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上訴法院裁決 美最高法院支持警察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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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週一(18日)推翻了兩項下級法院的裁決,支持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享有「有條件豁免權」(Qualified Immunity)。

最高法院週一發布了兩份未簽名的意見書,當中沒有記錄對裁決的異議。

在這兩項簡易裁決中,大法官們推翻了兩個聯邦上訴法院對加州和俄克拉荷馬州的兩樁不同案件的裁決,這兩個法院允許對相關警察執法過度進行起訴。

據《國會山報》(The Hill)報導,這兩樁案件都與警察響應911報警電話有關,均涉及婦女或兒童據稱受到成年男子威脅的家庭糾紛。

根據911電話記錄,在加州的案件中,一名男子揮舞電鋸威脅他的女友及她的兩個未成年孩子,迫使她們把自己關在一個房間裡。聯合市(Union City)警方在接到報警後與嫌疑人對峙時,注意到他的衣兜裡裝著一把刀子。於是在一名警察進行逮捕時,另一名警察把膝蓋壓在了嫌疑人後背上,這一過程持續了8秒鐘。

事後嫌疑人起訴用膝蓋壓他的警察執法過度。一個地區法院的聯邦法官支持警察,嫌疑人於是上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隨後推翻了地區法院的裁決,認為該警官無權獲得「有條件豁免」,因為「現有的先例使他注意到他的行為構成了過度使用武力」。

最高法院推翻了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認為該院所援引的先例與本案中的事實相差甚遠,不能等同。

在俄克拉荷馬州的案件中,警方也是在響應一個報警電話。一名婦女在電話中說,她的前夫喝醉了,拒絕離開她的車庫。

當警察趕到並接近車庫中的嫌疑人時,他抓起一把錘子舉過頭頂,似乎準備把它扔向警察或用它進行攻擊。由於他拒絕放下錘子,兩名警察開槍打死了他。

死者的房地產管理方後來提起訴訟,指控警方使用致命武力的行為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地方法院支持警方,但巡迴上訴法院隨後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稱警察將嫌疑人在車庫中「逼入絕境」,魯莽地製造了致命局面。

最高法院認為,這兩名警察有權享有「有條件豁免」,因為上訴法院沒有指出「在類似情況下發現違反第四修正案的單一先例」。

大法官們在裁決令中表示,應該給予受指控的警察豁免權,以保護政府官員免於因在合理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侵犯了公民權利而承擔法律責任,除非被侵犯的權利在法律中有明確規定。

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是在美國近年來圍繞警察過度執法問題產生巨大爭議的背景下做出的。尤其是2020年5月黑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在明尼蘇達州死於白人警察的執法過程中後,美國爆發了全國範圍內的反警察運動,一些激進左派人士要求削減警方資金、解散警察局,很多地區的抗議示威活動演變為騷亂,導致很多城市建築和商家遭到摧毀,美國一度陷入社會動盪。

「有條件豁免權」也是兩黨在現已失敗的警察改革中的爭論焦點。

民主黨人和自由意志黨人(libertarian)強烈反對「有條件豁免權」,稱這會導致警察在執法時超出其職權範圍,受到不合理的法律保護。

共和黨人則壓倒性地支持「有條件豁免權」,他們認為,如果剝奪了這項權利,警察可能會因所面臨的執法困境而受到起訴,這將使得招募或留住優秀警官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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