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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人被撞重傷 反遭ICBC追討3700元

自卑詩省引入無過失汽車保險,騎自行車人士如遇車禍,如果自身存在過錯,將面臨賠償責任。(Getty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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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柳晴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近日,溫哥華一位騎車人被撞8個月後收到了ICBC(卑詩保險公司)3,700多元的追索帳單,他感到震驚:「這真是雪上加霜」。

去年7月的一天,Ben Bolliger騎車去Granville島買午餐時被一輛闖過停車標誌的汽車撞倒。他對《溫哥華太陽報》說:「(司機)對這一點表示異議,我的自行車被折成了兩半,我被拋到了大約45英尺高的一堆岩石上。當時頭盔都撞爛了。」

車禍導致他身體多處受傷,「我的右臂完全斷裂,現在也沒有恢復。我的腳部骨折了,他們從我的背上取出大約10塊擋風玻璃碎片,縫了近100針。」

他因此停工了近四個月。當他康復八個月後,收到ICBC的一封信,要求他賠償3752.01元汽車維修費,他感到非常震驚。

信中說,Bolliger在發生碰撞時騎的自行車是沒有保險的,這意味著他必須支付被保險司機的車輛維修費用。「這是一記重拳。這真的是一記重拳」,Bolliger說,「我怎麼會因為被車撞了而背上責任?」

Bolliger說,他的右手可能永遠無法恢復完全的運動,還讓他支付修車費,「這簡直是雪上加霜。」

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週三(330日)說,他將確保該案件得到審查。

律師的解釋

據《環球新聞》報導,一位人身傷害和ICBC索賠律師週三說,自從卑詩省在2020年引入無過失保險以來,該案件對騎自行車的人和行人來說都是一個警示。

律師Erik Magraken說:「騎自行車的人和行人可能得到的好處是不支付汽車保險,但司機現在可以少付汽車保險。行人和騎車人的所有權利在車禍發生後都被剝奪了, Bolliger正在接受一個非常嚴厲的教訓。」

比如說,一個行人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跳到一輛行駛中的汽車前面,對汽車造成損害。根據無過失原則,該行人將對車輛的物理損壞負責。

然而,考慮到只有一面之詞,Magraken說,如果Bolliger對車禍的描述是準確的,「他沒有過錯,ICBC沒有理由跟他追討更換擋風玻璃和修復一些油漆或其他損壞所花的錢。如果一輛車闖過停車標誌,把他撞倒,他沒有責任」

Bolliger 318日收到的信件引用了《保險(車輛)法》,該法賦予ICBC追討費用的權利,其部分內容如下:「我們的客戶已經報告了這起車禍,正如我們之前的信件中所指出的,你要對我們的被保險人所遭受的任何損失或傷害負責。」

「在損失發生時,你駕駛的是一輛沒有保險的車輛。這意味著你對這次損失沒有購買保險,必須償還我們被保險人的索賠費用。」信中讓他在42之前作出答覆。

聲明說:「車禍發生後,我們的首要任務是確保任何受傷的一方得到他們需要的所有護理和恢復治療,任何道路使用者,包括騎自行車的人,都有權得到這些護理和治療。」Bolliger說,他對ICBC協調他的治療感到滿意,這些治療包括:一次手術,第二次正在等待;26次物理治療;在溫哥華綜合醫院進行了7次複診和X射線檢查;一次CT掃瞄;10次功能康復治療;兩個夾板。

「我們調查每一起車禍,以確定誰是責任人。在評估任何索賠時,我們審查所有提交給我們的證據,以便做出公平的決定」,ICBC的聲明說,「這將包括有關司機的報告、證人證詞和警方報告(如果有的話)。」Bolliger可以對責任提出異議,並向民事調解法庭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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