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上尉尤姓軍官涉嫌多次翻拍國軍準則等資訊給中國人士,並獲得價值達15萬的虛擬貨幣,橋頭地檢署以涉犯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橋頭地檢署表示,尤於2022年1、2月因貸款需求,而在網路上認識暱稱「聲音好聽」的中國人士,對方得知尤為現役軍人後,就利誘其提供任職單位內可以取得的機密資料,並約定會給予虛擬貨幣作為報酬。
關於尤的犯行,橋檢指出,一、2022年 1、2 月間,擔任南區後指部預算財務官時,以手機翻拍職務上審核蓋有其本人、科長、參謀長等人職章之「核銷簽呈」,並透過Telegram 傳送給對方 ,但遭認定該文件不具重要性而未交付相應之報酬。
橋檢繼續表示,二、2022年12月31日,擔任後指部本部統計官時,以自己持用之帳號及密碼登入軍用內部網站,並搜尋自2021年4月9日至同年10月4日期間上傳之國軍準則,再用手機翻拍,並傳送給對方,先後獲得泰達幣1308顆、100顆。
橋檢指出,三、2023年8月18日,擔任北區後指部財務官時,以自己持用之帳號及密碼登入軍用內部網站,並在該內部網站搜尋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間上傳之國軍準則,再用手機翻拍並傳送給對方,因而在2023年,以其火幣錢包先後獲得泰達幣1553 顆、100顆。
橋檢提到,四、2023年9月9日至同年月11日,擔任北區後指部財務官時,用手機翻拍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7日上傳的國軍準則,並傳送給對方,因而在2023年先後以其火幣錢包獲得泰達幣1221顆、100顆;五、同年用手機翻拍「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現職人員電話一覽表」,並傳送給對方,然後獲得泰達幣616顆之報酬。
橋檢強調,被告所得財物共計泰達幣4998顆,價值約15萬餘元,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並檢請法院審酌尤職司國家安全,竟為一私利罔顧國家安全,請予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責任編輯: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