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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向警車扔燃燒瓶 檢:不宜保釋

在反警示威中被攝影師拍到攻擊執法部門 檢察官:行為非一時錯誤決定

拉赫曼手持燃燒瓶,她的衣著和被捕時一樣。 (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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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美國紐約報導)上週六(30日)凌晨在布碌崙的反警示威中,向警車投擲燃燒瓶的兩名律師1日被判繳25萬元保釋金、居家候審。檢方昨天(3日)向第二巡迴庭上訴,反對保釋。

馬蒂斯(Colinford Mattis,左)與拉赫曼(Urooj Rahman,右)被捕時的照片。
馬蒂斯(Colinford Mattis,左)與拉赫曼(Urooj Rahman,右)被捕時的照片。(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提供)

根據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的起訴書,當晚布碌崙爆發的反警示威中,暴徒破壞車輛、塗鴉和搗毀車的窗戶,至少三輛警車被點燃。30日凌晨約1點時,馬蒂斯(Colinford Mattis)與拉赫曼(Urooj Rahman)在布碌崙88分局門口,把燃燒瓶投入停泊在警局門口的一輛警車內,隨後驅車逃離,不久被逮捕。警方在他們的車內發現包括打火機、裝滿衛生紙的瓶子以及汽油。

檢方表示已獲得壓倒性的證據,因為兩嫌被攝影機拍到向警車扔燃燒瓶,車內有製造更多燃燒瓶的材料,且證人拍到他倆試圖將燃燒瓶傳給其他人、煽動他人。兩人被訴的罪名是「用火或爆炸物毀壞警車」。

令檢察官感到嚴重關切的是,這兩人都是法律專業人士。兩嫌在1日過堂時,聯邦助理檢察官說,「他享有難以置信的優勢,正處於維護法律原則和正義的職業生涯之初。很難理解這樣背景的人,怎麼會做出這種事?更難理解保釋這樣的人,又如何確保公眾安全及被告如期出庭受審?」

根據過堂資料,32歲的馬蒂斯是名校畢業,他在普林斯頓大學讀書時,擔任非裔美國學生會主席,後在紐約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學位,是曼哈頓公司Pryor Cashman的律師,但今年4月起被停職;他還在布碌崙東紐約的第五社區委員會當了兩年委員。

31歲的拉赫曼從福德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學院畢業後,於2019年6月獲得律師資格,在布朗士區房屋法庭代表貧困的房客,幫助和服務外國難民。

助理檢察官David K. Kessler昨天致信巡迴法庭,針對被告爭辯他們的行為無非是「一夜之間在民事抗議中表現出不良行為」的說理,檢察官反駁說,他們的行為並非一時的錯誤決定。

檢察官逐條反駁:為了炸警車,被告必須購買材料、製造燃燒瓶;搜索要攻擊的警車;實施攻擊。此外,被告試圖為他人裝備這種爆炸物,並鼓勵他們攻擊執法部門。

檢察官表示,被告再次進行暴力襲擊的可能性並不是「理論上的」。「他們仔細計劃和實施了這次襲擊,被告聲稱他們不是『暴徒或無政府主義者』,但根據他們的行為,這些保證是空洞的。」

上述兩名被告均住布碌崙。在明州黑人男子弗洛伊德之死引發的紐約騷亂中,30日凌晨還有一名居住在紐約上州Catskills的27歲嫌犯Samantha Shader在布碌崙被捕,他向車內有四名警員的警車投擲燃燒瓶。後者曾因各種暴力行為及拒捕,在11個州被捕11次,他被控謀殺未遂罪,1日被判不得保釋。◇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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