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入室歹徒有罪?律師解析加州城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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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曼沅橙縣報導)12月2日(週六)凌晨,一名住在格拉納達山(Granada Hills)的屋主,面對數名入室盜竊的劫匪,在屋內有祖母和小孩的情況下,開槍擊斃其中一名嫌犯,儘管他保護家人的行為受到鄰居稱讚,但仍被警方拘留。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將依據警方提交的報告,決定是否對房主提出刑事指控。

律師蔡玟慧4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任何在自己住所內面臨致命威脅者,都有權保護自己,這是美國著名的「城堡法」(Castle Law / Castle Doctrine,又譯為「城堡原則」或「居所防禦法」)。加州的刑法198.5條明文規定:「任何人在自己住所內使用旨在或可能造成死亡或重大身體傷害的武力,應被推定為有理由擔心自己、家人或家庭成員即將面臨死亡或重大身體傷害的危險,如果該武力是針對非法強行進入或已經非法強行進入住所的非家人/家庭成員的另一人使用的,且使用武力者知道或有理由相信發生了非法強行進入的情況。」

簡單的解釋就是,遇到入室搶劫,屋主開槍自衛前,要判斷自身是否面臨死亡或重大身體傷害的風險,而且這個風險將立刻發生,且必須有「合理」的恐懼。蔡玟慧認為,大多數人遇到搶劫時,當下都很慌張,瞬息間很難去思考什麼是「合理」,也無法確認劫匪究竟是不是會傷害自己或只是要取走錢財,只能憑直覺行動,若不幸遇到入室強盜,最好不要擊斃歹徒,以免造成防衛過當或過失殺人。

在大多數情況下,陌生人持有武器非法進入民宅會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即刻危險」,但如果房子很大,歹徒進入後院,屋主在距離後院有500尺距離處發現歹徒,那這就可能不算是即刻發生的風險;至於「合理」就見仁見智,在法律上也不易辨別,每個案件情況都不盡相同。

有些遭搶劫的華人屋主或許會認為,若所有的積蓄被搶走了,自己比死了還要難受。但蔡玟慧表示,加州法律不會接受這種解釋,任何人的生命始終都比財物重要,所以當搶匪沒有對屋主造成迫在眉睫的危險或死亡威脅,開槍射擊歹徒,恐將面臨法律刑責。

近年來,加州盜竊犯罪日益猖獗,治安成為眾人日益關切的問題。蔡玟慧認為,這與《47號提案》有一定程度的關係,這個法案將盜竊950美元以下商品等罪行從重罪降為輕罪,造成商場「零元購」事件屢見不鮮,因為只要單次偷盜金額不超過950美元上限,就可以算是輕罪而不被追捕,即使被逮捕也不會受到太大的懲罰。許多過去治安良好的社區,也頻頻出現入室竊盜。

蔡玟慧表示,雖然已無法追溯立法的舊帳,但人們應記取教訓,避免錯誤提案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近年加州警方也因刪減預算等原因,出現警力不足的現象,面對犯罪氾濫,民眾只能守望相助、自我防衛。

蔡玟慧建議民眾要與鄰里保持良好的互動,守望互助,在發生危險時能第一時間獲得援助。此外,千萬不要因為擔心觸法或麻煩,就拒絕協助他人,當目擊者作證或幫忙打電話報警,不僅可以幫助受害者,還能將罪犯繩之以法,遏阻罪犯行凶肆虐。◇

責任編輯: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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