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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養狗又整天大聲放音樂 卑詩省華裔房主受罰

卑詩省一名華裔房東的租客擾民,鄰居告狀房東要求賠償。官司勝訴。(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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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07日】(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卑詩省高貴林市一棟房子的華裔業主,要求法院駁回一項針對他的缺席判決,但沒成功。

根據卑詩省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文件,唐賢宇(Xian Yu Tang,音譯)是多利(Dory)街一所住宅的業主,他房子的租戶養了兩條大狗。狗「不停」吠叫,租戶則「白天晚上都大聲播放音樂」。

兩名鄰居聯繫租戶和房主,嘗試解決問題,但沒見成效。房主當時住在中國,一直沒回應鄰居的訴求。於是,鄰居通過土地所有權調查,找到房主,將其告上了小額索賠法庭,並按其註冊的地址,寄去了索賠通知。

唐賢宇一直沒對索賠做出回應,結果,原告在缺席判決中贏了。2022年3月,一名省法院法官判決,每名原告獲賠7,500元,其中一名原告獲額外賠償5,000元,因其經歷了「噪音干擾造成的疼痛、折磨和精神壓力」。

房東回應

法院文件顯示,房東唐賢宇收到了缺席判決書,並請律師提出申請,要求省法院撤銷該判決,並駁回該滋擾索賠案。

審理該申請的省法院法官駁回了該申請,理由是儘管缺席的房主沒有故意忽視索賠通知,並按時提出了申請,但房主沒提出足夠理由來反駁索賠訴訟,比如,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房主不應對租戶的滋擾行為承擔責任。

被告律師告訴法庭,加拿大沒有類似的判例,並要求法庭考慮一個在英國已經確立的判決先例。

法官駁回了被告的此項建議,理由是加拿大法官不受其它國家裁決的約束。

法官宣布駁回決定的第二天,唐賢宇的律師「到法院登記處」要求法官重新考慮此判決,因為他找到了一個卑詩省的案例,體現了和他引用的英國案例相同的原則。但是,法官拒絕了該要求。

於是,被告向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下級法院的裁決做司法審核。唐賢宇的律師辯稱,當下級法院法官看到新發現的、支持被告立場的卑詩省案例時,應該重新審理此案。但是,省最高法院法官吉恩(Baljinder Kaur Girn)站在了下級法院法官的一邊。

吉恩法官認為,下級法院法官史密斯(Smith)依賴被告律師的論點做決定,是合理的,即加拿大沒有相關的案件先例,「如果我接受申請人陳述的話,我就需要得出此結論:史密斯法官應該駁回申請人的論點,即加拿大實際上沒有相關的案件先例。這根本不可能」。

吉恩法官表示,司法審核不會重新爭論案件的事實。不過,法院文件顯示,史密斯法官在其裁決中寫道:「被告現在當然有機會就其欠原告的債務,對其租戶提出起訴。」◇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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