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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在台參政?民眾黨提修兩岸條例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1日表示,如有必要會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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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戴德蔓、林丞奕、林睿竹台灣台北報導)花蓮縣富里鄉前村長鄧萬華因其中國籍遭解職,國民黨團提出要修《國籍法》保障中配參政權,而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第十五位的李貞秀因陸配身分也受到關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1日表示,若有必要的話,會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予以處理。

黃國昌表示,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不管先來後到,在台灣落地生根就是手足同胞,相信這是台灣人民的共識;關於陸配新住民權益,因為新的民進黨政府恣意解釋適用他們自己創造出來的法規,導致新住民權益遭到侵害剝奪。

黃國昌指出,前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時就不會像現在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這樣搞,正本清源的作法還是要回到目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的條文,透過條文的解釋適用,如果有必要的話,會進一步修正予以處理。

至於李貞秀的部分,黃國昌說,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當初就是本於這樣的信念,認為在台灣有這麼多的陸配、新住民,他們在政治、生活等方面的權益應該要有他們的代表,所以讓李貞秀參加不分區的名單,「這樣的想法,我們當然要想辦法來加以貫徹。」

黃國昌指出,至今因為民進黨在法規上的恣意解釋適用,已經影響很多新住民、陸配權益,李貞秀的部分會按照既定步伐往前進,相關的因應以及程序,現在都持續進行當中。

藍營控綠營違法濫權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主張,將在《國籍法》中新增「防小人條款」,讓中配在台的參政權不受影響。此舉引發學界、法律界強烈質疑。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葉耀元直言,國民黨要為中配訂下「特別例外」,根本繞過既有國籍規範,他反問:「到底是國家安全重要,還是中國配偶的參政權重要?」

國民黨團指控民進黨政府「違憲打壓陸配」,強調將修法保障陸配參政權,使其「不受國籍法規範」。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更批評,民進黨是「違法濫權」,提出修法是為「保障陸配的政治參與」。

面對藍營將中配視為特例的修法方向,葉耀元在「葉教授的國際事務學院」臉書粉專上反問:「為什麼『中配』可以特定立法不受國籍法規範?」他說,問題的核心其實不在台灣,是中共政府不願意開立「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導致中配無法符合台灣的《國籍法》要求。

葉耀元並質疑,若以「保障少數人權益」作為主張修法的理由,那就必須面對國家安全的現實風險:「等到國家沒有之後,我還真想知道你要保護誰的權益呢?」

台灣基進:擴權違憲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21日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未在台設籍滿十年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此一規定並未涉及「國籍之認定」,僅僅只規範原籍中國人士的參選條件。

王興煥強調,公職人員的雙重國籍爭議,只能依據《國籍法》第20條「擔任民選公職,一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規範,原籍中國人士若符合資格並順利當選,仍須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兩部法律並無衝突。

王興煥批評,國民黨若修法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排除《國籍法》適用,完全逾越《憲法增修條文》的授權範圍,不只完全違背法理常識,而且擴權違憲。

內政部主張依《國籍法》規定,陸籍配偶若要擔任民選公職,必須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構成陸配參政權實質已死。

陸委會:需要更多社會共識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21日表示,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國籍法》要求擔任公職者必須在就職日起一年內放棄外國籍,這不僅僅是針對對岸,若來自阿根廷等國家不能放棄國籍的人符合資格要在台參政,也會受到同樣限制。

國民黨黨團日前表示,擬將透過修法保障陸配等原陸籍人士在台參政權。對此,邱垂正認為,陸配等原陸籍人士應考試、服公職沒有問題;但若要擔任民選公職,內政部主管《國籍法》,陸委會主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任何修法都必須有更多的社會討論及共識,《國籍法》要求民選公職不得具雙重國籍,「我們尊重內政部的解釋」。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坦言,目前來說陸配在台參政權實質已是死亡狀態。◇

中國人在中國都沒有參政權

律師陳怡凱在臉書發文指出,聲援中配參政權「本身非常矛盾」,因為「中國人連在中國國內都沒有平等的參政權」。他說,如果國民黨真的這麼重視中國人的參政權,那應該去設法終結中國的專制統治,讓中國人能在自己的國家擁有平等權利,而不是「把台灣弄到門戶洞開,讓中國人參臺灣的政」。他認為,一旦共同體界線被稀釋,最終受害的不是中配,而是台灣人。

責任編輯: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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