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本報導)中聯油品案備受關注,衛福部長石崇良21日宣布,19批中聯油脂油品及相關產品,經檢驗確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自即日起恢復上架;至於7批不合格油品及1批外銷無檢體油品,共8批油品不得上架並銷毀。
食藥署21日召開「中聯油脂預防性下架油品及其相關產品重新上架原則」記者會。石崇良表示,7月9日因中聯4月至6月製造的油品,以及相關加工製品涉及疑慮,主管機關宣布全面預防性下架,同時針對中聯供應給泰山、福壽、福懋等業者的原油及下游產品展開檢驗。
食藥署完成檢驗後,共檢驗53件原油樣本及170件產品樣本,其中7批油品檢出不合格,另有1批外銷日本油品無檢體,其餘22批符合規定,經諮議會評估後,確認其中19批檢驗無虞的產品可恢復上架販售。
對於外界質疑,認為衛福部相關政策反覆,石崇良解釋,衛福部都是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做決策,苯駢芘是一級致癌物,這是科學,但國內訂出的標準,仍須考量到國際通則,如台灣訂標準為2ppb,而中國是10ppb、韓國2ppb,日本、美國沒有標準,歐盟也是2ppb。
石崇良強調,讓食品安全、社會安心之餘,也要兼顧國際貿易跟產業發展,必須考慮到跟國際標準的接軌,不能落差太大,以免衍生問題。
中聯致癌油品事件延燒,行政院預計週四(23日)院會將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石崇良表示,這起事件也暴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未來將推動食安法修法。
他指出,首先,針對通報延遲與隱匿問題,將強化通報時效要求,擴大業者、檢驗單位及實驗室責任,並提高隱匿或延遲通報的罰則。
石崇良說,通報目前就是法定義務,此次事件中,最早回溯起來,業者在5月中已發現檢驗結果超標,但直到6月30日主管機關才收到通報,導致政府無法及時進行源頭封管,下游產品也未能及時回收,影響範圍因此擴大。
他表示,未來將提高延遲通報或隱匿通報的代價,目前規劃將罰鍰上限由新台幣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希望透過提高處罰,避免再發生類似情況。
此外,通報權責也將擴大,他表示,過去主要規範業者的通報義務,未來包含檢驗實驗室在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超標時,也要負起通報責任。
中聯私將黃豆允收標準放寬10倍 石崇良:製程未確實管制
至於中聯油品檢出致癌物的原因,他指出,從目前調查發現,中聯去年對黃豆原料的驗收標準予以放寬,允收標準由過去熱損率0.5%提高至5%,同時製程上的管制點也沒有按照原本要求落實執行。
石崇良說,目前仍需要專家進一步確認因果關係,但初步調查結果已發現相關問題。
食藥署署長姜至剛表示,大豆油原料是黃豆,黃豆來源會因季節不同有所調整。就目前調查了解,上半年4月以前,國內使用的黃豆多來自美國;4月以後,則開始使用南半球巴西黃豆。
姜至剛說,巴西相對濕度較高,黃豆在保存及運送過程中會先進行薰蒸,若薰蒸過程沒有那麼均勻,可能造成豆子產生類似燒焦的情況,也就是所謂熱損傷。
他表示,初步資料顯示,熱損傷較高的黃豆榨油後,苯駢芘含量可能有所不同,目前調查小組初步認為,原料端影響可能性較高。
強化中央地方食安稽查合作 研議成立中央食品安全事件指揮中心
第三,未來將強化中央與地方食安稽查合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將比照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模式,研議成立中央食品安全事件指揮中心,避免不同單位處理方式不一致。
石崇良表示,修法將會參考《傳染病防治法》模式,依食安事件的風險程度、影響範圍及涉及層面,視情況成立「中央食品安全事件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中央及地方政府應變,避免不同縣市採取不同處理方式,造成民眾混亂及業者無所適從。
「預防性下架」將入法 明確規範重新上架與銷毀方式
石崇良表示,食安事件處理通常有兩個原則,一個是從源頭先封管,另一個就是下游回收,根據這次事件,在7月1日第一時間要求中聯停工、停止製造,就是先從源頭封管;接下來則是下游產品回收。
石崇良說,現行食品違規事件下架回收處理原則,是2014年油品事件後建立的行政規則,希望各縣市面對食品事件時能有一致標準。
石崇良表示,這次修法將把下架回收原則納入食安法,包括食品下架、預防性下架的範圍與程序,以及原因消失後的處理方式,包含銷毀或確認安全後的預防性下架商品如何重新上架,都會納入規範。強調,修法就是針對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制度不足進行補強。
責任編輯: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