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新北市富玉珠寶公司負責人黃女,利用男性軍、警公職人員貸款容易、遭詐後不便求助等特性,誆稱公司販售的珠寶手鐲有增值空間,購買後可協助拍賣獲利,向29名軍警詐得2,600萬餘元;其中有12名被害人,為求快速回本,竟洩漏同袍個資拉下線,宛如珠寶老鼠會。
基隆地檢署調查,黃女於2021年間招募另名黃姓女業務,鎖定「男性」軍、警等公職人員,利用他們容易向金融機構貸款、遭詐後不便求助,又容易信賴同儕等特性,先藉故邀約一名被害人見面,過程中誆稱富玉公司所販售的珠寶手鐲有增值空間,購買後公司會協助送至蘇富比公司拍賣,獲利翻倍,遊說被害人辦理高額信貸用來買珠寶手鐲。
黃女為避免犯行曝光,另搭配向被害人銷售價格較低之「翡翠套組」,每組約新台幣3至5萬元不等,並佯裝協助代銷轉售,再將小額款項交付予被害人,使被害人不疑有他。
黃女詐騙更多人,當有被害人詢問所購買珠寶手鐲、翡翠套組的拍賣及銷售狀況時,竟要求被害人拉下線,佯稱若提供新客戶聯繫方式就可加速優先銷售。部分被害人為求投資快速回本獲利,竟利用職務上機會取得同袍個資,並洩漏給黃女,使被害人數增加。經統計,全案共有29人受害,財損金額合計達2,600餘萬元。
基檢認定,2名被告均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及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至於洩漏同袍個資的12名軍警人員,分別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嫌,依法起訴。
檢察官批評,2名被告利用軍、警容易接受同儕經驗而信賴,又因公職身分遭詐不便報警等心理,以「拉下線」、「老鼠會」之投資手法,騙取他人之錢財,部分受害人甚至為此背上高額信貸債務,迄今仍無法清償完畢;又利用人性弱點誘使多名軍警人員提供同袍個資,使更多人受騙,惡行非輕,建請法院就2人29次犯行,依次各量處4年8月、2年6月徒刑。◇
責任編輯:鄭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