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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位待出養兒童 台立委:地方政府有無確認?

2024年3月28日,立委林月琴等人舉行「430位安置兒童掌握了嗎?收出養媒合辦法要檢討」記者會。(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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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社會近期關注兒童收出養問題,立委林月琴、郭昱晴、吳沛憶28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出養童遭虐死事件,提出《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法規不足之處,衛福部與教育部應釐清權責問題,衛福部更須儘速修正管理辦法,且目前全國仍有430位待出養兒童,兒童目前的狀態與安置情形,地方政府是否確認孩子狀況及安置合宜性?

林月琴表示,目前台灣待出養安置兒童有430位,兒盟待出養童安置仍有123人,其中新北市有93位,地方政府是否確認孩子狀況及安置合宜性?收出養前的安置,未來如何處理?

林月琴指出,目前衛福部對於兒少保護案件的安置,訂有工作指引,但針對收出養的部分,出養前安置期,目前看到無檢核機制,如何評估孩子需要家外安置?委託安置的條件又是什麼?

林月琴提到,從這次剴剴案發現,安置期(等待期)費用由兒盟承擔,請問收養前的安置費用如何收費?費用如何計算?若由市場機制決定,當然省錢優先保母品質其次,安置期孩子的照顧品質如何把關?

林月琴說,檢視《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兒福聯盟若要承辦收出養服務,需要經過教育部同意,且最近一次財團法人評鑑結果要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但兒盟之前未被教育部評鑑,而收出養管理辦法卻是衛福部管轄,這會造成權責不清,是否請衛福部與教育部討論跨部會整合,該管理辦法應檢討。

郭昱晴表示,依照教育部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設有監察人者,應併附前一年度監察報告書,但兒盟監察人從2021年就消失,內控機制形同虛設,教育部也未依法落實備查。

另,郭昱晴提到,依照財團法人法第15條第一項董事、監察人、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執行職務時,有利益衝突者應自行迴避。兒盟違反財團法人法第29條第一項第四款,教育部、衛福部除按次處罰外,得解除其董事、監察人職務。

吳沛憶表示,出養跟出養前的安置都涉及地方政府,但在愷愷的個案裡可以看到台北市政府對小孩袖手旁觀,覺得自己的責任只要管保母。未來地方政府應該要參與出養的過程,出養前的安置更應該循法律程序進行評估,而非由團體任意安置。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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