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練錦鴻要求戴黃色口罩人士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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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家熙香港報導)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昨日在區院處理一宗反修例案件時,要求庭內佩戴黃色口罩的律師及被告親友離開,要求他們更換其它顏色的口罩,否則不得旁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香港是自由社會,市民戴甚麼顏色的口罩「完全沒有問題」。

案件聆訊進行期間,法官練錦鴻指示法庭書記和職員分別向佩戴黃色口罩的一名律師,及兩名旁聽的被告親友離開,並要求他們更換其它顏色的口罩,否則不得旁聽。3人離開後,只有律師換上白色口罩返回庭內。

當控方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時,練錦鴻稱片中穿黃背心、持鏡頭的人阻擋事主離開,稱他們都構成暴動的一部份。

昨日就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傍晚出席記者會,有傳媒問及練錦鴻的做法,質疑連黃色口罩都不能戴,是否法官帶頭政治化,又指張穿著黑色袍,是否亦代表甚麼?張舉能回應,事件剛剛發生,不清楚詳情,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又解釋,法官在審訊時,對程序「有極大酌情權」,以確保公平公正審訊,法官作出的指示有其考慮。但他強調,香港是自由社會,市民穿甚麼顏色的衣服,或戴甚麼顏色口罩,包括透明口罩或者有花樣圖案的完全沒有問題。

記協發表聲明,指對練錦鴻的言論感到奇怪及不安,強調記者因工作需要穿上反光背心,衣著顏色不代表其立場。記協表示,過去一年多,新聞工作者在催淚彈、橡膠子彈橫飛的示威現場採訪,不時遭到警方無理阻礙甚至武力相向,仍然無畏無懼、堅持不懈,即使未能得到所有人認同,但亦絕不應受到無理質疑甚至誣衊指控。記協憂慮有法官在不了解新聞工作的情況下,發表不準確的評論,會被人利用作攻擊新聞同業。

記協最後促請各界尊重新聞自由,停止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並停止傷害新聞工作者。◇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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