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被羈押902天 國賠59萬 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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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日前,湖北前首富蘭世立拿到了《刑事賠償決定書》,得到59萬餘元國家賠償。此前,廣州當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為由,共計限制其人身自由902天。該事件引發網絡對民營企業家處境的關注。

10月25日,蘭世立在北京召開發布會稱,已獲得廣州市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賠償決定書,獲賠591,074元,並在侵權行為直接影響範圍內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蘭世立對該決定書不服,將向廣東省檢察院申請複議,不接受廣州市檢察院僅在私下道歉,要求其在百家媒體上公開致歉,並全面恢復他的名譽,追究辦錯案的檢察人員、公安人員法律責任。

此外,他將繼續對當時涉嫌誣告他的人進行追責。

蘭世立靠電子、餐飲、房地產等起家。他最引人注目的經歷之一是,2005年申請成立東星航空公司獲批。同年,他以24億元身價登上《福布斯》湖北富豪榜,並被稱為「中國民營航空第一人」。

2016年3月3日,廣州警方以涉合同詐騙為名,傳喚訊問蘭世立。次日,他被刑事拘留,後又被監視居住。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4月8日廣州市檢察院認為蘭世立涉嫌合同詐騙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條件,決定不批准逮捕,蘭世立當天被無罪釋放。但廣州市公安局依然對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同年7月9日,蘭世立離開指定居所,前往新加坡,成為「紅通人員」。2019年11月,蘭世立入境時被抓。2021年12月20日,蘭世立被廣州市中級法院宣判無罪後釋放。至此,他先後被羈押902天。

蘭世立的經歷,引發民眾對民營企業家的關注。

頭條文章作者、微博大V周蓬安發博文說:「我是感覺到這是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我一直在本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呼籲,羈押企業家要慎重慎重再慎重,畢竟企業家身後是眾多職工就業,是一個企業的興衰,千萬不能草率。」

微博大V浪豬灰頭說:「他的企業要不是被官商勾結明目張膽地搶奪,現在應該也是幾百億價值了,59萬元的賠償真是比珠穆朗瑪峰還高。 」糯糯嚒跟帖說:「至少還有命,多少是直接企業和錢沒了,人也沒了。」

執業律師法律民工墨姐說:「遲來的正義不算正義,但好在總算來了。儘管59萬元對於一個企業家來說不算什麼,但法院最終支持並判賠了,只有法律行業內的人才知道這有多難。」

法律博主Raing晨宇說:「人家的事業呢?就這樣沒了?前三鹿奶粉維權人士郭利呢?入獄五年未曾減一天刑,現在遠走加拿大,國家賠償一直未拿到手。」

法律博主、微博大V韓俊傑主任說:「相對於他的損失,這59萬元實為九牛一毛。不要喊那麼多的口號,這就是中國民營企業家最現實的法治環境。」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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