卡)等福利。否則一旦留下紀錄,會影響日後調整身分。◇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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