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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官檢察官評鑑新制成效不彰 司改會籲改善

民間司改會舉行「法官、檢察官評鑑新制施行2周年」記者會。(林仕傑/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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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針對從2020年開始實施的人民可直接針對法官、檢察官的違失行為請求評鑑的制度,立委陳歐珀、邱顯智、林思銘協同司法改革基金會6日舉行「法官、檢察官評鑑新制施行2周年」記者會,指出新制未能達到發現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成效,有檢討、改善的必要。

針對新制的問題,司改會指出,請求成立的案件皆為機關、團體提出,並無任何人民請求的案件;法官評鑑委員會調閱法庭錄音的案件量在第二年大幅增加,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勘驗開庭錄音的案件,仍屬罕見,應盤點投入的人力及調查流程,向法評會學習。

因此,司改會建議,評鑑委員會有義務,減輕民眾障礙,並輔導、協助民眾;在正式作成決議前,建議給予民眾針對錄音內容閱覽及表示意見的機會;檢評會應檢討改善;經勘驗光碟或調查,發現法官、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時,不能以個案判斷,而要向相關單位調閱受評鑑人是否還有類似情形,或抽查其他案件有無類似情形。

另外,司改會建議,評鑑委員會應主動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團體合作,降低經濟弱勢或身心障礙民眾請求個案評鑑的門檻,並應於台北以外地區提供諮詢輔導與收件服務;應使「訴訟代理人」、「告發人」等可能直接面對法官或檢察官違失行為之人,都有權請求個案評鑑;評鑑委員會應公布施行年報報告並檢討施行成效,並針對新制成效,相關機關盡速檢討。

陳歐珀指出,人民對司改的期待就希望打破司法這個黑色巨塔,並儘速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司法不應迴避人民監督。邱顯智強調,每個到評鑑委員會的案件,不只是案件,而是維護司法公信力的過程,若不看資料,甚至都沒調(資料),會對司法造成二度傷害,民眾會無法接受。林思銘指出,要適當修正《法官法》,打造有溫度的司法。◇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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