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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五類危險物品勿丟入垃圾車

資源回收車冒出大量濃煙,清潔隊員緊急排除回收物。
(清潔隊堤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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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金媛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區清潔隊8月16日晚在貯存場內分類,一輛資源回收車輛車斗內突冒出大量濃煙,清潔隊員趕緊把資源回收物倒出來滅火,結果發現裡面有掃地機器人內鋰電池經壓縮摩擦後引起火花致冒出濃煙。

高市環保局提醒:切勿直接將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鋰電池及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等五大類危險物品投入垃圾車中,以確保民眾自身及清潔隊員的安全。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垃圾車在清運過程中發生爆炸或火燒車時有所聞,原因為民眾未仔細做好資源分類。

民眾平時容易錯誤分類的五大類危險物品,如直接投入垃圾車斗,經擠壓或敲打產生之火花會嚴重導致氣爆,恐造成民眾或清潔隊員受傷。

環保局表示,五大類地雷物品與正確丟棄方式為:

1. 高壓瓶罐:如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噴漆等應至空曠處排出內容物再回收,噴漆、造型噴霧等內容物排出時則比照一般垃圾處理。

2. 食用性粉狀物:如奶粉、麵粉、番薯粉或其它調味料,因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遇上高溫,可能引起塵爆燃燒,可混水當廚餘回收。

3. 金紙或香灰餘燼:必須等澆水餘燼全滅後再裝袋丟垃圾車,否則可能會在垃圾車內悶燒。

4. 鋰電池:包含使用鋰電池的行動電源,經過擠壓也易起火燃燒,應投入電池回收筒回收。

5. 滅火器及瓦斯桶:應循逆向回收管道,將該物品交付原購買店家回收再利用。 ◇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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