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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違法販賣新興菸品 9成集中3網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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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修正法案在去年3月正式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中央及地方政府加強查緝違法使用及販售,經國民健康署網路監測統計,近三個月疑似違法案件數,高達九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賣等平等3個平臺。

據新版《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皆為違法產品,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違者將依法重罰。而目前也未有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中央與縣市政府共同加強稽查違法產品,據國健署統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實體稽查及網路稽查合計27萬餘家件次,查有違法行為經完成行政程序,開立處分書579件(依行為人或商家數統計,電子煙129件、加熱菸219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231件),裁罰金額合計新臺幣3,343萬元整。

在網路稽查方面,包含「蝦皮購物」、「露天拍賣」、「旋轉拍賣」、「MOMO」、「Instagram」、「Facebook」、「PChome」、「YouTube」、「Dcard」、「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以及自架網站,國健署也提供關鍵字協助平臺業者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部分業者已配合及自主管理,但經統計資料顯示,少部分業者仍未改善。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說明,自去年3月22日至12月31日止,網路監測疑似違法案件超過七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賣等平臺,此3個平臺近三個月案件數占比甚至高達九成。國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將持續監測及稽查違法者,並移請衛生局裁處。

國健署提醒,網路稽查包含電商平臺及社群媒體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的銷售網頁資訊等)會加強查處,廣告最高罰新臺幣5千萬元、販賣最高罰100萬元。◇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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