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打電話填資料便完成法律責任 冀及早介入虐兒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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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綜合報導)當局擬就強制舉報虐兒立法,建議行三級制,第一級是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須立即向警方或社署舉報,第二和第三級則鼓勵舉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相關人員只須打電話及填寫書面資料便完成法律責任,當局亦會提供培訓。他預料法例條文最快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

孫玉菡昨早在一個港台節目表示,立法會原意是希望保護兒童,做到及早識別和介入,避免悲劇發生。並確保有關人員儘快舉報懷疑嚴重個案,他們只須打電話及填寫書面資料便完成法律責任,「確保大家不要想著另一個人報,或想先看清楚遲點再報」。

他指,法律會涵蓋與兒童接觸較多的人士,包括社福界的社工和院舍負責人、教育界的教師、醫護人員等。當局會為他們提供培訓和指引,計劃今年年底提供第一階段培訓資料。

孫玉菡強調,第一級是受嚴重受傷害或有迫切危機受到嚴重傷害的個案,相關人員有法律責任舉報,第二和第三級是察覺到有問題,當局鼓勵舉報。至於如何定義受嚴重傷害和「合理懷疑」,他指會在相關指引羅列實例。

被問到如何界定在「合理時間」內舉報。孫玉菡稱很難劃線,有懷疑應儘快舉報,形容「早一天舉報、早一天幫到小朋友」,當局會審視個案是否需要跟進,預料法例實施後呈報個案會增加。

至於強制舉報會否違反部份專業的保密原則,導致有人不願向有關人員求助。孫玉菡說,會與相關業界商討是否需要修訂守則。

昨日參與諮詢會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早出席同一節目指,有關條例以兩級制較容易處理,第一級是一定要舉報,第二級則轉介。他相信條例通過後會增加社會對幼兒的關注,希望能在今年年底提交立法會。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會長林靜雯則指有社工擔心會誤墮法網,認為相關法例有灰色地帶,例如第一級的「迫切危機」界定不夠清晰。◇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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