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江蘇維權人士徐秦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週一(7日)上午9點半在揚州市看守所進行庭審,兩辯護人僅律師紀中久參加庭審,家屬則在揚州中院以視頻方式旁聽。
案件庭審近三個小時結束,徐秦和律師當庭表示庭審不合法,沒有意義。7日晚上,徐秦的丈夫湯志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法庭不合法的理由:第一、律師的手機、電腦被收走,質證存在瑕疵;第二、徐秦聘請了兩位辯護人只讓一位出庭,剝奪了她的合法權利;第三、徐秦要求公訴人迴避,但法官不採納。因為這個公訴人經常半夜在黑監獄提審徐秦,不讓她睡覺。」
對於徐秦和律師的抗議,法官最後說了,「你們有什麼舉證的,庭後可以交到法院。」他們要合議。
揚州中院11月4日在揚州市看守所就徐秦涉嫌「煽顛」案召開的庭前會議以及7日的庭審,徐秦委託的兩名辯護人只有紀律師接獲通知,以親友的身分擔任辯護人的程海則沒有收到通知。
徐秦在獄警攙扶下走進法庭
徐秦因遭受長期關押導致健康狀況惡化,目前處於癱瘓狀態,庭審當天,她在兩名獄警攙扶下走進法庭,然後坐在椅子上進行庭審。
湯志表示,「將近三個小時的庭審主要圍繞在徐秦寫的文章,法官說她的思想是受秦永敏(人權觀察組織「玫瑰團隊」創始人)影響,說她寫的文章和言論都是詆毀國家和領導人,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再就是說文章在境外發表,那是不允許的。以及有關『六四』、爆炸案等一些文章都是虛偽的報導。」
庭審結束,法官並未當庭宣判,表示要再開一次合議庭。湯志表示,「當局口口聲聲說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那麼就應該讓程海進場為徐秦辯護。」
辯護人程海:辦案人員在犯罪
9日,大紀元記者採訪徐秦案親友辯護人程海,他表示,「我是在去年2月份就把委託書當面遞交給黃月花法官,徐秦陪我一起去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33條的規定,徐秦的所在單位或者他的親友是可以擔任辯護人,我跟徐秦是多年的好朋友,可以辯護的。法官收了文件後說要審查,都不答覆,一直審查到開庭。」
「11月4日的庭前會議和7日開庭都沒有通知我。我在這之前投訴了好多次。後來揚州中院辦公室給我來了一個電話,說你的投訴已經轉下來了,讓我跟某個單位聯繫,但是一直聯繫都沒有人接聽電話。」
程海表示,「但是,他不承認我是辯護人我就不是辯護人了嗎?不是,我還要提交辯護詞的。他們這樣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徐秦被控的行為,按照中國的憲法和法律規定是有言論、結社自由,在這個範圍內是沒有犯罪的。如果有反政府、反共產黨的言論,按照中國的法律和憲法規定,這類的言行是受保護的。」
「他們不讓我參加庭審就是怕我當庭控告他們。辦案人員明知道徐秦的行為不構成犯罪,那麼警察、檢察官以及法官判她有罪的話,他們就犯了徇私枉法罪,應該控告他們,不是徐秦犯罪,是他們在犯罪。」他說。
8日,一名與徐秦熟識的玫瑰團隊成員C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徐秦作為一個女性,她為中國人權走到了第一線是很了不起的女性。現在中國的人權極其惡化的情況下來審判徐秦,我認為是嚴重的踐踏人權,也證明中國是沒有法律和所謂的法治。」
徐秦案先後七次被延期審理
徐秦是民間維權組織「中國人權觀察」的創辦人之一,也是維權團體「玫瑰團隊」的成員。2018年1月,徐秦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後被追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21年11月被批捕。
2020年4月24日,徐秦案由揚州市檢察院起訴至揚州市中級法院。該法院及承辦人員在未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先後七次延期審理案件,法院更在2022年4月24日,以「不可抗力」為由,宣布對該案中止審理。
徐秦因遭受長期關押導致健康狀況惡化,目前處於癱瘓狀態,生活不能自理。家屬和辯護律師多次提出取保候審或儘快審理案件等請求,都遭到法院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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