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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能拿普發6千? 台財部:10/31前取得台灣籍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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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政府自4月開始普發現金6000元後,立委質疑將中國小明(陸配子女)排除於領取資格,恐有疑慮。對此,財政部24日回應,只要陸配子女在普發現金發放期間(10月31日)在台設籍,就符合領取資格。

立委日前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普發6000元出現陸配子女被排除情況,要求財政部研議釐清;財政部長莊翠雲當時指出,只要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者,就能領取。

為釐清中國小明普發現金資格,經財政部21日召開跨部會討論,由於《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是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及相關部會意見訂定,故領取資格為「於國內現有戶籍的國民」。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陸配子女在普發現金發放期間內在台設籍,就符合領6000元的資格。反之,10月31日前,若陸配子女未在台設籍者,即不具領取資格。此外,旅居國外國人出境兩年以上戶籍被遷出,回國以後也須恢復戶籍才能領取普發現金的做法一致。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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