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放走法拉盛小偷案 刑事律師:司法改革「抓了就放」造成警察懶得執法

人氣 271

【大紀元2021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一名小偷6月20日(週日)下午3點左右在法拉盛長江超市偷走5盒水果,被員工發現,員工追出去合力將其抓住,扭送回超市;但報警後,兩名警察到現場後,要求超市員工放開小偷,也沒有對小偷採取行動,放走了小偷。視頻放到YouTube上後,引起熱議。刑事律師朱偉針對此事件在25日接受採訪表示,目前紐約州法律對於輕罪都是「抓了就放」,社會環境如此,法治不嚴,警察也很難執法。

根據法庭信息,這名56歲的小偷Sang Suh,已於6月22日被捕,他被控輕微盜竊、非法持有贓物。法庭並下達臨時保護令,要求Sang Suh不能靠近長江超市。他被要求7月23日返回法庭。

從超市監控錄像和YouTube視頻可以看到,小偷在長江超市門口偷了5盒水果就跑,被員工發現,幾名員工一起追出去,追到40路的位置,將其抓獲,扭送回超市,把其按倒在地,不讓他逃跑。兩名警察接報後到達現場,要求超市員工放開小偷,警察沒有對小偷採取進一步行動,而是與他一前一後往門口走。從超市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到,當走到門口時,一名警察用手指了指右邊,小偷見到這個手勢後拔腿就跑,警察見狀也無追趕。

當時超市員工胡女士與旁邊的民眾質疑警察為何放走小偷,與警察論理。胡女士25日拿出超市的監控視頻給記者看,畫面中一個警察對她擺手,似乎在否定她,「這個警察對我說,抓到了也沒有用。」

胡女士說,見到小偷溜走,他們後來又再報警,但來的第二批警察居然也說了同樣的話,「第二批警察對我們說,抓了也沒有用,過兩三個小時就會放人。」

長江超市位於法拉盛中心地帶,被小偷光顧時有發生,本次作案的小偷之前也在該超市偷過好幾次東西,但胡女士說:以前小偷偷東西,警察來後都有處理,戴上手銬帶走,這次是第一次出現警察把人放走。

紐約州在去年實施了刑事司法改革,從2020年1月1日起,取消了輕罪和非暴力重罪的現金保釋,警察對被指控輕罪和E級重罪的嫌犯,開具出庭通知,而不是拘押他們。絕大多數被指控但尚未裁定犯罪的嫌疑人,在出庭之前不會被拘押。

紐約市從去年迄今,出現了諸多犯罪分子「抓了就放」、「屢放屢犯」的惡性案件。例如今年2月16日在法拉盛羅斯福大道麵包店,一名白人男子與一名華人婦女因為排隊發生口角,將其推倒在地,婦女摔傷後被縫了10針,但嫌犯在18日被捕,第二天就被釋放,無需保釋金。

刑事律師朱偉接受採訪表示,對於輕罪,嫌犯在法庭過堂的時候,不用付保金、押金,法庭的處罰也比較輕,嫌犯一般參加完「上課學習」後,案子很可能被撤銷,如果是慣偷,可能被判「違規」。

朱偉說,作為警察要維護社會治安,當然要對罪犯起到威嚇的作用,放走罪犯是不合理的做法;但是該案反映出,實際上根源在於法律上出了問題——法治不嚴,「警察覺得這些小偷小摸,就算抓了也要放,抓了還浪費政府資源,所以「懶得管」。」

「10年前有人在法拉盛中美超市偷了一份5毛錢的報紙,都會被警察抓,去過堂。但現在法律改了,輕罪抓了就放。」朱偉說,警察執法也會評估受害人受損失的程度,這些小偷都是有案底的,經常偷,不是偷這家,就是偷那家,小偷偷了價值幾塊錢的東西,警察為什麼懶得管,因為就算警察抓了這個人,做了筆錄,過幾個小時也要放人,覺得抓他也是浪費了納稅人的錢、浪費了政府的錢,浪費了政府的資源,「我猜想這是警察心理上的一個判斷,因為最後法庭也不會制裁這個小偷。」

朱偉說,要想改變警察的工作作風,根本上需要改變的是法律以及社會的文化,否則的話,警察無法可依,法官也沒有權力把這些人放在拘留所,法律對這些小偷沒有威懾力,「法紀不嚴格,要警察怎麼執法?」

另外,朱偉認為,紐約州的政客,存在對犯罪的慫恿——這是一種政客文化,「我們要遊說紐約州眾議院、參議院,要嚴格法紀,要修改法律;也要改變偏袒犯罪分子的政客文化。」

相關新聞
加州改變住房分區配額計算方法遭質疑(下)
不雅照被泄露怎麼辦?紐約市法和州法有立法保護
紐約市長初選 首輪計票無人得票率過半 亞當斯暫領先
紐約最高法院暫停朱利安尼的律師執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